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速度传感器 加速度传感器 示波器 多通道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623000018
二、合同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
三、项目编号:申请编号503536
四、项目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延安路13号
联系方式:15215609337
供应商(乙方):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新里 海顿公馆三期C-2幢805
联系方式:139111758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振动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ECI-9102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56800.00元
合同金额:656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省计量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合同书 扫描件.pdf
合同编号:AHJL2025-JS-00043合同书。项目名称: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项目编号:2025BFAHZ01161甲方(采购人):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乙方(中标人):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合肥签订日期:2025年6月23日1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多通道振动信号采集分析仪Vibro932套1合肥伟博测控科技有限公司2标准轮盘测速齿盘0.1m,0.2m,0.3m标准轮盘;测速齿盘3模数2、测速齿盘30模数2、测速齿盘60模数2套1深圳市引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振动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ECI-9102套1杭州亿恒科技有限公司4位移传感器jk8006xl套1上海锦康电子仪表有限公司5速度传感器jk757、Jk55套1上海锦康电子仪表有限公司6加速度传感器6135C、jk700套1上海锦康电子仪表有限公司7示波器ADS3102A/34465A套1福建利利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656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多通道振动信号采集分析仪1650002标准轮盘测速齿盘198003振动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3890004位移传感器98005速度传感器168006加速度传感器384007示波器18000总价656800.00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项目经验收合格且相关资料齐备己移交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4.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1.4.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万陆仟肆佰贰拾元整(人民币),收受人为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期限至验收合格后退还。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1.5.2交付地点: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采购人指定地点:1.5.3交付方式:送货上门。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0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3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41.7.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乙方: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新里海顿公馆三期C-2幢80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之风3、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6月23日日期:2025年6月23日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税号:123400004850041137税号:91340111MA2NBUP88F电话:0551-63356202电话:0551-6367192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合肥市东陈岗支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太湖路支行账号:1302012109024901882账号:10205010210010847852波202-6335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12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6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7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8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甲方拥有该项目中所有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的正版授权永久使用权,知识产权归原单位或个人。|2.6结算方式:银行转账。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1.4.1约定付款。|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1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出现特殊情况的,由双方另行协商。2.17.3验收标准程序:本项目验收期限2个月。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单,本验收单作为支付相关款项依据之一。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如果有检定规程的按首次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没有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时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出具检测报告。2.20.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2.5%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即16420元。如采用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汇款时请备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履约保证金。2.20.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退还。|2.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10附件: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TSI振动、转速传感器校准装置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11(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卖方的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N义向买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卖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方投诉联系部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3356539。(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4.卖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买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买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12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卖方(盖章):合肥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魏元东七签字:姓名:陈伟风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王涛3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签字:电话:13956955825;0551-63356539电话:13365692251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新里海顿公馆三期C-2幢805日期:2025年6月23日日期:2025年6月23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速度传感器 加速度传感器 示波器 多通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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