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应诉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122521020001587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225210200015877-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5号
联系方式: 010-69556549
供应商(乙方): 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2.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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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安邦.pdf

法律服务协议甲方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法定代表人:齐丽莉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5号联系人:周志明联系电话:13681541154乙方: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云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5号北辰汇宾大厦B0815联系电话:13683625361;13716652804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亚奥支行银行户名: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银行账号:15321999999911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委托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为甲方所负责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根据协议内容1代理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并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为代理区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及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参与以通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上诉或反诉,代为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代为领取法律文书。第二条双方同意,为简化工作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中,对于乙方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再单独签订委托协议,只需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即可。第三条甲方在提出具体委托事务时应明确工作完成时间,乙方应尽可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如确实有困难的,双方应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如根据工作情况需要乙方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甲方至少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第四条乙方应恪尽职守,以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为甲方提供服务,如因乙方律师的失误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第五条乙方律师应对服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的费用按照甲方的费用标准和乙方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第七条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项目服务:1、服务期间不能正确履行委托法律服务事项,答辩材2料出现重大失误、未按时出庭履责、出庭答辩未正确维护委托方权益等行为,视为考核不合格,不支付本案法律服务费。2、实际承办案件量或服务期限任一条件到期,均视为服务终止。3、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第八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服务期限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栏甲方:(公章)授权代表:尔林联系方式:815乙方: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公章)2025年5月29日授权代表:共明明联系方式:13716652804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亚奥支行账号:1532199999991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应诉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