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 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合同公告(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公告正文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2025CGSX0059-1
合同名称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合同
标段(包)名称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5CGSX0059-1
合同甲方名称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同乙方名称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960000.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180
合同签署日期
2025/6/25 16:25:19
合同完成日期
2025/12/24 16:02:29
质量要求
合格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32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9分39秒
是否逾期: 否
业主签章提交
提交人: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6-25 16:07:5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32秒
中标单位签章提交
提交人: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6-25 16:18:0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5秒
服务平台见证
办理状态: 已见证
办理时间: 2025-06-25 16:24:5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36秒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项目类型:城市设计、详细规划、暂行办法、管理规定、伴随式服务甲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6月25日采购人(甲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人(乙方):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淮南市寿县项目名称: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CGSX0059-1财政委托号:FS34042220250126号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见采购需求)《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等采购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5个子项:1、《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含重点区域详细设计、1:1000地形图测绘)》;2、《寿县县城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3、《寿县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4、《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5、伴随式服务。项目类型与范围1、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含重点区域详细设计、1:1000地形图测绘)本次采购的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含重点区域详细设计、1:1000地形图测绘),范围为《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面积45.92平方公里;重点区域为县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8.12平方公里。按照自然资源部2021年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对土地使用、交通组织等进行研究和规划,正确梳理景观空间、地标建筑、开放空间、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营造满足城市功能、具有良好空间尺度、符合审美要求、体现风貌特色的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强化方案科学性、战略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2、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本次采购的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涵盖了《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县城32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制范围包括古城及经济开发区北区、九龙双桥拓展区、新城片区、寿西湖农场局部等区域,编制内容包括对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系统梳理和评估、调整入库。详细规划批准后30日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3、寿县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的寿县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城市风貌形象管理,提升空间品质为目标,统筹开展公共空间环境要素等研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研究内容包括:城市总体格局风貌、城市轴线、城市中心、城市重点片区、城市天际线、城市地标、重要视域廊道、建筑风貌、城市历史文化建(构)筑物、名胜古迹等,还包括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施工工地、照明夜景、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色彩、市政家具等(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局部优化调整)。4、《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指导建设工程审批管理,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优化城市资源配置,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适应国土空间管理需求,强化对建设工程方案精细化管控、精准化服务。衔接新政策法规规范,包括用地管理、建筑管理、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历史文化、产业发展、地下空间、安全防灾等方面,构建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体系,明确《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指导我县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和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办理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规划核实的主要法定依据。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建设社区生活圈,强化高品质空间营造,满足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加强对城乡风貌的差异化引导和设计,彰显城市气质。优化完善建筑容量、建筑退让、计容规则、日照分析等规定,提升住宅产品多样化水平。完善新型工业用地、用地兼容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工业用地服务设施标准等方面内容。5、伴随式服务本项目伴随式服务期限在乙方提交经县政府审定的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寿县县城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寿县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果之日开始共计2年,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持续开展该项目的成果编制跟踪服务,适时调整规划成果,开展动态调整、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宣贯培训等技术服务需求。参与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与该项目相关的重大技术问题研讨会,必要时提供项目驻场服务,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做到及时响应、按要求呈现服务内容。工作任务(一)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含重点区域详细设计、1:1000地形图测绘)1、在充分了解规划范围内相关规划设计、现状资源、历史文化和限制约束条件等内容基础上,结合寿县发展需求,开展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1)整体目标定位全面分析发展背景,深刻解读并落实上位战略及规划要求,基于现状发展及空间问题研究,对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生产、生活、生态等角度提出寿县中心城区的综合目标和发展战略。(2)分区发展指引根据中心城区内划定的32个规划单元,深入研究各单元现状发展特征、设计重难点问题,梳理各单元空间设计框架,针对性提出空间发展策略、风貌形象特征及空间管控措施。(3)城市开发平衡通过分析现状用地格局、产业发展现状,设计方案应对用地调整提出建议,对用地性质布局调整做出指导,提出建设用地平衡表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为城市合理运营提供决策参考。(4)空间格局塑造以落实寿县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基础,衔接寿县县城国土空间布局,在落实三条控制线划定方案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的基础上,统筹优化城市设计总体框架,整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确定城市特色空间结构并提出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建议,对城市特色空间提出结构性导控要求,分区分级提出城市形态管控指引。对城市高度、街区尺度、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等内容进行有序组织,明确重要视线廊道,提出结构性导控要求。划定城市设计一般控制区和重点控制区,提出重点控制区进一步进行精细化设计的要求。2、重点区域详细设计:以老城更新、新城提质为主,立足寿县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精准剖析并科学参考国内外具有可比照性的成功案例,按照城市设计总体框架要求,加强寿县古城、经济开发区北区、九龙双桥拓展区、新城片区等重点区域城市更新和开发策划,引导建筑布局空间的优化提升,促进建筑风貌和公共开敞空间功能提升,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提出重点地区空间统筹的基本思路,提出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同时,明确用地控制与引导要求(用地性质与相关指标、高度、容积率、密度控制与引导、建筑风貌控制与引导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和提质策略。设计内容含且不限于:(1)规划理念与发展定位梳理整合现状空间要素,以提高城市整体空间质量,丰富城市形象,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各项公共服务配套为目标,进行项目策划和功能布局,提出先进的规划理念与战略定位。(2)城市空间形态设计研究确定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明确片区整体空间序列、预留生态景观及视线通廊,提出地区空间特色塑造的要点。确定总体开发规模及高度分区、强度分区,处理好基地内地标、界面、视廊之间的空间关系,创造布局自由、错落有致、富有活力的空间层次和形态肌理,提出具有可实施性的城市设计方案及详实的规划建议。(3)土地利用在尊重现状格局的基础上,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空间,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提高城市活力。注重城市商业、商务、文化、居住等功能的合理布局,形成功能复合化的城市功能区。提出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划定重要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结合已批建项目,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细化各类用地功能、构成比例,提出可操作性强的用地布局方案。(4)道路交通由规划范围向外延展,提出区域交通、公共交通以及停车设施布局等建议方案,构建高效便捷交通体系。处理好已建成项目的道路交通组织,构建机动车交通、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之间的有机联系。(5)绿地景观贯彻全域幸福城市理念,着重满足周边居民及游客的体验需求,突出绿地景观的系统性、公共界面的延续性、步行空间的连续性、广场绿地的通达性,街道尺度的宜人性等内容,其他可根据设计需要自行增加。加强整体风貌管控,针对形成的城市设计方案,提出风貌分区、夜景照明、街道家具、户外广告、第五立面、标识标牌、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绿道铺装等管控要求,并细化形成城市设计引导细则,包括建筑风格、建筑材质、建筑色彩。(6)近期实施行动结合城市设计要求并衔接寿县相关规划,提出寿县县城公共空间和环境要素品质提升行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古城片区周边控制地带的建设高度、建筑风貌的设计导控,形成良好的文化衔接,防止大拆大建。做出分期统筹安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明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实施行动、资金估算等内容,提出规划实施建议,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及其他下位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传导的管控要求。3、中心城区1:1000地形图测绘中心城区45.92平方公里范围进行1:1000地形图测绘。(二)寿县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工作要求,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系统梳理和评估、调整入库。二是确定新编制或整合的详细规划单元的目标定位、底线约束、空间结构等方面要求,承接上位专项规划的传导要求,统筹单元内部功能布局和资源利用,协调好与周边单元关系。三是明确单元功能定位、主导用途分区、用地规模、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安全设施和公共绿地等上位规划的传导内容,深化总体规划中的结构性内容,确定结构性要素的落位管控形式,细化各类设施和开放空间等的配置要求和管控规则。四是找准韧性城市建设短板和空间治理问题,明确功能完善和空间优化的方向,统筹考虑“平急两用”设施用地和空间结构。五是依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完成成果编制,本次中心城区单元详细规划按照整体统筹编制成果(单元图则),逐个单元制定成果报批(部分高度关联的单元可合并编制同步报批),具体如下:1.总则。包括规划目的、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原则、规划效力等。2.定位与规模。明确规划单元管控目标和功能定位;确定单元人口容量、总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和地下空间利用规模。3.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细化单元内“三条控制线”“四线”,明确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灾害风险区等,确定单元布局结构,合理布局生态、生产、生活功能,并协调与周边单元的相邻关系。优化用地布局,倡导功能混合,提高用地效率;预留发展弹性和留白处理;明确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比例、规模和开发强度;划定单元内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分区。4.蓝绿空间。明确单元绿地总量和人均指标、结构性绿地和水体控制范围,落实绿线、蓝线控制要求;布局各类绿地公园、广场和绿廊,确定各级公园绿地和广场的规模、数量以及绿廊宽度;加强绿道规划,构建绿道网络。保护单元内各类水体蓝色空间和滨水绿色空间,明确水面率和水质控制要求,提出水景风貌和环境质量要求。5.历史文化保护。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加强单元重要历史文化区域风貌特色引导。6.风貌景观。确定单元的特色风貌,明确整体景观构架和空间尺度管控;运用城市设计手段,强化对规划单元的空间形态、高度体量、风貌特色、交通组织等的控制引导。7.公共服务设施与住房保障。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县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目标和要求,确定单元内各类各级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在满足服务半径基础上分类分级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置社区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社会福利和菜市场配套商业等服务设施。明确单元保障性住宅用地、住宅建筑总面积。8.综合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主要道路、交通设施的管控内容;明确城镇道路分级和各级道路功能、走向、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明确各类公共交通场站的数量、规模和布局,鼓励公交场站混合立体开发,明确慢行系统道路的走向和通行宽度控制要求;确定各级各类交通设施规模、布局。9.公用设施。根据服务人口和总建设规模,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建设要求,明确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管廊布局。10.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落实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的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设施的布局、等级、服务范围、建设规模。11.地下空间。落实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内容,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策略,明确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功能和布局。12.综合防灾系统。结合对灾害风险的评估,提出应对洪、涝、台风、地震等各类灾害的措施,划定疏散和紧急避难场所,明确建设韧性城市的各项要求。13.城市更新。提出单元城市更新目标、原则和更新计划,明确更新范围和更新方式,确定城市更新区域保留、改造、拆除范围及建筑面积,并提出不同更新方式的差异化管控和分期实施引导要求。14.重要控制线。落实“三条控制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四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的控制范围、具体位置和控制要求。15.规划实施。提出实施时序、公众参与、动态维护等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措施。16.附则。明确规划生效时点、规划调整程序、定期维护情形和最终解释权等内容。17.附表。单元用地结构规划表、规划设施一览表、规划道路一览表、单元控制要求一览表等。(三)寿县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践行“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的理念,为寿县城市风貌管控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和规则支撑的要求,确保寿县公共空间治理的规范性、一致性、高效性,实现“立治有章、施治有序”,全面提升寿县城市形象、空间品质和综合治理能力。依据最新政策要求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按照地方规章条款编制的思路,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研究成果,提炼各类要素的核心内容,将以上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专项管控导则条文,编制形成寿县城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市总体格局风貌、城市轴线、城市中心、城市重点片区、城市天际线、城市地标、重要视域廊道、建筑风貌、城市历史文化建(构)筑物、名胜古迹、公共设施、户外广告、施工工地、照明夜景、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天际线、城市色彩、市政家具等做出具体的详细管控规定,作为下一步指导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审查的依据。(四)《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实际使用需求为准):1、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上位规划依据。2、用地管理:规定国土空间用地分类标准,明确各类用地兼容性要求及调整程序。3、开发强度控制:制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核心指标分区管控要求,明确特殊区域限高规定。4、公共服务设施:确立教育、医疗、文体等设施的配置标准和服务半径,规范配套建设要求。5、交通系统:规定道路分级标准、断面设计、停车配建指标及慢行系统建设要求。6、市政基础设施:明确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敷设规范,提出综合管廊建设条件。7、城市设计指引:制定建筑退界、界面控制、景观廊道等空间形态管控要素。8、历史文化保护:明确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9、产业指引:制定新型工业用地、用地兼容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工业用地服务设施标准等方面内容;10、地下空间:明确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利用要求,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开发利用空间管控要求;11、安全防灾:明确抗震、消防、防洪、排涝、公共安全等防灾减灾要求;12、实施监督:建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规划核实标准及动态维护机制。13、附则:说明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及配套细则制定要求。(五)伴随式服务本项目伴随式服务期限在乙方提交经县政府审定的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寿县县城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寿县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果之日开始共计2年,中标人必须做好服务期间内以下工作:1、在整个设计服务期内,须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考察、调研工作,费用包含在报价中。2、本项目主体设计工作必须由中标人完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标单位人员,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中标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全程跟踪项目,必要时派遣相关专业人员提供项目驻场服务。3、中标单位应具备相应设计能力,指派相应的专业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等,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中标单位不得擅自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到场参加项目的相关会议,如规委会、业务会、专家会、汇报会、对接会、讨论会等,项目负责人应出席项目重要设计阶段的汇报工作等。5、中标单位应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1:1000地形图测绘成果,确保测绘成果质量高,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测绘不详导致提供的测绘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的,设计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6、中标人应持续提供《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技术支持,服务期间内应协助业主完成政策答疑、宣贯工作,应有具体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配合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通则及规定的具体条款的解释、答疑工作;按要求参加通则及规定相关技术宣讲、对外宣传、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7、《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在伴随式服务期内如有变更,供应商需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和修改后的成果文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三、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元整);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评审费、差旅费、车船费等涉及到的一切费用。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交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成果并经县规委会审定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在乙方提交寿县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寿县县城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寿县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寿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果并获得县政府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四、合同履行期限:(1)主体项目实施期限:180日(自合同生效日起算)(2)伴随式服务期限:2年五、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迟延履行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0.5%/日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因采购人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失的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补偿企业。补偿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未实施的采购项目资金,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补偿资金。其他单位发生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六、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的;(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拒不依约支付项目款项的;(2)甲方拒不接受乙方服务;七、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八、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寿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其他1.不可抗力定义:“包括自然灾害、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无法预见、避免、克服的事件。”2.古城保护专项条款:“涉及寿县古城的设计需符合《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并附录保护规划清单作为验收依据。”十一、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人(甲方):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服务单位(乙方):安徽省城建设(公章)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05544023367电话:055162872623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25日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2025CGSX0059-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单位,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圆整元(小写)¥3960000.00元:供货(服务)期:180天:项目联系人:韩乐电话:18655160899。请你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履约保证金。接此通知后,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与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签合同。特此通知。采购:(公章)代理机构:(公草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电话:05544020240电话:139654515002025年06月20日淮南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承诺书寿县财政局:【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960000.00元现将该合同报送备案。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合同是按照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一致。采购人盖章:,中标供应商盖章:2025年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 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中心城区内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与建筑风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