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 评审业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水县财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惠水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水县财政局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21351000000695428
五、合同编号:522731255930934974669020250018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评审咨询服务
--

1.00
4950
49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惠水县财政局
联系人:黎婕
联系电话:08546283145
传真:
地址:建设中路9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附件信息:

002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评审(审核)业务服务委托协议.pdf
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评审(审核)业务服务委托协议(52273125593093497466902025001805).pdf

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评审(审核)业务服务委托协议甲方(委托方):惠水县财政局机构代码:115227310098265117乙方(被委托方):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代码:9150011279070640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框架协议以及前期甲乙双方签订的《惠水县财政局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项目框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预算评审服务:1.项目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项目送审金额为:264万元。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审核)。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四条本协议的预算评审(审核)业务自2025年6月19日开始实施,至预算评审完成并审核合格及费用支付完毕后终结。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因乙方过错导致评审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评审业务进行监督指导,并对乙方参与评审工作的成效、评审规范进行考核。第1页共5页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针对乙方出具的评审报告成果及相关材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况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或复核。4.负责与评审业务有关的项目送审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协调,组织、协调内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为乙方工作提供条件。5.甲方对初步评审结论进行审核后,针对评审过程有争议事项的,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和乙方就工程量、材料价格等事项进行三方核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核对备案记录,并根据三方认可的记录对评审事项进行调整。6.甲方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遣项目评审人员到境内或指定地点开展与项目评审有关的工作。7.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在拟定时间内口头、书面解答有关造价业务等方面的问题,且不得收取任何咨询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收集评审(审核)所需的有关资料、编制评审(审核)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实施评审(审核)工作。2.评审(审核)过程中,如有评审工作需要,乙方应深入到项目现场开展实地测勘,负责对工程量的计算、汇总、核对、签证等工作,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应的取证、核对记录和工作底稿等。3.积极向甲方汇报评审(审核)进度,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初审结果不得自行与被评审(审核)单位交换意见。4.向甲方提供在评审(审核)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规线索。5.妥善保管使用被评审(审核)单位送交的有关资料,不得遗失和损坏。评审(审核)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档案归档和资料交还工作。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因评审工作需要产生的相关资料往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6.对所提交的评审(审核)结果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工作时限第2页共5页1乙方在甲方提供相关完整资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评审任务,并将初步结果报甲方,待送审单位及预算编制单位签订征求意见表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审报告成果资料。若因特殊情况,乙方需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的,须向甲方说明情况。经甲方催告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审核报告或者复核意见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除评审服务费的1%作为罚金。逾期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乙方需提交的评审成果资料(一)评审报告书(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结论、审减(增)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策和建议等,附件:工程概(预)算审核征求意见表、评审过程关键往来函件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一份。评审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规范、全面、详尽、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2.评审结论明确,内容完整;3.评审报告内容与项目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内容一致;4.对反映项目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性要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项目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5.评审结论应征求项目送审单位意见(二)招标控制价纸质版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三)工程量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四)工程量计算底稿或算量模型等电子版各一份。(五)送审、评审过程所有资料归类、归档电子版一份。第八条评审收费及付款方式(一)付费标准:乙方须完成评审项目的最终成果文件经甲方考核考评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监(2022)15号)文件“财政性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付费计算”付费标准下浮25%乘以考核调整系数计取。不设置单个项目最低收费标准。第3页共5页(二)评审费用4,950.00元(大写:肆仟玖佰伍拾元整),甲乙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评审费用。(三)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原则上按季度据实结算支付(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第九条其他(一)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终止项目评审,需解除具体项目评审(审核)业务服务委托协议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若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本协议未尽事项,按《惠水县财政局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项目框架服务协议》执行。(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单位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单位地址:涟江街道办事处建设中路9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水县支行户名:惠水县财政局零余额账户帐户:2405048129219501041邮政编码:550600电话:0854-6283145签订时间:2025年6月18日第4页共5页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户名: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户:5432200001819100066622邮政编码:401120电话:18185073637签订时间:2025年6月18日第5页共5页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合同编号:52273125593093497466902025001805采购单位(甲方):惠水县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惠水县财政局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框架协议入围(品目三)-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惠水县财政局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框架协议入围(品目三)-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惠水县财政局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预算评审框架协议入围(品目三)-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评审咨询服务--供应商需求响应:惠水县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预算评审1件4950.00合同总价(元)495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原则上按季度据实结算支付(具体按甲方通知为准)三、服务条款乙方需提交的评审成果资料(一)评审报告书(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结论、审减(增)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策和建议等,附件:工程概(预)算审核征求意见表、评审过程关键往来函件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一份。评审报告应符合以下要求:1.规范、全面、详尽、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2.评审结论明确,内容完整;3.评审报告内容与项目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内容一致;4.对反映项目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性要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项目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5.评审结论应征求项目送审单位意见。(二)招标控制价纸质版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三)工程量清单纸质版及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四)工程量计算底稿或算量模型等电子版各一份。(五)送审、评审过程所有资料归类、归档电子版一份。1/2甲方(公章):惠水县财政局乙方(公章):重庆市建功盛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建设中路90号地址:重庆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1栋1-4-3-8电话:08546283145电话:1818507363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水县支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2405048129219501041账号:54322000018191000666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 评审业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