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2025)
合同编号:Y370213030001202500002_006
合同名称: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13000202502000012
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联系方式:87636881
供应商(乙方):山东华科仁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风路322号生产厂1号楼1-129室
联系方式:1866177577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3
合同金额:0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预算绩效管理
主要标的数量:0
主要标的单价: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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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甲方: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乙方:山东华科仁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213000202502000012三、采购需求:选取20名中介机构开展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绩效管理业务。四、最高限制单价: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依据委托项目的资金规模、分档计费费率和难度系数等因素,付费计算公式如下:计算费用=分段累进资金总额×分档计费。项目计费参考标准计费依据分段累进资金总额分档计费费率区本级资金总额100万元(含)以下5000元100-1000万元(含)2%1000-5000万元(含)0.5%5000-10000万元(含)0.3%10000万元-30000万元(含)0.15‰30000万元以上议价委托服务费用按照计算付费的5折支付:5折后付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5折后付费金额高于等于5000元1的,按5折后金额计,最高不超过15000元。五、封闭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一)项目概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本次工作包含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监控、自评抽查复核、成本绩效分析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服务具体要求(1)聘用单位应与所聘用的投标人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工作目标、职责范围、工作时限、质量要求、费用标准、支付方式、支付主体、违约责任和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2)投标人及其执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技术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任务,严禁转包委托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中介服务。应确保业务报告的真实可靠。(3)投标人须成立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须具备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须为项目实际实施人员。投标人须明确项目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人员配备须满足本次服务需求。★(4)中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的,2须提前征得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同意,未经允许随意调整的区不予以委托项目。★(5)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档案。对有提供虚假报告、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取消其中介服务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已选定而无故1推脱或拒不承接委托服务事项的;未按协议要求完成委托事项情节严重的;将承揽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征集人同意,将承揽项目分包给他人的;被吊销、撤销资质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如财政局出台新的考核规定,按新规定执行。★(6)投标人中标后主要负责人、组织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应在15日内报李沧区财政局备案审核,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中标人开展业务后,李沧区财政局将按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被审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三)工作程序流程要求(1)总体要求1.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政策要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专见》(青发[2019]号)、《区级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操作规程》(青李沧财绩[2020]5号)、《区级预算部门(单1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李沧财绩[2020]7号)及其他青岛市和李沧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3的相关制度办法。2.成交供应商会同财政部门和被评价、监控部门了解研究制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实地调查取证,形成评价、监控结论,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按期出具绩效管理工作成果。成交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选取专家参与评价工作,取得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专业数据查勘、评价和监控结果等事项书面意见,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出具的工作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财政部、青岛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2)绩效评价要求1.收集评价前期资料2.制定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根据不同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可衡量,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主要从职责履行、履职效能、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置指标体系,衡量预算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项目支出自评抽查复核,根据采取资料审核及现场勘查等方式,对项目单位自评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出进行客观、公正的复核。3.核实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初稿。受托机构根据具体评价要求确定现场评价抽样范围,组成现场评价工作小组,对4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资料核实、社会调查、分析评价等。现场评价单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总量的30%、项目预算总金额的30%。4.征求财政部门和被评价部门意见5.档案归集和质量控制。6.出具报告终稿。(3)财政重点绩效监控要求1.成交供应商收集项目文件、绩效目标等基础资料,熟悉项目情况。2.成交供应商与委托方及被监控单位进行沟通,在全面了解被监控对象相关情况和委托方意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拟订科学可行的预算绩效监控实施方案。预算绩效监控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监控内容、监控依据、监控方法、调查问卷等要素。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监控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座谈、现场调研、问卷发放等方式,获取监控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4.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按照以下程序向委托方提交预算绩效监控报告:按照规定要求和文本格式,撰写预算绩效监控报告初稿,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监控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当书面征求被监控5单位和委托方的意见。委托方或被监控单位可以组织评议专家组对监控报告进行评议,向供应商反馈意见。供应商应当对反馈的意见逐一核实,逐条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监控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对修改后的监控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经内部审核通过的监控报告,由该项目主评人签名,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形成正式监控报告,提交委托方。供应商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应当对所出具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对监控业务资料进行建档管理,协助委托方做好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原始、完整和安全。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监控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预算绩效监控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W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监控报告、被监控项目单位和委托方的反馈意见、监控工作组的说明等)。6.出具报告终稿。(4)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要求1.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工作团队应参加征集人组织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业务培训,与征集人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征集人的工作意图。2.成交供应商与征集人及被分析单位进行沟通,收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项目基础资料,熟悉项目情况,按照有关规6定拟订科学可行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实施方案。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分析内容(含补充完善后公共服务质量标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指标体系)、分析依据、分析方法、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要素。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座谈、现场调研、问卷发放等方式,获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4.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按照以下程序向征集人提交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按照规定要求家和文本格式,撰写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初稿,力求做到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K准确、建议可行。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初稿撰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当征求被分析单位和征集人的意见。征集人或被分201析单位可以组织评议专家组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向供应商反馈意见。供应商应当对反馈的意见逐一核实,逐条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并根据反馈的有效意见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对修改后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经内部审核通过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由该项目主评人签名,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征集人。供应商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应当对所出具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成交供应商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业务资料进行建档7管理,协助征集人做好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原始、完整和安全。归档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性材料(委托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业务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性材料(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报表、数据核查确认报告、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底稿及附件、调查问卷等),结论性材料(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被分析项目单位和征集人的反馈意见、工作组的说明等)。(5)其他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其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按照青岛市及李沧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六、协议价格;按项目合同执行。七、确定第二阶段中标人的方式.4直接选定。甲方不承诺入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承担的服务项目数量和金额。八、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九、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青岛市李沧区采购人指定地点。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项目合同支付。十一、框架协议期限:2年。十二、入围投标人清退规则:入围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8(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可(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7十三、入围投标人补充规则:34除剩余入围投标人不足入围投标人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电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投标人。征集人补充征集投标人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遵循合理规范、厉行节约、符合实际、利于工作的原则确定征集需求。征集需求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应当-全面、详细。2.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9力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乙方协商一致核实后,变更成交结果并公告,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甲方在征集活动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落实财政部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要求。4.甲方应当树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采购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十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已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果。因不可抗力影响确需变更的,应与甲方协商一致核实后,变更成交结果并公告,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乙方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甲方更新备案;3.乙方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投标人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应及时报甲方进行审核;4.乙方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投标人。乙方委托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征集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5.乙方参与采购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维护合法权益。6.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规定,依法、规范、独立参与征集活动,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主动接受甲方管理,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接受相应管理措施。10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的;7.2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7.3没有明确的诉求和佐证资料而进行虚假、恶意、重复质疑的;7.4恶意串通的;7.5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入围结果的,或者拒绝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7.6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协议,拒不履行协议义务的;7.7协议转包的;7.8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7.9拒不纠正违规、违约行为,拒不执行财政部门处罚措施的;7.10向甲方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十六、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十七、联系方式:111.甲方: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联系方式:0532-876368812.乙方:山东华科仁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风路322号生产厂1号楼1-129室联系方式:0531-88062862/0532-66689237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刘晓明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3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