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卡口保障采购合同公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34235870720251201

二、合同名称: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保障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000250428106466-15238540
四、项目名称: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址: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联系方式:021-58697840
供应商(乙方):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磊(女)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非路52号B2-2部位
联系方式:139172032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保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40461.3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正式签订后一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140461.3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保障项目的合同(11N34235870720251201).pdf

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卡口保障项目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34235870720251201合同各方:甲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乙方:上海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法定代表人:任文磊(女)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非路52号B2-2部位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137电话:021-58697840电话:13917203265传真:传真:联系人:李亚楠联系人:郁文君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帐号:310015795110560009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保税区域安商稳商工作专项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诚实信用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均应当向对方出示真实有效的公司主体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乙方应在其营业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如甲方需要变更、增加或者减少服务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后一年第三条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四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含税):1140461.37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零肆佰陆拾壹元叁角柒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0%,11月底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30%,尾款以终期考核结果及2026年预算下达情况为准支付20%。3、乙方银行账户如下:账号:31001579511056000924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若乙方变更上述账户的,应于支付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因区域发展需要,甲方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政策原因导致增加或缩减服务内容(具体增加或缩减服务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增加或缩减后服务费参照上述标准相应增加或减少。第五条服务内容外高桥港综保区凌海路卡口、直通卡口、港华路卡口等区域的运行保障服务,包括设施保障、零星维修、网络通信、能源消耗等。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遵照甲方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根据质量考核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2、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3、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改进要求、单方调整服务内容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处理。(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有效提供正常服务的。(2)甲方因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管理体制或职能调整,而导致撤销相应服务项目的。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服务所必需的教育培训。5、甲方保留对于乙方关于本项目在项目管理、财务支出等方面进行延伸审计的权利。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服务质量评估。2、乙方应有完善的服务管理等公司制度。如遇突发情况,乙方应即时督查,并提出优化管理方案,提出防范措施。3、乙方在工作中严禁违反甲方的工作制度,并自觉接受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4、由于乙方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有权拒绝执行违法指令。第八条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履行合同成本明显过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条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但因擅自变更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变更方应当进行赔偿。2、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履行,但终止行为不得给对方造成合同期利益以外的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3、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没有继续履行必要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提前解除不得给对方造成合同期利益以外的损失。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4、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和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第九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2、鉴于甲方必须遵循严格的资金使用和支付审批工作规程的单位属性,甲方保证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及时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如遇上级预算调整及财政资金下达等原因造成付款时间需调整,乙方接受调整,并且不因此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约定正常提供服务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由乙方补足。4、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5、本协议项下所列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经济利益的减损,甲方为证实乙方之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和公证费等,甲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第十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如双方涉诉,本合同首页所示地址作为诉讼法院的送达地址。第十一条其他1、如甲、乙双方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需求(如服务要求、权利义务等),可以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考核内容、实施细则按照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施行。3、本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如下,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履行过程中洽商、变更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合同、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3)本次采购磋商文件及附件;(4)本次采购响应文件及附件;4、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关卡口保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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