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采购合同公告(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58865320256401
二、合同名称: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LLH2025-05-03
四、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店口镇中央路388号
联系方式:0575-87637372
供应商(乙方):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北街道云安路199(7幢整幢)
联系方式:137582995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店口镇各类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林业相关资产进行调查,清点苗木,记录种类、数目、规格,并按林业行业规范要求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同时协助项目业主报批等,为后续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服务要求:①搜集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红线图等资料及数据;②现场踏勘、调查分析;③编制报告,并承担会务费、专家费及相关报批工作;④提交修改完善的报告,并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审批工作。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以先到为准)。服务标准: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规范》(2018年1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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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编号:DLLH2025-05-03),于2025年5月28日9:00时在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暨阳街道郭家时代商务中心B1幢1102室)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现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折扣率为大写:百分之伍拾捌点零零(小写:58.00%)。请您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上门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正确履约。采购单位: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13567589654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石丹女联系电话:17769885877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28日注:1、本通知书一式叁份,采购单位、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甲方: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方: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2025二年月13日L采购项目合同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甲方)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DLLH2025-05-03)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标的名称服务期限中标折扣(%)预算金额(元)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以先到为准)58.00%600000(四)合同总价本合同中标折扣为58.00%,采购预算金额为600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完成项目数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年度结算。结算单价=《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24)54号收费标准价*中标折扣58%。由乙方开具等值的税务票据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票据后20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因乙方延期开具、交付票据,则对应的付款时间延后,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1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账号:86918100065364(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15日内无息退还。通过乙方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凭证,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5办公室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七)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店口镇各类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林业相关资产进行调查,清点苗木,记录种类、数目、规格,并按林业行业规范要求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同时协助项目业主报批等,为后续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2、具体要求:①搜集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红线图等资料及数据;②现场踏勘、调查分析;③编制报告,并承担会务费、专家费及相关报批工作;④提交修改完善的报告,并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审批工作。二、编制要求1、编制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规范》(2018年1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2、质量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相应规程规范开展工作,完成的项目成果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3、编制时间:中标人接受委托后,应当3日内勘查现场,10日内提交编制成果报告(表)。4、修改时间: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的,中标人在收到不予确认意见后,应当在2日内修改完善成果并上报确认,修改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且最终确认的项目成果不得延迟至采购人规定的最迟交付时间。5、成果及技术资料: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文件、资料、图标或其他.2媒体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全部归业主所有及使用。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三、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人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中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中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4、中标人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5、中标人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四、验收、评价方法:工程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执行。(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张电话:1367789654乙方代表:阮吕江电话:17857501600(九)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1%计取,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审确定:/(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3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一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情形在乙方发生以下任一违约行为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①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如质量不达标、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等);③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丕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四)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4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38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2传真号码:邮政编码:311800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2025年6月13日单位名称(盖章):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云安路199(7幢整幢)法定代表人:杨来邦04委托代理人:阮吕江联系电话:0571-63967273传真号码:0571-63967273邮政编码:31130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账号:86918100065364税号:913301857853428517签订时间:2025年6月13日金路6.245中标通知书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编号:DLLH2025-05-03),于2025年5月28日9:00时在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暨阳街道郭家时代商务中心B1幢1102室)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现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折扣率为大写:百分之伍拾捌点零零(小写:58.00%)。请您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上门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正确履约。采购单位: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13567589654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石丹女联系电话:17769885877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28日注:1、本通知书一式叁份,采购单位、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甲方: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方: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签订日期:2025二年月13日L采购项目合同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甲方)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DLLH2025-05-03)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标的名称服务期限中标折扣(%)预算金额(元)诸暨市店口镇2025年度林业调查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以先到为准)58.00%600000(四)合同总价本合同中标折扣为58.00%,采购预算金额为600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本项目按实际完成项目数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年度结算。结算单价=《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24)54号收费标准价*中标折扣58%。由乙方开具等值的税务票据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票据后20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因乙方延期开具、交付票据,则对应的付款时间延后,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1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账号:86918100065364(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15日内无息退还。通过乙方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凭证,至店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办405办公室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款单位:诸暨市店口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开户银行:诸暨农商银行店口支行银行账号:201000032764701(七)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店口镇各类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林业相关资产进行调查,清点苗木,记录种类、数目、规格,并按林业行业规范要求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同时协助项目业主报批等,为后续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2、具体要求:①搜集相关批复文件、设计文件、红线图等资料及数据;②现场踏勘、调查分析;③编制报告,并承担会务费、专家费及相关报批工作;④提交修改完善的报告,并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审批工作。二、编制要求1、编制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15)122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编制规范》(2018年1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2、质量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相应规程规范开展工作,完成的项目成果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3、编制时间:中标人接受委托后,应当3日内勘查现场,10日内提交编制成果报告(表)。4、修改时间: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确认通过的,中标人在收到不予确认意见后,应当在2日内修改完善成果并上报确认,修改次数不得超过3次。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且最终确认的项目成果不得延迟至采购人规定的最迟交付时间。5、成果及技术资料: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文件、资料、图标或其他.2媒体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全部归业主所有及使用。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三、安全及保密要求1、中标人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中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中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4、中标人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5、中标人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四、验收、评价方法:工程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执行。(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张电话:1367789654乙方代表:阮吕江电话:17857501600(九)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1%计取,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审确定:/(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3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一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情形在乙方发生以下任一违约行为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①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如质量不达标、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等);③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丕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四)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4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388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2传真号码:邮政编码:311800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2025年6月13日单位名称(盖章):杭州感知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云安路199(7幢整幢)法定代表人:杨来邦04委托代理人:阮吕江联系电话:0571-63967273传真号码:0571-63967273邮政编码:311300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账号:86918100065364税号:913301857853428517签订时间:2025年6月13日金路6.2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