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规划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59835820252001
二、合同名称: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ZY-2025-003
四、项目名称: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
联系方式:15352553652
供应商(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
联系方式:151085318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98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依据甲方要求,编制位于辖区内卡伦文化博物馆设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服务时间:12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498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文档)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1).pdf
67团卡伦合同.pdf
规划服务合同项目名称: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JZY-2025-003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委托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承接方(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进行编制工作,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规划编制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概况项目地位于67团一连多兰图卡伦遗址西北侧,用地西邻国道,距离67团团部约28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200平方米,合25.8亩。本项目规划设计含卡伦文化广场设计(占地面积15600平方米)、卡伦文化博物馆建筑设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博物馆室内装修设计。第二条:时间进度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门座谈、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2、资料收集完整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初稿,并向甲方汇报初步成果,并确认成果编制内容。3、待征得甲方确认成果编制意见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三条:所需资料及工作协助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地块所在区域的上位规划(包含图集、文本、CAD文件);(2)1:500地形图(含规划范围)(3)卡伦遗址相关资料;(4)相关规划;(5)设计任务书2、工作协助(1)甲方协助乙方现状座谈、调研;(2)甲方应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信息反馈给乙方。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为:¥4983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2、支付方式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及乙方开展前期工作的费用。(2)第二次支付:方案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50%。(3)第三次支付:最终方案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20%。所有设计费款项甲方应按以上时间及节点向乙方支付,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乙方公司分支机构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表乙方履行收付款结算手续(包括开具相关发票和收款,开票及收款时间节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同意贵单位将本合同中的费用汇入山东分公司账户,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公司承担。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明确设计要求,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任务书、工程项目的相关批文、工程设计要求等,数量均为一份,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复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设计。(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设计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的成果资料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4)甲方负责按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用。(5)甲方安排专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对接项目设计咨询有关事宜。(6)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乙方配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进度控制、技术监督及设计变更签证等事项;2、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设计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7)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各阶段方案,并在15日内签写各阶段的设计确认书并明确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经甲方确认,开展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8)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乙方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的时间顺延,乙方按合同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加强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协调统一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优化设计研究成果”中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优化设计。(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根据甲方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报批用的相关资料,时间上需满足甲方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计周期延误,乙方免责。(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设计方案,完善成果,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工作成果。(5)乙方必须对合同范围内项目工程设计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进行全程管控。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对于安全类的相关规定及要求。(6)乙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文件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传送、反馈、保管、归档和保密。(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的主要人员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乙方人员,新的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人员,且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意见,相应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更换或调整乙方人员,甲方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甲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六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1、乙方项目组人员的工作确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组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更换项目组人员通知后2天内更换项目组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组人员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设计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2、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提供设计成果(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的违约责任:逾期20天以内,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罚本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不含20天),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罚本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因甲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支付设计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4、因乙方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因施工图设计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达不到甲方设计要求,或因设计文件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造成违约。5、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其他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6、本合同产生的所有违约金合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5%。第七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情形;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八条:合同解除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再支付设计费,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已支付款项不予追回,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要求改变或审批部门未批准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对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已支付款项不予追回,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九条: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泄密责任):执行国家《保密法》、《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第十条:争议解决1、合同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预留地址、邮箱,作为各方送达文件资料的地址。4、本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内容为准。第十一条:成果权属1、甲方在付清费用后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2、乙方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权利: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应附件及双方认可的设计任务书、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洽商纪录、承诺函、工程设计变更等,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乙方名称: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地址: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账号: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规划服务合同项目名称: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JZY-2025-003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委托方(甲方):新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承接方(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6月5日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67团卡伦博物馆规划设计项且进行编制工作,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规划编制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概况项目地位于67团一连多兰图卡伦遗址西北侧,用地西邻国道,距离67团团部约28km。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200平方米,合25.8亩。本项目规划设计含卡伦文化广场设计(占地面积15600平方米)、卡伦文化博物馆建筑设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博物馆室内装修设计。第二条:时间进度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门座谈、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2、资料收集完整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初稿,并向甲方汇报初步成果,并确认成果编制内容。3、待征得甲方确认成果编制意见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三条:所需资料及工作协助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地块所在区域的上位规划(包含图集、文本、CAD文件):(2)1:500地形图(含规划范围)(3)卡伦遗址相关资料:(4)相关规划:(5)设计任务书2、工作协助(1)甲方协助乙方现状座谈、调研;(2)甲方应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信息反馈给乙方。.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为:¥4983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2、支付方式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0)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及乙方开展前期工作的费用。(2)第二次支付:方案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50%。(3)第三次支付:最终方案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20%。所有设计费款项甲方应按以上时间及节点向乙方支付,乙方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乙方公司分支机构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表乙方履行收付款结算手续(包括开具相关发票和收款,开票及收款时间节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同意贵单位将本合同中的费用汇入山东分公司账户,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公司承担。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明确设计要求,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任务书、工程项目的相关批文、工程设计要求等,数量均为一份,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复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设计。(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设计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的成果资料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转让或用于其他项目。(4)甲方负责按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用。(5)甲方安排专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对接项目设计咨询有关事宜。(6)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乙方配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设计进度控制技术监督及设计变更签证等事项:2、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设计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7)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各阶段方案,并在15日内签写各阶段的设计确认书并明确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经甲方确认,开展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8)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甲方应合同亚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方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的时间顺延,乙方按合同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2、乙方权利义务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D乙方应加强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协调统一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及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优化设计研究成果”中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优化设计。(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根据甲方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报批用的相关资料,时间上需满足甲方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计周期延误,乙方免责。(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设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设计方案,完善成果,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工作成果。(5)乙方必须对合同范围内项目工程设计安全负全部责任,并进行全程管控。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对于安全类的相关规定及要求。(6)乙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文件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传送、反馈、保管、归档和保密。(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的主要人员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乙方人员,新的人员资历经验等不得低于被替换的人员,且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征求甲方意见,相应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更换或调整乙方人员,甲方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甲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六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1、乙方项目组人员的工作确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组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更换项目组人员通知后2天内更换项目组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组人员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设计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2、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提供设计成果(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的违约责任:逾期20天以内,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罚本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不含20天),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扣罚本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因甲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支付设计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4、因乙方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因施工图设计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达不到甲方设计要求,或因设计文件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造成违约。5、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其他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6、本合同产生的所有违约金合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5%。第七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情形;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按照事件对展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八条:合同解除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再支付设计费,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已支付款项不予追回,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2)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要求改变或审批部门未批准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对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已支付款项不予追回,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九条: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泄密责任):执行国家《保密法》、《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第十条:争议解决1、合同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预留地址、邮箱,作为各方送达文件资料的地址。4、本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内容为准。第十一条:成果权属1、甲方在付清费用后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2、乙方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权利: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应附件及双方认可的设计任务书、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洽商纪录、承诺函、工程设计变更等,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甲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t七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n乙方名称:想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胡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地址: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三、四期创意工坊9号2层2号-1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账号: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5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