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J-7975
二、合同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50065121745806852062
四、项目名称: 内镜中心改建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地 址: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联系方式:02164932646
供应商(乙方):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2850号1幢2层G区106室
联系方式:021-647507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内镜中心改建工程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829403.28
合同金额: 282.94032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工期90日历天,质保期2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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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HT2025-J-7975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合同发包人(全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全称):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内镜中心改建工程项目1.2工程地点:上海市万源路399号1.3承包范围:住院综合楼二层内镜中心区城,面积约800平方米,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内镜检查室布局调整,内镜检查室和一间胶囊、磁控、动力室,一间VIP内镜室、一间ERCP室(屏蔽)和监控室、病人的苏醒室、一间会议室兼转播室、水处理机房和库房、洗镜室和储镜室、医护后区、更衣室、医生办公室、资料室和护士办公室,根据设计图纸与工程规范要求,对结构、给排水、暖动、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等进行改造。1.4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1.5工程期限: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以实际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9月28日(以实际竣工报告日期为准)1.6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1.7合同价款(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玖仟肆佰零叁元贰角捌分;¥:2829403.28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2.1开工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书,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要求乙方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朱宏敏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胡安康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2.4工程未移交乙方施工之前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若有)乙方权利及义务2/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2.7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修改意见后3日内修改完毕,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完成工程量对应的费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所有损失2.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所有损失2.10指派林木森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不称职的乙方驻工地代表2.1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守甲方及政府部门等有关规章制度及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2.1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2.1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2.1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2.15乙方负责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协助办理工程所需的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2.16乙方保证其具备此项工程施工所需的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并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乙方工作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并确保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无不当行为2.17本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利均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所涉及的图纸、文件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2.18乙方应与其派往甲方工作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涉及劳动关系之所有乙方应缴费用应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无论何种原因,当乙方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或产生争议(包括工伤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与直接责任方协商,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证书、接受过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并遵照执行,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2.19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2.2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者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至第三人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不另外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3.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72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5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在3.5条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3.6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4.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的一段合理期限内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委托第三方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监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4/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4.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一次返修机会,乙方应无条件返修,工期不予顺延,如果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或其它费用,如甲方已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返还相应价款,乙方逾期未返还的,每逾期一日还应向甲方支付应当返还款项千分之二(2%)的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部欠款及违约金之日止4.5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第五条:质保的约定5.1质保期限: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2质保内容:详见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5.3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5.4在本工程约定的保修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的,乙方在72小时内派人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5.5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维修相关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6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或质量缺陷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施工质量或缺陷问题,或乙方未按约定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5.7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为质量保修期届满而免除,如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发现存在工程质量或缺陷问题,质量保修期将相应延长,直到所有工程质量或缺陷问题完全解决为止,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修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1)固定价格。(2)固定单价(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6.2新增单价结算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5/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采用人,材、机含量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2016定额及相应配套计算规则;人、材、机价格按投标价,如投标价中无相应人、材、机价格的,则按投标当月的信息价计取,如当月信息价中无相应的人、材、机价格的,则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审核确认:费率按投标报价6.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除工程质保金外一次结清付款进度付款条件金额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5%的进度款;707350.82元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0%的进度款1414701.64元第三次完成审价报告(如有检测报告需收到合格的检测报告)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审价结算款的97%;见最终结算价第四次3%质保金,如乙方的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发生扣款的,至质保期满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格的发票后一次结清见最终结算价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有),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6/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标的额的千分之二(2%)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履行合同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要求提前竣工的,不另外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6出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合同终止事宜9.7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差额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发生及遭受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合理预期的利润损失投资价值损失,以及为追究相关违约及/或赔偿责任而发生的公告费用、送达费用、鉴定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费用)第十条转包、分包的禁止性条款10.1乙方不得将承包的项目向任何第三方单位进行转包、分包,若乙方确需转包、分包,需经过甲方书面许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行为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如下责任,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计算违约金:转包的协议无效承担期间产生的所有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转包所发生的民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10.2出现上述情况后本合同视为解除,双方应就已经发生的工程款进行协商处理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式11.1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照工程应急措施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涉及甲乙双方或第三方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则报***门立案,通过法院及国家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解决,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善后及赔偿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并承担事故处理所需的所有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11.2施工期间如出现乙方施工人员受伤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施工人员或施工过程中施工造成甲方与甲方患者或其他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或对任何建筑物或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乙方应购买本工程相应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将甲方、乙方列入被保险人,并承担上述保险保单内所列之免赔额,乙方亦需负责其认为需要的其他保险,并向甲方提交该等保单及保费支付凭证复印件,乙方若没有购买保险,不得擅自开工、若擅自开工出现任何损失均有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人工、费率、材料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约定执行13.2措施费用闭口包干(不含模板、脚手架)13.3材料暂定单价按施工时进货材料由财务监理批价:批价材料的价格高于或低于原投标价的只在税前做调整;13.4因拟定建设工期较短,人工、钢材、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价格不调差13.5如承包人在响应文件及其附件中作出有比本合同更有利于发包人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发包人所有),则响应文件及其附件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关特定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本合同,承包人须按照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承诺履行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不限于以下规范),如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不同之处,以国家颁布最新规范为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8/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24-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14.2本合同自合同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4.4附件: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9/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附件4:治安、防火责任协议附件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附件6: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认4乙方(盖章):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13日10/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甲方):复日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乙方):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道字国家关干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乐等古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很接受或赔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11/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位4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13日12/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乙方):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范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一句人应和招组和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二发包人鱼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易发生的事音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枳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次500至5000元处罚,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次1万至5万元。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可派员协助承包人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设部建标公告第1204号“关干发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编号JGJ59-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人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关于印发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要求配置专职安会管人员即建箱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干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十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人昌并路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征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人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131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Y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c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13日14/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复日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7方:上海海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二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8.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次500至5000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次1万至5万元整改所发生的费用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15/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几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13日16/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4:治安、防火责任协议发包人甲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乙方):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以及工程开工前应带领承包人去甲方相关科室办理动火证,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监管性要求办理治安防火相关手续,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发包人应将上级***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至1000元/次)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承包人《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2000至50000元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发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直接要求承包人支付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在进人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后附),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171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积极地贯彻执行对***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日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6.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日期:2025年6月3日日期:225年6月13日18/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为加强动用明火的统一管理,确保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此规定1、施工现场任何部位动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须经项目部、监理等同意批准后,填写《动火证》,方可作业2、项目部在审核动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察,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火证》3、动用明火时必须确认看火人、作业范围、有无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并要加强动火作业巡视,发现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等4、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项目部并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准进行焊割作业5、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定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发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6、在经批准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到“七不、一清”6.1动火前“七不”;6.1.1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6.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6.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6.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6.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6.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节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6.1.7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6.2动火后的“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离开现场。甲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乙方(盖章):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区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13日19/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6: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三条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四条各施工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第五条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第六条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第二章各级职责第二章各级职责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治安、刑事案件,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现场门卫岗位职责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二、值勤时着装统,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四、认真检查出人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人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第九条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20/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第十条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一、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二、了解本项目的防火描施,定期进行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防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五、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第十一条项目部部施工单位安全保卫职责:一、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家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一、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宜传教育减少杜绝发生在单位内制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犯罪行为、维护施工单位内部稳定三、积极开展治家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四、积极防范,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五、加强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六、加强项目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七、发生在项目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调,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施工单位对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第三章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21/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十三条消防设施管理: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周定期检查,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第十四条防火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七、办公场所、防火平安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对方杂物等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根据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平安防范举措,责任到人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了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22/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第十六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一、违反治安保卫、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四、扰乱内容改造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诚心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九、对不重视防火平安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平安责任,造成火警、火灾的.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伐表人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25年6月3日23/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承包人(全称):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项目名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本工程全部承包范围,以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及工程结算造价所对应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变更及修改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该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有,双方另行约定七、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如与主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责任不一致的,以其中更高标准为准24/25合同编号:HT2025-J-7975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海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日期:2025年6月13日日期:20少年6月13日25/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镜中心改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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