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 饱和蒸汽超临界实验台 比热容测量实验台 红外热像仪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



【初始合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CG2025000506-A-2025-1
二、合同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货物采购合同书 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5000506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K栋
供应商(乙方):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32层3204-110室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外热像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福创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97000
合同金额:2099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6月23日至2027年06月22日,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合同.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货物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HITSZ-EIC2-EP08项目名称: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玖仟元整签署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1/10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货物采购合同书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合同编号:HITSZ-EIC2-EP08乙方: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履约地:深圳市南山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八)》(招标编号:SZCG2025000506)项目招标结果,由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合同内容和供货范围1.1合同内容(设备名称):详见1.5货物(服务)名称1.2招标数量:1批;1.3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实训楼K310:1.4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日历日)内;1.5供货范围:(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必须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原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饱和蒸汽超临界实验台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创中国定制3台217500652500拒绝进口2比热容测量实验台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创中国定制3台216500649500拒绝进口3红外热像仪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创中国定制.1台797000797000拒绝进口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佰零玖万玖仟元整¥2,099,000.002/102、合同总价2.1合同总价人民币2,099,000.00元(大写:贰佰零玖万玖仟元整)已包含本合同项下采购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货物”、“产品”“设备”或“采购物品”)的价款、随机赠送附件、包装、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测试、检测、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差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有关费用以及税费,甲方无需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1.5条规定的总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2.2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货物单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3、付款3.1货物付款办法:本合同款项分2次支付,分别为回预付款、口进度款、回验收款。约定如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作为预付款;■验收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提供全部产品,且安装调试完毕、参数指标达标、资料齐备、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收到乙方等额有效发票后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3.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本合同尾部签章处所确认的银行账户,如有任何变更需经甲方同意,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前已安排付款或存在其他无法变更收款账户的情形,则甲方可继续向本合同尾部签章处所确认的银行账户支付款项。3.3乙方应在甲方安排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迟延申请付款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支付货款的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货物的初步检验与验收4.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同时满足国家、地方(货物使用地)相关规范以及行业标注的要求。3/104.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合格且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标准的货物,乙方确保其进货渠道合法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并交付该资料存档备查)。乙方提供的货物需满足:制造厂商必须在货物出厂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测合格报告等资料。4.3货物的包装与运输要求:乙方需对货物进行合理妥善的包装和运输,凡由于包装不良或运输不当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4乙方应至少在送货前5个工作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和安装单(包括安装所要求的水、电、气等安装环境),在收到甲方事先认可送货日期的通知后运送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运送货物,且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及/或导致甲方支付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在货物抵达甲方指定的交货目的地后,甲乙双方就货物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初步检验符合要求的,甲方签署相应的收货报告,甲方签署收货报告仅为外观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货物质量合格。如果发现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相关费用均应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补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重新提供货物或补充提供货物的时间超过本合同1.4条约定交货时间的,视为乙方逾期交货,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若乙方补充提供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决定拒收全部货物(包括已接收的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5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卸载、安装、调试,并无偿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4.6乙方在卸载、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协调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否则,因此所产生式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相关设备损坏或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则由乙方照价赔偿。4.7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货物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经过5个工作日试运行后,3It由甲方根据实际准备情况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测试检验。如果货物存在缺4/10陷,则该次测试检验不通过,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纠正缺陷的措施,并由甲方确定第二次测试检验的时间,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若第二次测试检验仍不通过,则甲方有权决定退回全部货物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8货物最终验收标准:合同约定、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时的封板(如有)等几方面为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以甲方意见为准。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如货物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书:如验收不通过,则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认可、尊重甲方的验收结果,且不持异议。若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经甲方同意,可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检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检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同意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的,可退回全部货物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9如果发现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存在或可能存在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检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检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权利瑕疵保证和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该等货物5.1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利的起诉或指控、主张。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害等)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乙方承诺,甲方提供定制方案或在使用、开发、改进及利用本合同项下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研发出的软件、硬件、实物和撰写的文章、书籍、专著及相应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的申请权、发表权、使用权、所有权等一切合法权利均归甲方所有。5.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5/106、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6.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各方面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本合同项下饱和蒸汽超临界实验台、比热容测量实验台免费保修3年,红外热像仪免费保修1年,时间自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产品及其所有零配件。保修承担方为乙方,保修方联系方式为:6.2厦质保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或出现其他使用障碍,乙方对产品予以免费的维修或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甲方投诉,4小时为甲方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免费到达甲方现场维修或更换有缺陷、障碍的货物或部件,并于12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工作,若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超出128小时未完成修复或更换工作,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免费提供同等型号货物代用,直至完成修复或更换工作之日。质保期时间随停机时间的长短而相应延长。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须按产品(指成套设备而非相关零部件)原价赔偿,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也有权安排其他方进行修理或调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3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等产品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28小时内完成更换或修复工作,乙方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则参照6.2条约定处理,有关鉴定费用亦由乙方承担。6.4乙方保证货物享受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外零配件享受出厂成本价(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且维修相关服务费用按照最优惠标准执行。同时产品的相关使用和后续处理软件由乙方终身免费升级。6.5乙方提供货物的维修、免费培训甲方实验人员学会使用所有设备和软件的操作、配置与维护。在质保期内,乙方每年对甲方进行2次以上回访,并安排专人定期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保养。6.6甲方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基于维护自身声誉先行代垫的,有权从质保金(如有)中预先扣除,不足以扣除的,可向乙方追偿。6.7质保期内,某项货物出现故障的次数达5次的,其质保期延长1年:延长期限内,该项货物出现故障的次数达3次的,质保期继续延长1年,以后年度均按此规定执行。6/107、保密条款7.1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7.2除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需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有关员工外,乙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甲方提供的上述保密信息。7.3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7.4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8、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住宿费、交通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等。8.2若乙方逾期交货,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算,每逾期一天处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的罚金。如逾期天数达到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向乙方追究因其违约导致损害的法律责任,损害索赔的范围参照8.1条约定。8.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参照8.1条规定。8.4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8.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另行全部或部分购买乙方未交付的类似的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8.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及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义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8.6乙方在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整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8.7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7/10金、补偿金等,甲方均可从乙方的剩余货款、质保金(如有)中直接扣除(扣除顺序由甲方决定)。8.8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在乙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甲方相应的违约金、拆除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供货物:如货物已进行安装的,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负责退回拆卸后的货物且不予任何补偿。退回货物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8.9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9、风险承担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正式使用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正式使用以后由甲方承担。9.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9.3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时,若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则不影响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9.4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1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责任范围参照第8条约定。9.5由甲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9.6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货物安装施工中如出现施工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为其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若乙方拒绝或拖延承担,为消除对甲方的消极影响,甲方有权决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所垫付费用可在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9.7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主要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行为、政策变更等)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8/10尽快书面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部分或全部,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应违约责任。但前述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须延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的,乙方须在事件发生的5天内,给甲方提交一份由事件发生地主管政府部门颁发的不可抗力证明书,并取得甲方认可。在此情况下,乙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照甲方的要求加快交货。如前述不可抗力持续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0、其它1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书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10.3编号为SZCG2025000506的招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前述文件存在差异,则由甲方确定适用的先后顺序。10.4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10.5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本合同。如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10.6本合同尾部签章处所记载的通讯方式是甲乙双方唯一确认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何一方的上述方式发生变更的均需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10.7为便于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事项,根据乙方安排,甲乙双方单独或共同与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海外供应商、进口代理商)另行签订进口采购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该等合同仅为办理进口免税手续使用,其约定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依据该等合同或者因签署该等合同,甲方需要支付本合同总价以外的费用或者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为最终承担人,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9/10甲方(盖章):哈尔滨业大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用章2乙方(盖章):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经办人:日期:20S-62日期:校区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32层3204-110室邮政编码:518055邮政编码:570000电话:电话:甲方开户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乙方开户名称:海南福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开户账号:0142100327638开户账号::898903726610008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源动力类专业实验室设备 饱和蒸汽超临界实验台 比热容测量实验台 红外热像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