长春市药房建设 待煎整方自动调剂复核系统 自动加水挤压润药系统 煎煮罐装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中医院2025)
合同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合同(一标段)
项目编号:
JM-2025-05-00510-1-1-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长春市中医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乙方):
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12220100MB10780025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4813000.00156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3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3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下载地址
长春市中医院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JM-2025-05-00510-1-1甲方:长春市中医院乙方: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年6月23日合同书长春市中医院(以下简称买方)在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中心药房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中所需待煎整方自动调剂复核系统(核心产品)、自动加水挤压润药系统、煎煮罐装系统技术参数(1)自动两煎煎药机(2)自动罐装贴标设备(3)煎药机配套改造(4)包装机配套改造、自动传输分拣系统(5)辅助设备设施(人工调剂药柜)(空压机)(饮片破碎预处理设备)(调剂补药登高车)(药品推出)(工作台)、监控系统、阴凉柜、冷藏柜、(货物名称)经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以项目编号:JM-2025-05-00510-1-1采购文件实施采购。经评定,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二、货物名称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待煎整方自动调剂复核系统(核心产品)东华原DCTJ-300S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套12598000.002598000.002自动加水挤压润药系统东华原SXSJ2Y-01-CCZ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套1160000.00160000.003煎煮罐装系统技术参数(1)自动两煎东华原YJD20-GL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台1220000.00240000.00煎药机4(2)自动罐装贴标东华原YBT50-250A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台1530000.00450000.004设备东华原YBT50-250A司台1530000.00450000.005(3)煎药机配套改造东华原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保证新设备与原有设备兼容,正常运行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台82500.0041000.006(4)包装机配套改造东华原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保证新设备与原有设备兼容,正常运行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台101900.0019000.007自动传输分拣系统东华原SXS2C-00-CCZ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套1600000.00600000.008辅助设备东华原高1800mm长1190mm上宽480mm下宽1440mm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套125000.0025000.00设施(人工调剂药柜)9空压机奥突斯无油静音空压机台州市奥突斯工贸有限公司台28500.0017000.0010饮片破碎康华FS-30B(改进型)杭州富阳康华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台140000.0040000.00预处理设备11调剂补药载象1米登高车4步梯上海实柳展示设备有限公司台31000.003000.00登高车12药品推车东华原110-75-80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台51000.005000.0013工作台东华原双层工作台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套140000.0040000.0014监控系统天地伟业(半球TC-CC13ZN(枪机TC-C14NZ)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套1275000.00275000.0015阴凉柜医诺达YC-800北京医诺达冷链科技有限公司台1210000.00120000.0016冷藏柜医诺达YC-800X北京医诺达冷链科技有限公司台1215000.00180000.00总价:肆佰捌拾壹万叁仟元整(大写)(小写):¥4813000.00元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佰捌拾壹万叁仟元整人民币(¥4813000.00元)合同金额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四、付款和支付方式设备签订合同后支付总价款的50%(大写)贰佰肆拾万陆仟伍佰元(¥2406500.00元),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40%(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贰佰元(¥1925200.00元),剩余总价款的10%(大写)肆拾捌万壹仟叁佰元整人民币(¥481300.00元)一年后支付,如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损失,如果金额超过预留部分,乙方应当补足差额并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买方付款前,卖方应当先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买方延迟付款的,买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产品交货和产品运输交货时间:乙方向甲方交货的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交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交货地点:长春市中医院指定地点。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上门。卖方应当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交货地点,由卖方自行承担产品的运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全部费用。货物损毁灭失风险的转移,自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至买方。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1.乙方保证其出售的设备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且有全权出售该设备;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保期。2.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3年,免费保修期为原厂全保: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零配件更换、软件升级等各项费用,并提供易损件报价和出保后保修价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相关法律规定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注明免费保修期超过三年的,以相关法律规定或说明书中注明的免费保修期为准,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将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保服务,即提供例行保养,修复故障和损坏。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零部件费用、人工费、差旅费等,免费保修期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均为原厂认证合格的、未经使用的零配件,且备品备件库须保证设备10年以上使用。所有需更换的配件均按市场价格5折供应,维修只收取材料的成本工本费,并且保证所有配件均为原厂生产。3.乙方负责产品或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原厂系统免费软件升级并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质保期届满后,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和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应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乙方接到维修、维护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做应答处理,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排除故障。维修、维护工作时间包含周末和其他非标准工作时间,即365天×24小时服务。乙方配置的服务工程师必须为培训合格,取得设备生产厂家相关服务资格授权的人员,并提供相关资质资料。设备维护后须提供专业全面的设备维护保养清单,并由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确认。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甲方需求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包含三次),视同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乙方保修期内每年至少提供2次设备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服务报告。保修期内每年至少提供1次故障原因分析报告、质控报告、年度设备运行状态报告。特殊故障时必须提交故障分析报告。6.乙方提供每年一次设备校准,免费提供设备校准所需的试剂及耗材,并提供校准报告。如设备维修后需校准,也免费提供以上服务。7.乙方免费提供设备使用中必要的培训及指导,直至使用及维护人员能够正确了解使用本设备。8.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9.设备保修期内,乙方须保证设备开机率达到95%以上(如未达到,按该设备上个月的收入总额计算每日平均值按日赔偿甲方损失,或相应延长保修期,如延长保修期,质保金的给付日期也相应延长)。10.大型特殊设备使用初期,如手术、诊断检查过程中,乙方需提供伴随服务,配备手术跟台、设备操作指导工程师一名,协助甲方设备使用人员调试、操作设备,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且提供伴随服务工程师要求有临床相关专业经验和相应资质。11.乙方须对以上所有服务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需投标人和设备生产厂家双方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售后服务承诺函中,设备生产厂家需作出声明,若投标人在设备保修期内出现但不限于授权过期或废业等情况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设备生产厂家承诺无条件代替投标人继续履行承诺函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并由设备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连带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七、安装和验收1.甲方收到产品后应当及时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现场验收(如果任何一方无法进行现场验收,可委托第三方,但一切费用、后果和责任均自行承担,与他方无关)。产品到货后如须安装调试,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安装调试。2.甲方验收时如果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无条件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验收合格后,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视同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产品,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8.1项承担违约责任。4.任何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均可将产品交由有长春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鉴定费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5.甲方所收设备的产品名称、生产国应与注册证中注册名相同;属于法定商检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乙方负责初次检测及费用,经计量合格后甲方才能进行验收。八、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1.1乙方进行货物调换,换货必须全新且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1条不予调换,或调换货物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惩罚性违约金。如损失超违约金数额,乙方还应补足差额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货并返还全部货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果损失超违约金数额,乙方还当补足差额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关于乙方逾期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按照逾期天数,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乙方应当补足差额并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否则视同为乙方根本违约。4.如乙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惩罚性违约金,如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乙方应当补足差额并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九、合同中止、解除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将在双方签章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叁份,卖方一份。十二、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长春市中医院乙方:吉林省鑫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02年6月22日签约日期:207年6月23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第五城1栋411邮政编码:130000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81051515联系电话:18204306470开户银行:吉林银行信仪支行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440120109012083账号:3598018800019097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第五城1栋411邮政编码:130000邮政编码:130000联系电话:81051515联系电话:18204306470开户银行:吉林银行信仪支行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440120109012083账号:359801880001909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房建设 待煎整方自动调剂复核系统 自动加水挤压润药系统 煎煮罐装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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