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房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2025)



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BWT-ZCH2025009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

三、项目编号:ZBWT-ZCH2025009

四、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7号
联系方式:0533-5133061
供应商(乙方):淄博市淄川金烨建安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鲁泰西路
联系方式:0533-5810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85361.80
合同金额:1285361.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docx

合同书甲方: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乙方:淄博市淄川金烨建安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BWT-ZCH2025009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签订地点:淄博市淄川区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乙方:淄博市淄川金烨建安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2.工程地点:淄博市淄川区。3.工程内容及规模: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二、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进场,每拖延一天扣10000元。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叁佰陆拾壹元捌角(¥1285361.8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王建国,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注册编号:鲁2372006202311796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A.合同B.成交通知书C.投标文件D.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E.合同执行期间经备案部门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十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3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不少于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4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单价不可调。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同总价根据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据实计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3)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4)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报告,审批进度款支付申请;(5)办理签证;(6)组织验收办理结算;(7)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所有工程结算依据资料及现场签证均需发包人代表签字等。(8)协调施工现场合同各方面的关系,调度各方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设计和技术签字。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3套(含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须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等市政基础设施情况,保证能够自主协调现场施工需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①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根据自身的知识、经验如果判断设计可能存在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及时地报告给发包人。如果承包人对设计缺陷未及时向发包人报告,亦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缺陷,则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②承担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政策性收费。③承包人应保证所得工程进度款优先付清工人或劳务人员工资报酬,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进度款的拨付,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如果因工人或劳务人员工资报酬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影响恶劣的,对承包人处每次三万元的违约金。④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果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⑤承包单位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作业,在我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对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⑥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9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36号)文件要求,施工现场应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在项目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对现场务工人员进出场进行考勤,及时准确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王建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06202311796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4)8008181;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每月出勤不少于26天,如需外出,须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将对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勤考核,每缺勤一次罚款1000元;缺勤两次及以上,发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发现两次及以上,发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更换,但须缴纳罚款5万元。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包人限期内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每月出勤不少于26天,如需外出,须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技术负责人的罚款10000元/次、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罚款5000元/次,同时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相关人员直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发包人对其进行现场考勤考核,每缺勤一次罚款1000元;缺勤二次及以上,发包人即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禁止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见通用条款。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另行约定。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5.工程质量5.1.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内容及省市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按照省发布费率的标准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按形象进度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给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磋商文件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对投标文件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机械设备进出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表;合同签订后14日内提供详细的主要材料计划(以上细化完善不得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否定)。如不按时提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开工后每周五提供上周完成工作量及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已完成工作量及下月进度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不影响施工,承包人须在使用前2个月提出全部材料明细。所有报表除书面形式上报外,还应按发包人信息管理的要求上传相应的电子文档。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额的1%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造价的5%。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经发包人确认的有效资料所涉及的内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20)、《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20)、《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价目表》(202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第5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衔接对照表》及相应计算规则、规范、技术资料。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参照施工同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中公布的相应价格(注:与市场价有明显差距的材料设备除外),施工同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中未公布价格及与市场价有明显差距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承包人等单位共同考察确定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执行上述价目表中的相应机械台班价格。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不因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的涨跌,工期及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条的规定调整。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201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年《山东省建筑、市政工程价目表》及相应计算规则、规范、技术资料;费率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23)2号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发包人要求报送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每季度25日前,承包人提供已完工程报告,相关单位按审核程序审核完毕。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工程竣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审计定案值的95%,次年支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剩余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工程竣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采购人可按工程进度灵活付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补充条款1、结算办法:工程结算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材料暂估价的调整+索赔费+现场签证费)+规费+税金。关于价格的其他补充:(1)合同包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以及管线的保护、协调费用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不再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3)本项目成交工程量清单中非包含和现场其他施工紧密相关的拆除、零星土建、临时设施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实际施工时,不做零工等签证。(4)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原设计能满足要求),不再进行费用调整。(5)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当地用水用电的实际情况,停水、停电造成的费用增加,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2、环保须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3、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本合同承包范围履约,有任何违法分包、违法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5、承包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拨付,并从下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足额扣除。6、承包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能够确保项目工期及质量,且不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和拖延工期;不能以发包方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为由,拒绝施工或者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安全施工费报价时按省、市发布的费率计价。8、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材料价格上涨而耽误工期,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康复楼电梯井房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淄博市淄川金烨建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放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乙方违反其中任何一项规定的每次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四、其他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井房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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