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平和县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628]FJXFZB[CS]2025001

二、合同名称:平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

三、项目编号:[350628]FJXFZB[CS]2025001

四、项目名称:平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联系方式:15260093753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融信写字楼B座三层
联系方式:13859852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
1(项)
¥665,000.0000
¥665,000.00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 665,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8日至2026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平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平和县公安局
2025年06月25日

合同编号:[350628]FJXFZB[CS]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平和县公安局住所地: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联系人: 王志鑫联系电话:15260093753传真:电子邮箱:107654435qq.com乙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住所地: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融信写字楼B座三层联系人:杨俊伟联系电话:13859852262传真:电子邮箱:YANGJUNWEI321@pingan.com.cn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28]FJXFZB[CS]2025001的 平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665,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8040199品目名称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采购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时间(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伍仟元整(¥665,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665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平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4.2服务范围:漳州市平和县4.3服务地点:漳州市平和县4.4服务完成时间:2026年6月27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2服务内容:(一)保障对象:平和县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二)保险额度: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三)保险责任:符合以下救助条件的,由甲方提出救助申请,以提出索赔时间为出险时间,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申请进行出险理赔。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不法侵害导致身体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或者加害人财产不足以有效赔偿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或者加害人财产不足以有效赔偿损失,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或者加害人财产不足以有效赔偿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4、因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被害人或者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侵害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5、受害人因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赔偿义务人财产不足以有效赔偿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6、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经***门认定为该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确定提出的救助申请。7、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因未成年人的抚养人遭受犯罪侵害致重伤、死亡、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第2页-未成年人。8、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案(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当事人愿意接受保险救助后息访息诉的其他情形。9、涉法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且因信访事项造成生活困难,愿意接受保险救助后息访息诉的。10、其它特殊情况,甲方认为有必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四)其他约定:1、代位求偿权:乙方履行救济救助责任后享有代位追偿的权利,代位追偿款超过救济救助责任限额的部分,乙方应归还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2、救济救助责任限制:该救济救助责任仅限于受害方或者家属经相关部门调解未果,且不愿走民事诉讼程序的情形。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1、全国服务热线:7×24小时客户在全省、全国任何地方通过任何电话(座机、手机等),无须拨打区号直接拨通95511热线,电话中心立即进行全国调度,专用调度小组会第一时间接到电话中心的客户的报案电话。2、建立预赔制度: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由于甲方短时期内无法提供相关理赔材料,确定损失金额100%进行全额预赔。3、理赔所需材料:1、接受信访事项登记表;2、相关信访经历证明;3、个人救助申请书;4、息访息诉协议书;5、家庭困难证明;6、信访救济审批表;7、索赔申请书;8、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9、相关关系证明材料等材料(视需要提供)。(2)服务人员组成:乙方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积极配合配合甲方进行统一投保、理赔管理。为确保各事项顺利开展,乙方进行专项经营组织安排,特别成立了专项服务工作组,保证本保险项目服务质量自始至终保持一致。服务专业团队成员:服务工作组序号姓名具体负责事项联系方式1杨俊伟项目总牵头,对接项目各项事宜189596329162柯丁尹日常对接服务187507346593何志坚日常对接服务131108721714李日理赔负责人155591129795叶静艳日常理赔服务178599813966赖龙汉日常理赔服务15259695694(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第3页-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首次响应文件、合同要求执行。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王志鑫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26009375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6月28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杨俊伟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95963291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要求等要求开展保险理赔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第4页-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支付说明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1332,500.002025-07-15公司福建分公司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266,000.002026-01-1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366,500.002026-06-28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十、履约保证金十一、合同期限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第5页-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甲方送相关部门备案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平和县公安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警官纳税人识别号:11350628003928891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平和支行-第6页-账号:35001667807058000888乙方(中标或成交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杨俊伟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854405757B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分行账号:1409020919600199078签订地点:漳州平和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服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