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350582]JW[CS]2025001
二、合同名称: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三、项目编号:[350582]JW[CS]2025001
四、项目名称: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新大街北路323号
联系方式:15659715895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向阳路2375号
联系方式:187656475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1(项)
¥920,000.0000
¥920,000.00
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可靠、施工方便可行、造价合理,以及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配合本项目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
合同金额: 9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23日
履约地点: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25日
合同编号:[350582]JW[CS]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新大街北路323号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15659715895传真:电子邮箱:254093676@qq.com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向阳路2375号联系人:王阳阳联系电话:18765647590传真:0536-8954364电子邮箱:dkj4ybgs@shandong.cn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82]JW[CS]2025001的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2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1020000品目名称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标的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时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可靠、施工方便可行、造价合理,以及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配合本项目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玖拾贰万元整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设备及工具费、专家评审费(含专家食宿等全部费用)、会务费(含会议室及评审场地使用费等)、办公场所及办公所需耗材费、差旅费、验收费、项目方案和报告编制等各项技术及材料费用、提供给采购人的成果资料费、出版费(如有)、综合管理费、利润和税费(为完成本项目合同包内全部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4.2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村、石龟村、苏坑村、吴厝村、新街村、石厦村、钞厝村、瑶厝村、秀山村、新丰村、南浔村、鲁东村,涉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86处,治理面积约0.9284平方千米。4.3服务地点: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提交最终成果资料电子版1套,纸质文本6套。5.2服务内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且设计方案通过评审。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乙方在24小时内响应甲方采购范围内的诉求。(2)服务人员组成:按响应文件执行。(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第2页-乙方投入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物资,达到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质量标准;按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执行。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1.验收标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合同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2.最终验收:乙方完成送审成果需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形成最终成果。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王磊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659715895,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6月2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王阳阳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765647590,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要求开展设计编制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3页-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828,000.002025-07-26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设计方案成果审查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正式完整的设计方案文本、正式税务发票以及相关付款材料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292,000.002026-07-26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正式税务发票以及相关付款材料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服务完成,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有效期满。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数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工作完成后,所有项目数据资料及成果全部移交甲方,非本项目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复制、存储涉密信息,在项目结束后销毁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保留备份。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乙方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第4页-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单方面原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视严重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高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的,或项目任务书变更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4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第5页-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磊纳税人识别号:11350582003832291U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湖支行账号:407858364976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阳阳纳税人识别号:12370000493896027R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号:15412001040012759签订地点: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