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上海昶韵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61101000022113164
五、合同编号:11NMB130709820253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软件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00
7500
7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卫生院
联系人:马晓燕
联系电话:13179900128
传真:/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上海昶韵-小拐乡电子票据接口软件-运维服务合同(11NMB130709820253601)-202506.pdf

文件编号:SHCY/YW-KLMY-DP202501软件技术运维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11NMB130709820253601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服务项目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电子票据对接接口软件定义:该接口软件是上海昶韵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票据对接交易渠道的软件。第一条签约方甲方(委托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卫生院乙方(受托方):上海昶韵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技术运维服务合同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2025年月日在甲方签订第四条项目名称电子票据对接技术运维服务项目第五条服务内容和方式5.1服务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根据甲方电子票据对接结算的管理要求,乙方提供满足甲方电子票据对接正常运行需求的技术运维服务,维护服务内容如下:1、数据保存与管理:2、协助排查相关系统软件故障;3、协助排查硬件故障;4、协助排查网络故障;5、对接服务巡检;6、协助排查VPN故障5.2服务方式:远程服务、电话咨询服务5.3服务响应:服务期内,提出服务申请后,及时响应5.4联系方式客户服务热线:18799229272周一至周末9:30---19:30服务服务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118室5.5服务监督服务监督电话:16621285997第六条工作条件6.1委托方为受托方提供如下条件: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应用软件服务时所必要的技术数据、计算机设备或其它信息和资源,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该类数据、材料以及信息的内容、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负责6.2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时间: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第七条服务期限及服务地址7.1受托方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期内有偿服务。7.2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地点:甲方所在地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8.1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拥有电子票据对接软件使用权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运维合同款项3、非经乙方许可及乙方工程师指导,甲方或非授权的第三方人员不得擅自篡改、调试系统如果系统损坏,则由甲方另行承担修复费用8.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保证实现甲方当前需求,如甲方在未来需要增加额外的需求,则需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额度双方另行商定第九条保密要求9.1保密范围:合同、应用技术资料及程序,9.2保密期限:期限壹年.第十条权利保障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风险承担11.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按如下约定承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11.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1.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人力所无法克服的自然灾难等。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十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3.1根据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情况,经双方确定合同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7500(柒仟伍佰元整)13.2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13.2支付方式:转账现金口13.3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口第十四条费用结算办法14.1费用使用方式:包干使用,14.2服务过程中购置的相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无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双方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条件的,除工程进度得以顺延外,应按合同总额0.1%/日从规定时间截止日起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能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条件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款项即构成逾期付款,应按合同总额0.01%/日从规定时间截止日起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4)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乙方责任: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行,按应用软件费的0.1%/日规定时间截止日起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因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甲方工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15.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是否履行再行协商第十六条合同变更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第十七条合同解除1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14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17.2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协商解决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18.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18.2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反商业贿赂条款19.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9.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19.3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部门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19.4本公司(甲方)郑重提示:本公司(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19.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员违反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9.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员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经办人员的亲友第二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小拐乡乙方:上海昶韵科技有限公司卫生院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118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机/电话:手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路支行账号:账号:3105016747000000062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件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