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2025)


【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项目编号:
P52020420250001Q6

分包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合同名称:
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
1,085,000.00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
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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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报务项目技术报务合同.pdf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编号:P52020420250001Q6分包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合同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085,000.00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乙方: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森茂SenmaoEcologicalPlanningInstituteSenM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SM2024-051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SM2024-051项目编号:甲方: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乙方: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甲方):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承担单位(乙方):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投标采购文件要求和磋商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项目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条工作依据及任务(一)主要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4)871号)、《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自然资通(2024)5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水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工作”)。(二)工作任务1.地类对接。根据省级处理下达2023年国土变更成果同林草湿监测成果不一致图斑,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核实认定或拍照举证。2.省级年度更新举证。一是根据省林规院下达的“灌改乔”举证图斑以及各类营造林图斑,继续开展“灌改乔”“未改乔”变更举证工作。二是同步开展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湿地草地变化图斑以及举证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需要举证图斑的外业拍照举证。3.林地图斑界线优化整合。叠加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林草湿监测成果,参考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公益林以及其他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沙化)调查等已有成果,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在不突破国土调查的二级地类图斑线且满足林业区划原则下,对原有的细碎散乱林地图斑界线进行全面优化、合并或整合。第1页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4.林地管理边界划分。林地图斑界线全面优化整合完成后,根据省林地管理边界划分工作指导意见,各级林业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林地保有量和耕地保有量目标,在充分收集公益林、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土地承包证、临时使用林地、违法占用林地、林权证等佐证资料的情况下,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预留耕地后备资源,全面划定林地管理边界,为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和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并用于林业执法管理、审核审批等工作。5.将年度公益林优化调整、草原基况调查、湿地调查、石漠化沙化调查、森林督查疑似图斑核实、天然林起源认定等成果等调查成果纳入2024年林草湿普查数据库。6.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新标准发布后,全省原国特灌基本上变更为一般灌木林地,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要求,需要对一般灌木林、疏林地、迹地,以及滩涂荒地等可造林绿化的图斑进行外业调查核实,在划定的林地管理边界范围内,对其中立地条件较好,符合造林绿化、改造提升的图斑进行标注统计。7.石漠化(沙化)监测工作。以2023年国土变更成果为底图,转录全省第四次石漠化和第六次沙化监测数据属性,并结合2024年森林和草原样地的外业调查结果和地类变化图斑,全面更新石漠化(沙化)图斑界线和各项因子(含非林地图斑)。8.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省级要求,以县为单位对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建立数据库,并纳入国家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以县级单位为调查基本单位,基于林草湿荒普查现状数据库、变化图斑核实数据库,编制县级林草湿荒成果,逐级集成汇总上报升级形成省级林草湿荒普查现状数据库、变化图斑核实数据库。生(三)技术标准1.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W2.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规程同第三条项目进度1s2025年6月底前完成地类对接、不一致图斑地类确认和核实举证;图斑区划,包括界线编辑、专题库对接及外业调查核实,分析建库、成果报告编制。如因国家、省级进度要求调整导致项目期限变更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的第2页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工作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调整后的期限执行,但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H30%。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RMB:1085000.00元整)。(二)支付方式。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第一阶段: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开展服务,提供普查成果初稿及相关验收资料,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合同价款的55.3%,即:人民币陆拾万元整(RMB:600000.00元);第二阶段:按省、市要求完成提交的普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实地举证成果、统计表、图件、报告等成果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4.7%,即: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RMB:485000.00元)。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甲方应于签订合同3日内,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工作相关的基础资料与文件。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资料迟延提供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期限相应顺延,但总顺延期限不得超过30日。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双方通过书面确认的通讯方式传送资料,电子邮件不作为正式文件传输依据。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材料1.交付日期:乙方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甲方提交符合技术要求的完整成果材料。如因国家、省级进度要求调整导致交付日期变更的,调整后的交付日期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20%,且最长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2.交付方式:乙方邮寄或派人送达。3.交付文件格式:(1)出具成果报告(纸质版),数量为叁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电子版)(2)其他:报告电子版。第3页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督促和随时了解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2.乙方根据本合同完成的一切成果资料,知识产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发现乙方不能独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未完成的任务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实施;对乙方已做的工作,将不再给予补偿。4.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普查工作。2.对根据本合同完成的成果资料拥有署名权。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对提交成果的质量负完全责任。4.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落实承诺的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质量保障、资金保障、后续技术保障等措施,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5.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完成各项工作,提交优质成果资料,如果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无偿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6.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任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但由于乙方技术力量等原因,在施工设计过程中确需第三方合作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与第三方合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海7.对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料和根据本合同完成的一切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不得提供或转让给他人;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应及时交付或退还给甲方。8.乙方在收取项目费用时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用第八条违约责任66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甲方因非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变更项目任务,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量有较大增加第4页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或者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如果乙方在非不可抗力因素下,无故导致项目未按期完工、验收及成果提交,每延期一日乙方承担总造价0.5%的违约金。4.如果因乙方的责任导致成果不合格,成果达不到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标准,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赔偿甲方合同款的20%。若因乙方责任延误成果文件交付时间达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合同款,且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5.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责任,乙方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按应付费用总额的一倍的比例承担违约责任。6.如甲方在非不可抗力因素下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及其他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选择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世水市水城2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六盘水市水城区。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调查费、交通费等费用。第十条其他条款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若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2.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3.乙方开具的发票不作为款项已支付的依据,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金额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情况为唯一依据。4.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第5页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签署页,以下无正文)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森茂(湖北)生态规划院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盖章)(盖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大):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经办人及联系方式1cy6签字日期签字日期20年6月)日签字日期20年6月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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