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采购合同公告(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323HT2025001770101
二、合同名称:
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323JH202500177
四、项目名称:
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师宗县丹凤西路56号
联 系 方 式 :
13987404641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泉华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大道祥和苑小区6-4号商铺
联 系 方 式 :
17708741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村庄排水沟建设、自然村道路硬化3400㎡、村庄沟渠整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63
合同金额(万元):
62.08642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项目建设、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4 至 2025-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施工合同(2).pdf
(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合同书甲方(发包人):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乙方(承包人):云南泉华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委托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招标编号为:YNGH-QJ[2025]-063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最终确定云南泉华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乙方:云南泉华建筑有限公司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1.2工程内容:村庄排水沟建设、自然村道路硬化3400m、村庄沟渠整治。1.3工程说明:1.3.1改造说明:工程地点: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师宗县漾月街道新村社区新村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涉及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甲方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所列项目内容。3.工期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且3.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3.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相应调整。(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2)双方书面确认的计划工期改变;(3)不可抗力因素。4.材料供应4.1材料供应: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4.2采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时,乙方须在甲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使用。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1乙方必须严格按装修工程项目内容要求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效果图和有关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项目内容要求及施工图说明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验收标准。5.2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单项工程的质量,均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双方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合同价款1.金额(大写):陆拾贰万零捌佰陆拾肆元贰角肆分(小写):¥620864.24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7.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8.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9.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0.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合同生效11.1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五月20日11.2合同订立地点: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11.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1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招标公司备案壹份。甲方:(公章)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吴文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