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信息化建设软件 中联通用治疗业务管理系统 危急值管理系统 中联检验知识库系统 电子病历分级访 医嘱开立权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052025000079-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5202500007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53号
联系方式:028-62129135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383号1栋6层15号
联系方式:198282690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信息化建设软件
1(批)
¥4,570,400.00
¥4,570,400.00
中联通用治疗业务管理系统V1.0

合同金额: 4,570,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柒万零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pdf
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06月24日

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052025000079履约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签订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53号签订时间:2025年6月2日甲方(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甲方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53号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383号1栋6层15号: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标的信息本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应用软件及定制开发软件,包含“危急值管理系统、单病种上报系统、电子病历分级访问控制系统、医嘱开立权管理系统、HRP系统、临床路径系统、治疗业务管理系统、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系统、移动护士工作站、AI妇幼全生命周期系统”,本次所提供标的信息如下: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适用税率备注1危急值管理系统中联检验知识库系统V1.0套1292000.00292000.0013%12单病种上报系统中联单病种上报系统V1.0套1448000.00448000.0013%/3.电子病历分级访问控制系统中联专业版电子病历系统V1.0套167200.0067200.0013%14医嘱开立权管理系统中联一张纸门诊医生工作站V1.0套158800.0058800.0013%/5HRP系统定制套11674000.001674000.00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定制开发6临床路径系统中联临床路径系统V10套1295200.00295200.0013%17治疗业务管理系统中联通用治疗业务管理系统v1.0套1190400.00190400.0013%/8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系统医疗安全(不良)套1179200.00179200.0013%18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系统事件报告系统V1.0套1179200.00179200.0013%19移动护士工作站中联移动护士站系统V10.0套1201600.00201600.0013%/10AI妇幼全生命周期系统定制套11164000.001164000.00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定制开发合计小写:¥4570400.00元大写:肆佰伍拾柒万零肆佰元整第二条项目要求2.1派驻工作人员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排项目实施专业团队进驻甲方现场根据本项目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遵守甲方相关规定。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定期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技术沟通协调会,代表乙方与甲方协调并确认相关事宜。2.2实施方案要求乙方须结合甲方实际情况,拟定书面系统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准备情况、实施环境等,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的平稳运行。.2.3建设质量要求乙方应结合甲方现有系统和具体需求,在不影响甲方医疗业务的情况下按上线计划平稳、安全、有效、有序开展建设实施工作,对在软件系统建设实施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业务产生影响的一般技术性问题7天之内完成,较为复杂且确有必要的技术问题由乙方分析并告知甲方后确定解决时间)解决。乙方为完成技术要求,增加的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2.4培训要求系统建设在实施期间或试运行期间,乙方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等),直至甲方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及常规基本维护。培训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2.5信息安全保密要求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有关甲方的任何信息均须保密,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手段,严禁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6后续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的相关约定:质保期满后,若需乙方继续提供售后维护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后续服务协议,同时也可由甲方另行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售后维护协议,年度售后维护费用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2.7.与甲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对接,至少包含:HIS、EMR、LIS、PACS业务系统对接获取数据,所包含的接口开发费用,以及与第三方接口的对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单个数据接口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乙方承担,超过部分由甲方自行支付。第三条质保服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软件在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对软件已有功能进行升级及运行维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第四条合同金额、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本项目含税总金额为:【¥4570400.00元】,大写:肆佰伍拾柒万零肆佰元整。4.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并收到应付货款等额的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70%;经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委派相关专家正式验收合格后(如甲方主管部门委派)10个工作日内付款30%。(2)乙方每次申领货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应付货款等额的税务发票。(3)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或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且乙方应按发票票面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前如发生丢失、灭失4或被盗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甲方的,乙方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种情况下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开具的发票送达并经甲方签收后,若发生丢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甲乙双方开票信息:(1)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税号:12510105MB1041576K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53号单位电话:028-86916281开户银行:农行成都新华支行银行账户:22900301040004106据(2)乙方收款信息:名称: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税号:91510105MA7GY5EX2E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383号1栋6层15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银行账户:1001300000987339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交货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六条验收1、验收条件说明:应用软件安装完成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10工作日内开展初步验收。应用软件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5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展最终验收。(注:若分批次交货的按批次进行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乙方提出申请后,因甲方原因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甲方已对应用软件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约定支付相应货款。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支付至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2.商务及其他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其他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3.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进行验收。由甲方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完成情况,审查所有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经3次整改软件功能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接照合同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产品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产品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否则由此产生1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甲方拒收产品的或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就违约金不能弥补部分进行赔偿。(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之日。(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10.2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拒绝交付产品的或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就违约金不能弥补部分进行赔偿。(2)7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内容交付产品或逾期交付产品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实际履约之日。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4)乙方派驻甲方的驻场人员属于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雁佣关系。在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甲方、驻场人员自身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质保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由于合同软件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所有损失。如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所提供软件有安全隐患的,乙方除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外,还应当按照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如因此造成甲方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罚款。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安全隐患严重性决定是否停止使用该软件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第十一条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柒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叁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通顺街53号开户银行:农行成都新华支行i银行账户:22900301040004106签订时间:226年6月23日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百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383号1栋6层15号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银行账户:1001300000987339签订时间:2025年6月23日9廉洁合同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乙方: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促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不廉洁等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和省、市等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子女等近亲属,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7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7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经营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高档烟1酒、珍惜药材、高档茶叶、名贵木材花卉、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1活动、不以赌博敛财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子女等近亲属,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进出口贸易、投融资、资金管理、大宗物资采购和服务采购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四)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赠送高档烟酒、珍惜药材、高档茶叶、名贵木材花卉、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七)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2活动、不以赌博敛财或变相赌博等形式与甲方打“业务牌”。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相关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H得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18011392270】;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1举报,如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客户“黑名单”,有权拒绝乙方参与之后甲方的任何招标采购等项目。六、本合同作为双方业务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光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25年6月23日3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乙方: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项目: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2025年6月2日1鉴于:甲乙双方合作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2025年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的需要,为保障双方数据及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双方遵循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安全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本协议中,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所有与本次合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任何双方不予公开的专有技术/或其中任何知识产权,包括软件技术、接口文档、技术规范、配置数据、网络拓扑、账号密码、管理文件、分析模型等。(2)任何双方提供的专有信息数据。(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数据。(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5)乙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2.保密信息包括书面认定、口头给予或其他任何形式。3.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1)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2)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正当获取的,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3)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对取得甲方的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经甲方同意可以给予或授权给乙方因履行本项工作并且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乙方应当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双方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存放,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能够有效地防范任何未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2乙方对接收的保密信息妥善保存,不得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提供对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2或协助未经对方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3未经甲方同意,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乙方在此保证仅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有关时使用从甲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工作无关的便用保密信息。4.甲乙双方可仅为完成本项目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从对方获取的1保密信息,但在雇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指示其雇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5.乙方负责对系统承载的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等的安全性及时进行维护和升级,杜绝因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系统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系统所造成的损失。1第三条:违约和赔偿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或过失,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或者降低影响,并及时书面通知受损方。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相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违反法律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条:一般规定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双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愿意相符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五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知悉方获知有关保密信息之日起是持续的,并不因本协议所述之项目和合作事宜的完结而终止,除非披露方书面豁免有关保3密义务。2.如保密信息因知悉方以外的原因成为公知信息的,该部分信息不受本协议之约束。3.本协议仅在以下情形下终止:(1)协议双方另行签署的新的保密协议以替代本协议;((2)协议双方均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3)协议涉及信息已全部为公众所知。第六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日期:2025年6日乙方:成都市青羊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6育3日签字日期:225年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信息化建设软件 中联通用治疗业务管理系统 危急值管理系统 中联检验知识库系统 电子病历分级访 医嘱开立权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