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评估服务 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ESZCQQS-C-F-250063.1B1-HT-2508163

二、合同名称: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ESZCQQS-C-F-250063.1B1

四、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联系方式:13847766753
供应商(乙方):宁夏建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方式:15909613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鄂托克前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消防评估服务项目
1(项)
¥516,000.00
¥516,000.00
【无】

2
鄂托克前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1(项)
¥324,000.00
¥324,000.00
【无】

合同金额: 8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9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6e21b77a-ca85-4cac-b7ee-cae6c6783274_消防设施检测评估合同.pdf
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06月25日

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合同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检测类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委托方(甲方):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宁夏建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24日签订地点:,鄂托克前旗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关晓燕联系方式:,18847722774项目联系人:,乌宁联系方式:,13847766753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文化产业园D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宁夏建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岐联系方式:,15909613186项目联系人:,杨成联系方式:,18195168014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27号商铺115号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鄂托克前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进行消防评估服务、消防设施检测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检测鉴定范围如下:本次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范围为全旗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公场所,包括用于办公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具体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鄂托克前旗旗府所在地敖勒召其镇及其他三个镇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约12万㎡。包括:独立办公楼、合署办公建筑;对外服务窗口、档案库房等特殊功能区域;附属设施(配电房、车库等)。第二条评估检测内容如下:按照国家现行评估检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3/699-200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DB22/162-2010)《建筑电气防火检验规程》(DB22/T288-201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BG2520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64/T1019-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64/T405-2009)《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64/T404-2009)《消火栓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64/T407-200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根据以上规范、标准,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评估、检测并出具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评估检测地点:鄂托克前旗;2、评估检测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3、评估检测质量要求:评估检测工作内容包括:对建筑内属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系统设备、室内外消火栓设备、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识、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进行评估检测)。第四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评估检测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1.2消防行政许可文书,具体包括以下资料:1.2.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备案证明;1.2.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3经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核并盖有审核合格印章的施工图一套;1.4单位确定、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正式文件;1.5消防职能部门确定、变更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查与维护、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的正式文件;1.6单位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责任人的正式文件;1.7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1.8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的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1.8.1建(构)筑物的竣工后的总平面布置图、与建筑消防安全相关的总平面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消防设计说明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1.8.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1.8.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志愿消防员等内容。1.8.4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档案、记录:1.8.5值班情况、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档案;1.8.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1.8.7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及编码表、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1.8.8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1.9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1.1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功能测试记录;1.11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1.12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1.13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检验报告;1.14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验报告;1.15建筑电气防火设施年度功能检验报告;1.16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报告书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的各项记录;1.17法律法规规定的他资料。2、消防安全评估前,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2.1建筑物或场所必须取得有关部门下发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2.2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必须符合消防相关规范要求;2.3制定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2.4消防控制室资料齐全:2.5消防各系统必须施工结束并调试完毕,保证消防设施组件齐全完好。第五条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l、技术服务费为:总费用人民币¥(小写)840000.00元,(大写)捌拾肆万元整(含税6%)。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完成总工程量的45%,并出具正式评估检测报告后支付上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完成总工程量的90%,并出具正式评估检测报告后支付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并出具正式评估检测报告后支付尾款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2)所有费用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公司银行账户,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支行单位全称:宁夏建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帐号:20000140100002548行号:313871020008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合同规定的评估检测数据,出具评估检测报告;(2)甲方对评估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权在收到评估检测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材料;(3)甲方应如实提供所评估检测项目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乙方作出错误的评估检测结论的,由甲方承担责任。(4)甲方应安排专人配合乙方现场的评估检测工作,提供现场作业所需的水、电等工作条件,以便评估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按照约定的评估检测时间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规范、标准,在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配合下进行评估检测工作;(2)乙方在评估检测过程中应按照要求认真、细致进行评估检测工作,并如实做好评估记录的填写,评估检测结束后甲方应对评估检测记录进行签字确认;(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评估检测时间,故意刁难甲方;若评估检测过程中存在问题,应详细的向甲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部位,方便后期整改;(4)乙方应在评估检测估完成,甲方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四、检测评估认定方法1、乙方在甲方指派人员的配合下,完成合同规定评估检测项目后,甲方负责人或指派人员在每次检测评估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2、检测、评估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视为检测评估工作完成。3、保密期限:本合同生效至甲方对相关信息解密4、泄密责任:按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合同,双方均有责任按期完成检测工序,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下列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终止合同,应当承担全额服务费用。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终止合同,应当退还甲方已付服务费用。3、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不安排人员检测评估,或不提供检测评估报告。第八条1、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报告是否完整、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如有形式上的重大缺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超过此期限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对报告形式无异议。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章)乙方:宁夏建环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签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帐号:帐号:2000014010002548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文化产业园区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27号商铺115号联系人:乌宁联系电话:13847766753联系人:杨成联系电话:18195168014项目负责人:杨岐技术负责人:任志浩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评估服务 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