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团结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112HT2025007940101
二、合同名称: 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112JH202500794
四、项目名称: 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
联系方式:0871-68401971
供应商(乙方):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赤就-
联系方式:13888294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96000
合同金额: 69.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60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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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合同编号:XSTJJD(2025)020号甲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乙方: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23日第一部分施工协议书发包方(全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全称):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2.工程地点:昆明市团结街道办事处乐亩社区陡咀居民小组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组复【2024】2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5.工程内容:建设总规模32.28亩,其中包含:1.菌棚建设项目:36个大棚,面积13120.55m219.33亩,棚宽8m,高3m,及喷灌系统:2.电力及净化配套设施:电力系统、1座蓄水池;3.机械及设备建设:集装箱成品定制烘于房、冷库,烘于及制冷设备:4.安保设施及看护房:看护房、公厕,喷灌管网、太阳能路灯、网络半球摄像机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6.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容。(2)发包方确认的工程设计图所示内容。(3)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内容:(4)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5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24日(以开工令时间推算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第1页共43页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陆仟元整¥696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按实际竣(完)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计量后按对应子目单价进行计价。本合同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市场价整及政策性因素发生变化而调整,结算时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方项目经理:管彦书(云2532018202117791)。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列内容对双方都具有强制约束力:(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第2页共43页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合同书中的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1025年6月2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签订。十一、合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肆份。第3页共43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发包人:办事处(公章)承包人: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发础(签字)人或其委或其委托代托代理人:理人:统一社会11530112015116591T统一社会信915301242168425224信用代码:用代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赤就-邮政编码:650000邮政编码:650400法定代表杨洪义法定代表李俊忠人:人:委托代理向勇委托代理李俊琼人:人:电话:13888992620电话:0871-64141978传真/传真:0871-6414197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元支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账号账号:9210120108081267第4页共43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执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第5页共43页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方的负责人、发包方代表、承包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o1.1.2.5设计人:名称:昌昆明卓图华构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L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第6页共43页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1云建科【2021】1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云建科【2023】5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2、施工场地法规的要求:执行省政府1999182号文《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安全施工:执行“通用条款”第6.1.1、6.1.2、6.1.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1.4.2发包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3发包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上。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第7页共43页(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方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承包方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印);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不含竣工图)1.6.4承包方文件需要由承包方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现行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提供;承包方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现行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提供;承包方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现行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提供;承包方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方审批承包方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6.4执行厂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方提供图纸。1.7联络1.7.1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方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方办公地点;第8页共43页发包方指定的接收人为:向勇承包方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方项目部;承包方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o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方不提供。若有需要,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不再另计。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图纸、发包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方。关于发包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1.11.2关于承包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方。关于承包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1.11.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方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第9页共43页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有,但需发包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有,但需经发包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书面确认2.发包方2.2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姓名:向勇职务:团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联系电话:13888992620;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发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本合同工程凡涉及工程量、设计等项的变更签证均须发包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方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方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接至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每月底向发包方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方是否提供支付担保:1第10页共43页发包方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方3.1承包方的一般义务3.1.1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合格的全套技术资料和竣工图。承包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套(原件贰套)。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天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3.1.2承包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星期五前书面向发包方提交本周完成的工作量报表及下周工作计划。b.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并按发包方现场管理规定文件执行。c.需承包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方按国家规定办理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方自理,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d.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e.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若需保护,由承包方提前提出书面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方会同相关单位确认保护措施及方案后方可实施,发生费用经发包方签证后由发包方承担。如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承包方承担。第1页共43页f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方必须加强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从业人员的生活环境以及周边环境保护的管理,符合卫生及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1999)第82号文《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昆政发(1997)78号文《昆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办法》执行,施工完毕后做到人退场清,现场布置、机械材料堆放等问题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弃土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3.1.3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保通设施和相应保通人员以满足保通工作的需要,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发包方完成质量监督备案、安全备案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承包方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缴纳比例分别为合同金额的5%,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后1周内,缴纳至建设工程项目所在社区银行专用账户,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并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其他未约定事项如有发生,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处理。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绿色施工措施费(包含扬尘控制措施费、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等费用)属于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取定的暂定费率,结算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实际发生费用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行车、行人于扰增加费已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计列。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一次不达标,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管彦书第12页共43页身份证号:******************0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820211779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建安B(2024)0058943;联系电话:1357701309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赤就-;承包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若少于22天,按1000元/天对承包方进行处罚。项目经理若累计3个月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办人更换能个胜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发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在7天内更换,若拒绝更换应承担1万元违约金,同时,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方按1000元/日向发包方承担违约金;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2.3承包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承担相关损失。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位,而且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完为止,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亦必须相对稳定。若自行更换或未按合同规定派驻项目部经理,须立即改正,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3.2.4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第13页共43页3.3承包方人员3.3.1承包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项目开工前7日。3.3.1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3.3.2承包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委托人同意。3.3.3承包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自行更换或未按合同规定人数派驻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即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除项目经理外的其它人员),须立即改正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3.3.4承包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方按1000元/天/人向发包方承担违约金。超过3次的,视为承包方根本性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消防、钢结构、电梯等。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方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移交完成之日止。第14页共43页3.6履约担保承包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专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执行,其中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应获得发包方同意后行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方和承包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方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第15页共43页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方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5.3条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6.1.1、6.1.2、6.1.3条执行;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文)执行的同时,承包方还必须全面考虑并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安全防护工作,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及周边行人安全:保证施工现场设施和电力线路的安全:保证本工程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周围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均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方应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及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辨,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是由于承包方的责任,承包方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第16页共43页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方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入市许可证、市区通行证等证件由承包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计。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方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五日内。发包方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7.1.2条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方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第7.2.2条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第17页共43页7.4测量放线7.4.1发包方通过监理人向承包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提供的所有成果(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承包方保护。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上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7.5.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方工期延误的违约金额为1000元/天。工期延误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承包方根本性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方和承包方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遇台风、暴雨、寒潮、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延期通知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C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相关规定执行8.6样品第18页共43页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方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本合同结算条款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满足施工现场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满足施工现场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满足施工现场需要。所有隐蔽工序和影响安全的部位必须验收,其它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人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提供影像资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工程师及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第19页共43页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如有变更项目以发包方、委托代理方负责人、承包方、监理方现场共同签证为准,如发生延期,工期准予顺延。其余执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10.3变更程序设计变更项目以设计单位出具的为准;其他变更项目(发包方或承包方提出的变更项目)以发包方、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现场签证以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四方面共同签认为准,签证内容为四方认定的工程量增减部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本合同结算条款执行。10.5承包方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条执行。发包方审批承包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5条执行。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方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方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不适用。10.8暂列金额第20页共43页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不必然发生,也不属于承包方所有。只有根据合同实际发生后按照发包方的决定、要求(通过监理人发出)才能使用,在扣除按照合同实际发生的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方。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上;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工。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21页共43页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上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计量12.2.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以施工图及增减变更签证为计算依据,计算规则以云南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为计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第22页共43页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在确认工程正式开工后向承包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最终结算价由审计单位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将质保金汇入工程所在地乐亩社区指定账户),待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需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执行。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先向甲方出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未收到相应发票之前,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上(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方的期限:发包方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上。(2)发包方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上。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第23页共43页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执行。发包方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5执行。发包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方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管养费、电费、偷盗产生的损失等)。发包方有权提前占有使用某部分工程设施,但该占有使用行为应视为对占有使用部分工程设施的质量已验收合格。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方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90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1执行第24页共43页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图及符合审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提供合格的全套技术资料和竣工图一式肆套(原件贰套)。参照昆明市审计局及昆明市财政局印发《昆明市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审减费用管理暂行方法》(昆审发[201011号)文件,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实际审减率(实际审减率=工程决(结)算实际审减额÷承包方报审的结算价)超出10%的,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建设项目的承包方按照规定支付审减费用,审减费用由承包方缴纳到指定账户。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方审批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0天。发包方未书面同意,视为不同意。发包方完成竣工结算的期限:45天。关于竣工结算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方组织、委托代理方、承包方、监理、造价共同参与。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本项目工程结算需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提供,并经过审计单位审核(若有)。承包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份承包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1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方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方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方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第25页共43页为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方完成支付的期限:1(3)发包方、监理人签发/形成的竣工结算资料只作为本合同的初步结算依据,最终以审计单位审计意见/结论为准(若有)。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止。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方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第26页共43页工程保修期内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的,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止15.4.3修复通知承包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方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6.违约16.1发包方违约16.1.1发包方违约的情形发包方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方违约的责任发包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第27页共43页(3)发包方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方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方违约解除合同承包方按16.1.1项(发包方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方违约16.2.1承包方违约的情形承包方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3、16.2.4、16.2.5执行。16.2.2承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及其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到位,而且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完为止,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亦必须相对第28页共43页稳定。若自行更换或未按合同规定派驻项目部经理,须立即改正,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具体处罚如下:(1)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若少于22天,承包方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承包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10000元并承担相关损失;(3)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方按1000元/日向发包方承担违约金;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4)承包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自行更换或未按合同规定人数派驻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即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除项目经理外的其它人员),须立即改正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5)承包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承包方按1000元/天/人/次向发包方承担违约金。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一次不达标,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照1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3、承包方工期延误的违约金额为1000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3%。4、承包方必须保证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并合格(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的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向发包方支付不合格部分的3%的违约金,并在发包方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如承包方未整改到位,发包方可按发、承包方及跟踪审计单位确定的价格及实际完成工程量委托第三人修复,发、承包方及跟踪审计单位确定的第三人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5、承包方必须在竣工验收28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每超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16.2.3因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第29页共43页关于承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6.2执行发包方继续使用承包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方文件和由承包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6.3违约方费用支付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方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方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方应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投保的项目,承包方必须投保。承包方未投保,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第30页共43页承包方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无19.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特殊专业、工种、岗位工作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停工整改。(2)如果工程款未专款专用,每发现一次,承包方按合同价款的1%承担违约金。第31页共43页(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合格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对未经检验或复验而用于工程所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4)施工方应切实、认真参加图纸会审,在发包方主持进行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后,凡承包方未对设计图纸有关问题提出异议,发包方便认为承包方已经完全接受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施工过程中凡发生错、碰、漏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订合同后如发现施工单位为挂靠企业,不论施工与否,均与之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归还,并根据评标报告的结果依次与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违约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并报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包方应将项目组所有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交由发包方保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6)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除特殊原因外,未经发包方允许一律不得更换,如私自更换,一经发现,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发包方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7)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文规定执行的同时,承包方还必须全面考虑并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安全防护工作,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及周边行人安全;保证施工现场设施和电力线路的安全;保证本工程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周围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第32页共43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全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承包方(全称):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上。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路面工程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路面排水工程及部分附属设施建设等配套工程为1年;3.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方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止。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第33页共43页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方、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第34页共43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发包方(全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道1号邮政编码:650000电话:开户银行:二账号:承包方(全称):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息赤鹫镇赤就邮政编码:650400电话:0871-64141978(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元支行账号:9210120108081267第35页共43页附件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甲方(发包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乙方(承包方):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西组复【2024】2号。投资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投标形式:公开□邀请口直接发包口未招标口合同价:696000.00元建设工期:2个月,约60日历天建设地点:西山区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陡咀居民小组。评标形式:综合评分量化评分口合理最佳低价口定标形式:当场隔日□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第36页共43页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第37页共43页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十、本合同份数以总包合同为准。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第38页共43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发包方(全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园结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邮政编码:650000电话:13888992620开户银行:账号:承包方(全称):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盖章)季像琼(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赤就邮政编码:650400电话:0871-64141978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元支行账号:9210120108081267-兴第39页共43页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团结街道乐亩社区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方)与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特此签订以下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监理方、承包方实施。二、承包方职责在施工过程中: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发包方制订的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要求,与发包方签订附后的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接受发包方与监理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严格按照发包方或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安全隐患。承包方在生产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自行负责和承担法律责任。若建设项目承包方未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交底,未严格执行发包方制订的第40页共43页《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没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或未按照发包方、监理方的通知要求整改安全隐患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其他损失。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方不得将第41页共43页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承包方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疫政策,做好防疫工作。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方或承包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合同生效及其它由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第42页共43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发包方(全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团结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街1号邮政编码:650000电话:13888992620开户银行:账号:承包方(全称):昆明润兴建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签字或盖章)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赤就邮政编码:650400话:0871-64141978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元支行账号:9210120108081267第43页共4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山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