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 有机肥料采购合同公告(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凤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
合同编号:
4530921HT2022001740101
合同名称:
凤庆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项目编号:
4530921JH202200174
项目名称:
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人(甲方):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乙方):
云南沃普农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临沧市
所属行业:
农业
合同金额:
28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11-23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5
代理机构: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凤庆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凤庆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合同附件:
补充合同(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pdf
合同编号:凤庆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补充合同签订地点:凤庆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5日-1-甲方(采购人):凤庆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供应商):云南沃普农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规定,现对项目名称为凤庆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招标编号为YNGX采2022-023-058的剩余资金,在原合同采购基础上,增加同品种采购数量,特签订此采购补充合同。第一条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商品名称生产商型号规格产地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元)交货地点有机肥料云南沃普农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kg/袋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贺派乡89.744780.0070000.00凤庆县新华乡、鲁史镇、营盘镇、雪山镇、郭大寨乡、腰街乡6个乡镇21个村委会。合计89.744780.0070000.00金额(大写)柒万元整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口国家标准回行业标准口企业标准口双方在合同中约—2-定的标准。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供货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一)供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二)交货地点:凤庆县新华乡6个村(白腊村、新华村、美华村、瓦屋村、凤云村、紫薇村)、鲁史镇2个村(沿河村、金马村)、营盘镇4个村(秀塘村、忙帮村、贺费村、景杏村)、雪山镇2个村(新民村、新化村)、郭大寨乡5个村(团山村、罗家寨村、干马村、帮贵村、平掌村)、腰街乡2个村(开明村、复兴村)。(三)费用承担:运输、上下车费用由乙方负责。(四)交货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如供货期间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不能按时完成交货的,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可适当顺延交货时间。第四条产品检测及验收(一)检测方式:乙方协同甲方视情况随机抽取3-6个样品送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具体抽检数量由甲方确定,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送检样品中任一样品检测不合格即判定已供所有货物质量不合格,检测结果作为货物验收的主要依据。(二)检测执行标准:NY/T525-2021(三)验收:乙方供货完毕且货物数量、规格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完毕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3-(四)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经过检测,乙方所供产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起5日内向乙(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中标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人投标响应文件及澄清;3、中标通知书。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四)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处理意见。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供货完毕且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积极向县财政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项目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甲方到账资金无法满足合同采购金额时,拨付给乙方的资金以甲方实际到账项目资金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六条违约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货物规格、数量不符合第一条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为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贺派乡(二)货物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检测镇凤宁路农业农村局贺派村芒俄组梅瑞全出租房结果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乙方按照规定赔偿甲方损失。邮政编码:675900邮政编码:677501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电话:0883-4211112电话:13987900289(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凤庆县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支行营业室公司耿马支行各执壹份,送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账号:24-179701040005298账号:53050177614100000591律效力。日期:2022年11月25日日期:2022年11月25日(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轮作项目商品有机肥 有机肥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