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9366355020251602
二、合同名称: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NCQCS2025-003
四、项目名称: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13868915304
供应商(乙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223号
联系方式:025-865764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5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85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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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本服务合同。第一部分总则1.定义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项目: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合同,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告知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各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响应。第二部分双方义务及服务内容和方式1.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项目计划时间负责提供乙方工作所需工作条件和相应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工作场所。(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其他必要信息。(3)甲方应按本合同进度要求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技术服务费。(4)负责做好必要的系统备份(包括用户文件、数据和程序),如有丢失,甲方应负责重建。2.乙方义务(1)乙方负责对本合同项目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第1页共4页(2)乙方保证其拥有从事本项目的项目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质,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进度和要求及时完成咨询报告,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5)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能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事。(6)乙方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申报材料、编制工程初步设计以及各项技术文件编制工作。3.乙方服务内容和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进行前期研究,完成现场调查、测量、踏勘与资料收集、水污染防控、水质提升、水生态修复、信息化建设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等。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第三部分验收项目采用分段验收方法。第四部分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858000.00元)。2.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付清。3.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给甲方人民币858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到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第2页共4页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乙方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乙方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息退还。第五部分保密责任甲、乙两方共同遵守如下保密事项:1.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有关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作计划、内容,双方业务数据、业务实务,有关技术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其他个人或单位。2.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有关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授权或许可),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针对合同双方的竞争行为。3.双方保证将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本方单位中接触上述资料的员工泄露项目有关信息、资料或擅自将项目有关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4.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对于两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5.两方任何一方泄密都将构成违约并构成本合同解除条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合同总标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第六部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1.由于甲方原因,使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和直接损失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合同总标的5%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退专用章回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合同总标0g385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3.甲方未及时提供工作条件、相关材料的,乙方提交工作成果顺延: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约定之相应条款时,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因乙方原因,导致项未通过验收,乙方应继续服务,直至项目验收通过,相关工作量费用计入本项目合同金额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5.签约各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第3页共4页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七部分其他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余用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人:电话:游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字日期:0年6月2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见证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见证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本服务合同。第一部分总则1.定义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项目: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项目。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合同,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告知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各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响应。第二部分双方义务及服务内容和方式1.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项目计划时间负责提供乙方工作所需工作条件和相应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工作场所。(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其他必要信息。(3)甲方应按本合同进度要求及时支付给乙方的技术服务费。(4)负责做好必要的系统备份(包括用户文件、数据和程序),如有丢失,甲方应负责重建。2.乙方义务(1)乙方负责对本合同项目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第1页共4页(2)乙方保证其拥有从事本项目的项目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能力和相关资质,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进度和要求及时完成咨询报告,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5)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能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事。(6)乙方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申报材料、编制工程初步设计以及各项技术文件编制工作。3.乙方服务内容和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浦江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水质提升工程进行前期研究,完成现场调查、测量、踏勘与资料收集、水污染防控、水质提升、水生态修复、信息化建设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等。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第三部分验收项目采用分段验收方法。第四部分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858000.00元)。2.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付清。3.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给甲方人民币858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到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第2页共4页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乙方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乙方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息退还。第五部分保密责任甲、乙两方共同遵守如下保密事项:1.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有关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作计划、内容,双方业务数据、业务实务,有关技术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其他个人或单位。2.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有关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授权或许可),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针对合同双方的竞争行为。3.双方保证将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本方单位中接触上述资料的员工泄露项目有关信息、资料或擅自将项目有关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4.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对于两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5.两方任何一方泄密都将构成违约并构成本合同解除条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合同总标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第六部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1.由于甲方原因,使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和直接损失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合同总标的5%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退专用章回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供服务部分对应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合同总标0g385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3.甲方未及时提供工作条件、相关材料的,乙方提交工作成果顺延: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约定之相应条款时,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因乙方原因,导致项未通过验收,乙方应继续服务,直至项目验收通过,相关工作量费用计入本项目合同金额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5.签约各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第3页共4页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七部分其他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余用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人:电话:游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字日期:0年6月2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见证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见证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