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 办公用房 生活用房采购合同公告(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2025)



合同编号:Y370287006001202500019_001

合同名称:高新区荣熙路(景和路至丰和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监理)

项目编码:SDGP370287000202502000039

项目名称:高新区荣熙路(景和路至丰和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监理)

采购人(甲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

联系方式:66966900

供应商(乙方):通优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177号107室

联系方式:13969663362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3

合同金额:55.68698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工程监理服务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5.68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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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四扫描全能主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山东新中鲁建设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通优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新区荣熙路(景和路至丰和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青岛高新区西片区,西起景和路,东至丰和路:3.工程规模:项目全长60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绿线宽度44米。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新建跨16号水系桥涵一座,同步配套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管道及路灯、交通设施;新建行道树及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4工程概算投资:7410万元。二、词语限定2四扫描全能主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鑫,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7012694。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伍拾伍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元捌角整(¥556869.80)。包括:3四扫描全能主1.监理酬金:556869.8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上。(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上(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上。(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上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4四扫描全能主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70年6月1日。2.订立地点:青岛市高新区。3.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捌份,乙方执建份。直今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柔中路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119号1量楼4032山路7号路107.号邮政编码:266000邮政编码:266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0.0415122·开户银行:中国光银行青岛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辽宁路支行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账号:38290188000074508账号:37150198651000003303电话:0532-88255637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TYDiituan@163.com5G扫描全能主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6四扫描全能主1主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7四扫描全能主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四扫描全能主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9四扫描全能主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0四扫描全能主(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1四扫描全能主(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12G扫描全能主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13四扫描全能主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14四扫描全能主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15四扫描全能主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16G扫描全能主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17四扫描全能主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18四扫描全能主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9四扫描全能主(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20G扫描全能主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21四扫描全能主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1.2.2。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执行通用条件2.1.2。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①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政策:②监理合同及委托人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③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说明: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以上文件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按本合同专用条款2.2.1中监理依据执行。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有通用条件2.3.4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监理人应当更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予赔偿。2.4履行职责22四扫描全能主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向发包人的建议权。(2)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批准执行。(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人报告。(4)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并立即将上述物品撤离施工现场: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与委托人协商可后可随时提出:发现承包人员有失职、造假、偷工减料等不诚信、违背行业道德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有权提出调换建议。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于合同生效并收到设计文件10天内应提供4份,监理细则于收到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后1023四扫描全能主天内提供4份,监理月报于每月25号前提供2份,监理例会纪要、专项会议纪要于会议后3天内提交2份,其他专项报告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提供:法律法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有提报时间要求的优先适用该要求,委托人视实际情况有特殊提报时间要求的,按委托人要求。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所有。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另行约定。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刘淑一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1)赔偿金=正常工作酬金×(直接经济损失÷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监理人违反本合同,如委托人的损失难以明确计算,则按委托人核定的损失数额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委托人24G扫描全能主实际损失的,监理人应继续赔偿委托人。4.1.2监理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设计文件、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4.1.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违反监理义务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继续履行或限期整改,监理人仍不履行或怠于整改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在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监理费用,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应予以全额赔偿,同时另行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1.4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监理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委托人因此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监理费用,同时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酬金总额20%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监理人应另行赔偿。4.1.5监理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委托方要求的,或因监理失职导致出现工程质量、安全等其他问题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形扣减或拒付监理报酬,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监理酬金总额20%的违约金;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因工程延25四扫描全能主期、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因向监理人索赔所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取证费、差旅费、保全费、保险费等)高于约定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据实赔偿。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1,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在高新区下达的该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内,按照不超过双方确认已完监理产值的70%支付: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至不超过已完监理产值(不超相应合同值)的70%,工程结、决算审计完毕后,付至本合同结算审定值的97%;委托人留结算审定值的3%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届满(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26G扫描全能主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27四扫描全能主(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合同及与委托人、本合同项目有关所有资料、信息均应保密。保密期限为长期。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合同及与委托人、本合同项目有关所有资料、信息均应保密:承诺参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监理人员均应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长期。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凡与本项目有关第三方均应遵守上述保密约定。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同意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刊物、杂28G扫描全能主志、书籍等载体、媒介中使用。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9.补充条款9.1监理主要工作内容9.1.1人员到岗方面1.监理中标人员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录入实名制系统。2.监理人确保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综合业务素质,达到标书中的承诺,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程序不得擅自变更。3.总监代表应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应经建设单位同意。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计划及时到位。5.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多个项目)月出勤不应低于10天。6.总监代表月出勤应满勤,不低于27天。7.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出勤应满勤,不低于27天。8.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迟到、早退。9.因病、事假不能到岗,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应有交接人员和请销假书面记录。29四扫描全能主10.监理人需配备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投资(造价)控制。11.监理人应确保省监管平台无预警的,有预警的应确保2天内消除预警。9.1.2工作纪律方面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程监理例会,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到场主持,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的,会议纪要要有参会人员签字。2.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应参加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3.编制监理工作周报、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每周五前报监理周报,每月25日前提报监理月报至建设单位备案。4.不具备设置打卡设备及系统条件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在项目工作群内拍照打卡,拍照采用水印相机标识项目名称、打卡时间、地点等信息,监理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做好拍照打卡台账的统计整理工作。5.严禁出现酒后上岗,接受承包人宴请、吃喝,向承包人指定采购或中介分包,接受或索取承包人钱物。6.严禁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越权、用职权和消极监理现象。7.监理人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8.监理人在合同生效并收到设计文件10天内应提交监30G扫描全能主理规划;监理人在收到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后10天内应提交监理细则。9.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10.监理单位人员应以身作则,独立自主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有吃拿卡要等廉政问题。9.1.3质量控制方面1.材料进场应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对不合格材料严禁按合理处理。2.按要求进行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对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并组织进行复查。3.组织隐蔽验收,认真仔细做好对隐蔽工程进行预控。4.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全面深入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跟进处理。5.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出现质量事故。6.每周质量例行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应有整改通知,并落实整改回复。7.公司月度质量检查不少于2次的检查应有整改通知,并落实整改回复。每月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建设单位。8.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应有整改通知,并落实整改回复。每次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建设单位。9.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31G扫描全能主全与实施。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12.与委托人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3.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监理人对施工实行全过程监理,即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经监理人员检查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下一个环节的施工。15.监理人对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即对隐蔽工程和委托人在审批监理规划时明确的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施工,必须实行旁站式监理。16.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9.1.4进度控制方面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周进度、月进度计划。2.对周、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及措施。32四扫描全能主3.进度出现滞后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经各方审批的有效措施。4.及时组织验收,对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工期延误。5.办理开工报告的审批手续。6.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委托人批准后,负责向施工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7.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组织实施。9.1.5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1.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不少于1次。2.公司月度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回复。每月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建设单位。3.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有整改通知,有整改回复。每次成书面报告,报送建设单位。4.提出现场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整改措施。5.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造成安全事故。6.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7.核实农民工实名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避免造成上访。33四扫描全能主8.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9.重大突发事件或台风等恶劣天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应全天在岗到位,及时与施工单位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10.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避免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和卫生防疫工作。12.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13.编制安全文明目标控制计划,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设施、防护装置、防护用品的放置和使用。14.做好施工现场日常巡视管理,要求并敦促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丢弃渣土,协助并敦促施工单位完善渣土清运手续。15.监督施工单位将渣土运输到指定地点,及时将渣土清运情况反馈建设单位。9.1.6资料管理方面1.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质量、技术文件等文件归档,确保资料与现场同步。2.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及时上报项目34G扫描全能主公司审核、审批,及时报建设单位备案。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3.认真负责、真实及时填写监理日志。4.按实际填写旁站记录并签字。5.监理人需对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部位及分项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录像,并刻制成VCD光盘,并确保光盘内容真实完整。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并督促实施。7.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9.1.7投资控制方面1.熟悉图纸设计内容,质量控制要点,设计意图及实施方式,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在施工前提前发现,并提出解决意见。2.有效审核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申请、工程签证申请,组织论证上述申请的经济性、必要性、合理性。3.对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等进行费用审查,并控制预算造价偏差4.在隐蔽前及时组织工程量确认,确保工程量各基础尺寸数据无影像资料支持的,不得弄虚作假。5.认真审核现场实际施工进展,在工程款支付申请时,35四扫描全能主对监理证明现场形象进度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情形。6.审查承包人的最终付款申请,向承包人签发最终支付签证。7.有效变更经委托人批准的,现场建设单位代表及总监签字确认后,由监理人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8.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委托人批准后支付。9.1.8协调方面1.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协助委托人组织规划验线、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9.2相关罚则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违约,同意按以下办法扣罚监理费。9.2.1人员到岗方面1.监理中标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的,按1000元/人次扣罚。2.监理单位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的,或未经建设单位同36G扫描全能主意,且未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程序而擅自变更的,按1000元/人次扣罚。3.总监代表无书面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委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按监理合同额的20%扣罚。4.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施工计划及时到位的,按200元/天扣罚。5.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多个项目)月出勤低于10天的,按月实际缺勤天数500元/人/天扣罚。6.总监代表月出勤应满勤,有缺勤的按月实际缺勤天数300元/人/天扣罚。7.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出勤应满勤,有缺勤的按月实际缺勤天数×200元/人/天扣罚。8.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迟到、早退的(1小时(不含)以外)按100元/人次扣罚。9.因病、事假不能到岗,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应有交接人员和请销假书面记录,无交接人员和书面记录的按1000元/人次扣罚。10.未配备专业造价工程师的,按监理合同额的10%扣罚,按若非不可抗力因素或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的超概、控制价错项、漏项的,每出现一项扣除监理费的1%,对未经批准超概部分由监理方负责赔偿。11.省监管平台有监理预警的,出现预警按1000元/条37四扫描全能主扣罚;且2天内未消除预警的按监理合同额的3%扣罚,每超一天加扣监理合同额的1%。12.应落实施工单位确保省监管平台无施工预警,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预警按100元/条扣罚;且2天内未消除预警的按500元/条扣罚,每超一天加扣200元/条。9.2.2工作纪律方面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程监理例会,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到场主持,未组织例会的,未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的,会议纪要无参会人员签字的按200元/次扣罚。2.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无故未参加的按200元/人次扣罚,迟到早退的按100元/人次扣罚。3.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提报监理月报至建设单位备案,每延误1天按100元/天扣罚。4.不具备设置打卡设备及系统条件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在项目工作群内拍照打卡,拍照采用水印相机标识项目名称、打卡时间、地点等信息,监理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做好拍照打卡台账的统计整理工作。无打卡台账的按200元/次扣罚。5.出现酒后上岗,接受承包人宴请、吃喝,向承包人指定采购或中介分包,接受或索取承包人钱物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38四扫描全能主6.出现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越权、滥用职权和消极监理现象的按1000元/次扣罚。7.未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的,按1000元扣罚,并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每逾期一天按照1000元/天扣划。8.未在要求时间提交监理规划的,未在要求时间提交监理细则的,按1000元扣罚,并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每逾期一天按照1000元/天扣划。9.未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造成项目存在违法分包等情形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9.2.3质量控制方面1.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验收的,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对不合格材料按合理处理的,按500元/次扣罚。2.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对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未督促落实的或未进行复查的,按500元/次扣罚。3.未组织隐蔽验收的,未对隐蔽工程进行预控的、对验收不认真仔细的,按500元/次扣罚。4.质量验收过程中,未发现应发现的问题的,对发现的问题未跟进处理的,按500元/次扣罚。5.因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出现39四扫描全能主质量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6.每周质量例行检查少于1次的,检查无整改通知的,整改无回复的,按200元/次扣罚。7.公司月度质量检查少于2次的,检查无整改通知的,整改无回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质量检查月报未按时报送建设单位的,按1000元/次扣罚。8.公司季度质量检查少于1次,检查无整改通知的,整改无回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未按时报送建设单位的,按1000元/次扣罚。9.未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的,按500元/次扣罚。10.未对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的,按500元/次扣罚。11.未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未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的,按500元/次扣罚。9.2.4进度控制方面1.周进度、月进度计划未认真审核的,按500元/次扣罚。2.对周、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的,但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的,按200元/次扣罚。3.进度出现滞后,未提出有效措施的或未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有效措施的;未督促施工单位执行经各方审批的有效措施,按500元/次扣罚。40四扫描全能主4.无故拖延不及时组织验收的,对质量、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工期延误的,按100元/延误天数扣罚。5.未及时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按100元/天扣罚。6.未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而未下达开工通知书的,按100元/天扣罚。7.未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的,按500元/次扣罚。9.2.5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1.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少于1次的,按200元/次扣罚。2.公司月度安全检查少于2次的;检查无整改通知的;整改无回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安全检查月报未按时报送建设单位的,按1000元/次扣罚。3.公司季度安全检查少于1次的;检查无整改通知的;整改无回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按时报送建设单位的,按1000元/次扣罚。4.未提出现场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未督促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的;未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整改措施的,按500元/次扣罚。5.因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41四扫描全能主6.因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按1000元/次扣罚;被扣分的按1000元/分扣罚。7.未核实农民工实名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造成上访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8.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致使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9.重大突发事件或台风等恶劣天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到位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按1000元/次扣罚。10.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致使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11.未及时发现、提出、落实整改措施,致使消防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12.未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的,按1000元/次扣罚。13.未编制安全文明目标控制计划,未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设施、防护装置、防护用品的放置和使用的,按1000元/次扣罚。14.未落实好施工现场日常巡视管理,出现施工单位随意丢弃渣土的,无渣土清运手续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42四扫描全能主15.未落实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实际地点的,未及时将渣土清运情况反馈建设单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9.2.6资料管理方面1.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质量、技术文件等文件归档情况:的的,按200元/次扣罚。2.未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的,按200元/次扣罚。3.监理日志未按要求填写,出现应记录但未记录的事件,监理日志空缺的,按200元/次扣罚。4.旁站记录未按实际填写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的,按200元/次扣罚。5.监理人需对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部位及分项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录像,并刻制成VCD光盘,若无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实,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1-3%扣罚。6.未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并督促实施的,按1000元/次扣罚。7.未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按1000元/次扣罚。9.2.7投资控制方面43四扫描全能主1.监理工程师不熟悉图纸的,在质询中发现与图纸不符的,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未发现的,按200元/次扣罚。2.未有效审核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申请、工程签证申请,未组织论证上述申请的经济性、必要性、合理性。经后续证明上述申请不经济、非必要、不合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3.未对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等进行费用审查的,经后续证明预算造价偏差W5%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4.未在隐蔽前及时组织工程量确认,未经签证验收而隐蔽的,工程量各基础尺寸数据无影像资料支持的,存在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5.经发现监理证明现场形象进度与实际不符的,存在弄虚作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监理合同额的3-5%扣罚。9.3其它要求1.本项目监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全部监理费,委托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委托人因此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监理费用,同时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监理酬金总额20%的违约金、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44G扫描全能主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的,监理人应另行赔偿: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开展监理工作的;4)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的;5)在监理过程中实施或接受商业贿赂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因工程停工或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终止合同,监理人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目前应该提供的一切工程资料。如非监理人原因,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终止合同,监理人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目前应该提供的一切工程资料,否则建设单位不支付剩余监理费。3.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队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报告制度的时效性、真实性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和工资保证金存储和监督,确保报告制度有效落实。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企业做好实名制管理与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未满足相关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应及时向委托人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隐蔽工程与现场签证管理相关条款45四扫描全能主1)对于隐蔽工程和现场签证,监理单位必须制作典型截面或部位的影像资料。2)监理单位做好隐蔽工程及现场签证影像资料的制作和管理工作,由于影像资料不完善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负责。3)所有影像资料要具有连续性,应保留原始状态和原始载体,不得使用任何图像图形处理软件进行剪辑或修改。4)图像资料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单位及影像资料员签字盖章确认。5)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隐蔽工程与现场签证管理的相关条款执行,对于违反相关条款所涉及签证不予认可。5.因本工程属政府投资工程,如果建设过程中因政府要求、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或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导致项目停建、缓建或调整建设内容的,监理人均应无条件执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违约金,相关费用据实调整。如停建本合同即告终止,委托人按监理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审计确定后支付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违约金。6.监理人因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同时委托人还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7.监理人服务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46G扫描全能主结束及本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监理人签字盖章等手续均已完成止。8.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高新区管委相关的文件要求和考核办法,每年度组织对同批在建项目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打分,并按照得分进行排名,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每年度排名为不合格的,每次按10000元扣罚。9.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动项目高质高量,鼓励各项目参与国家及省级优秀工程评选,项目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工程的,或取得国家级奖励的,按已扣罚监理额的80%,予以奖励;被评为省级优秀工程的,或取得省级奖励的,按已扣罚监理额的50%,予以奖励。47四扫描全能主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无A-2设计阶段:无有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48四扫描全能主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49G扫描全能主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复印件2.工程勘察文件11复印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复印件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1复印件5.施工许可文件1复印件6其他文件1复印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1/14检测和试验设备//50四扫描全能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 办公用房 生活用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