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环卫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环卫外包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32882052020254601
二、合同名称: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环卫外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WSFS-2025-61
四、项目名称: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环卫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兴农大道001 号
联系方式:18299569200
供应商(乙方):新疆聚昌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盛苑社区纺织大道东侧纺桥左岸悦府1-103-1商铺
联系方式:131199778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环卫外包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89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供绿化、环卫服务(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对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供绿化、环卫服务(详见采购需求2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2.合同金额(元):89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文件,详见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绿化合同.pdf
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养护管理、环卫保洁外包服务采购合同中方(采购人):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方(供应商):新疆聚昌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年1月28合同条款甲方: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付长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9223288205203地址: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兴农大道001号联系人: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里克木联系方式:13899218220乙方:新疆聚昌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治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00MAE6PGPT4G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盛苑社区纺织大道东侧纺桥左岸悦府1-103-1商铺联系人:夏小利联系方式:18451887277按照“市场化运管契约化管理”模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等有关条例规范标准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园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等服务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1保洁、管理和养护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服务区域的实际情况、现行劳动条件和作业方式等要求,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环境卫生:园区整体公共区域约20万平方米。2.园林绿化养护:314国道北侧游园、人才公园、园区管委会院内共计约11万平方米。二、服务方式服务期间,乙方要按照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相关标准要求,配齐、配足专职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机械操作员、作业人员。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8日。四、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1.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人工费用、劳保用品费用、机械费用、工具耗材费用、税金、保险费等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金额:895800元(大写:捌拾玖万伍仟捌佰元)3.支付方式按照月考核、季度支付执行(根据附件《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甲方每月28日之前完成当月考核打分并通告乙方,每季2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在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合法税务发票,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未及时提供甲方付款所需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4.上述付款条件成就后,甲方在相应期限内将服务费支付至乙方确认并认可本合同价款如下唯一收款账户(对公账户):户名:新疆聚昌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859010512010103946966开户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恒鑫支行5.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信息错误的任何责任。若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应当在甲方支付款项前的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养护、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管理、绿化养护等运营管理情况实行监督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管护职责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若乙方三次仍未整改达标,甲方有权将对应工作转交其他单位实施,所产生费用从乙方服务费用中扣除,转付具体实施单位。3.甲方应将绿化井、水泵、变频器、电缆、绿化管网等完好无损移交给乙方,后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3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理的接水点、设备停车场和环卫用具临时存放点,在合同期内产生绿化环卫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六、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临时应急保障工作,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整改。2.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报备人员情况,为员工配备统服装一、工作标识标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扣、拖欠,一经核实乙方有克扣、拖欠现象,甲方有权从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用于发放员工工资。3.乙方应严格履行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处理信访投诉,在养护过程中发生相关事件且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向甲方报告,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地上部分绿化管网设施维修。乙方承担道路除尘、洒水车辆加油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园林绿化相关标准要求做好绿化养护,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因管护不到位造成苗木死亡、长势不良等由乙方予以及时更换补栽,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保洁绿化区域外临时性安排的保洁绿化环卫工作。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除本合同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4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八、不可抗力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非因战争、地震、疫情、政策原因等不可抗力的事由,不得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终止、延迟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需要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终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据;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九、违约责任1.服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立即解除,由此发生相关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或不按5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造成的损失。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超过24小时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用。4.甲方对乙方连续三次考核结果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未结付的服务费用甲方不予支付。5.甲乙双方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十、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与通知送达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2.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不存在争议部分,仍应按照合同继续履行。3.各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信息作为各方函件往来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相关法律文书的唯一固定有效送达地址,并同意接受电子送达;一方信息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视为该方信息未发生变更,按照原地址送达6视为完成送达并知悉。十一、其他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中标通知书(2)投标文件十二、其他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合法授权委托书)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附件一与第四条第三款载明的附件二均系本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系本合同(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绿化养护管理、环卫保洁外包服务采购合同)签章页】甲方(盖章):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2255年月28日乙方(盖章)新疆聚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0法定代表人/委理42签名):打治16529010129284签订时间:025年5月28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环卫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