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隧道定期检测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2025)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合同公示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1083004

公告内容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1083004 ),确定 001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 的合同,现公示如下:

招标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

一、中标人信息

001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

中标人: 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1101120785017615 )

合同名称: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

合同期限: (日历天)

价款形式: 金额

合同金额: 568543 元

合同签署日期: 2025-06-2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10-12328; 网址 jtw.beijing.gov.cn

附件列表: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技术安全廉政合同....

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项目法人与检测单位)技术服务合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2025年6月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受托方(乙方):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如下:(一)检测依据和目标:依据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以及北京地区相关的现行规范、标准以及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二)检测工作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2、检测内容(1)洞口:山体有无滑坡、岩石有无崩塌的征兆;边坡、碎落台、护坡道等有无缺口、冲沟、潜流涌水、沉陷、塌落等;(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裂缝,衬砌有无起层、剥落,结构有无倾斜、沉陷、断裂,混凝土钢筋有无外露等;(3)衬砌:衬砌有无裂缝、剥落,衬砌表层有无起层、剥落,墙身施工缝有无开裂、错位,洞顶有无渗漏水、挂冰等;(4)路面:路面上有无塌(散)落物、油污、滞水,有无拱起、沉陷、错台、开裂、溜滑等;(5)检修道:道路有无毁坏、盖板有无缺损等;(6)排水系统的检查;(7)吊顶的检查;(8)内装检查;(9)采用地质雷达对衬砌缺陷进行专项检测;(10)使用专门的仪器对裂缝进行裂缝深度检测;(11)隧道机电设施检查;(12)其他检测内容(随时进行补充,根据有关检测标准提出要求)。3、检测要求(1)隧道现场检测:对发现的隧道病害采用标记笔进行有效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检查日期、病害描述(病害长度、宽度、深度等),并作为长期跟踪观测点,以观测病害的发展变化。除常规照片外,还须对每处病害进行拍照存档。隧道检查应进行较为全面的外观检查和必要的材质检测,掌握隧道基本技术状况,并对隧道结构损伤和病害的发生部位、严重程度、分部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调查、检查和描述记录。(2)检查成果资料:检查结束后,现场校核隧道基本数据,按要求填写隧道检查记录表(附缺损及病害处照片)和隧道基本情况表,对隧道的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并向管理部门提供检查资料和检查报告u盘6份。检查报告是对检查工作的汇总,应有详细的隧道结构损伤和病害的描述和主要损伤和病害部位的照片,分析摸清损伤及病害发生的原因,分析其对结构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处治措施建议,并按标段将病害的工程量进行统计和汇总。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说明、检查结果综述、具体检查资料、维修保养计划及进一步需特殊检查的隧道清单等。在检查过程中,应按要求同步及时进行资料整理,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3)根据隧道病害情况,检测单位配备相关仪器主要有:①外观检测需配备:激光测距仪、裂缝宽度仪、钢筋检测仪、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钢直尺、卷尺等测量设备。②专项检测除外观检测设备外还需配备:地质雷达、雷达天线、回弹仪等。(4)安全:上路检查时应取得路政、交警部门的配合,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疏导检查区域的交通,检查中严格按照GB5768-1999规范及交警要求摆放交通安全标志,所有上路检查人员应穿着反光警示背心,配戴安全帽。第二条技术服务方式:利用投标时承诺的技术手段、方法和检测设施,在现场对隧道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及后期技术服务。第三条技术服务费计量与调整:1、技术服务工程量:按实际检测数量计量。2、技术服务费计算方法:技术服务工程量*单价。3、履约满意率95%(含)以上按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履约满意率低于95%,每低1%,合同单价下浮1%,最多下浮10%。履约检查详见合同附件《履约检查考核办法》。第四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一)技术服务地点:北京市;(二)技术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内;(三)技术服务进度:92日历天;检测单位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检测报告。(四)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标段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五)其他:/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费金额:(大写)伍拾陆万捌仟伍佰肆拾叁元整(小写)¥568543隧道每延米(大写)柒拾肆元柒角壹分(小写)¥74.71(二)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双方签订本合同且乙方完成全部外业检测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技术服务费用的5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肆仟贰佰柒拾壹元伍角整,(小写)¥284271.5;2.在检测工作全部结束,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经甲方评审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技术服务费用。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的人员、设备、技术情况;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此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3.保密期限:10年;4.泄密责任:如有泄密发生,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应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接触或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检测技术资料、数据、图片、检测报告等)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不论合同是否变更,本条款均有效;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此项工程的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后10年;4.泄密责任:如有泄密发生,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对合同作出修改和补充。变更达成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逐隧道提交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及有关的全部资料的电子文档);2.乙方应按标段提交结算资料(检测量、检测费用等);3.乙方提供的后期技术服务验收标准和方式如下:(一)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相关技术标准、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明确的工作要求。(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资料进行验收,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第九条知识产权(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陈明阳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为:18518702892;乙方指定李萌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为:15300378768。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一)甲方项目联系人应及时将甲方的要求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传达给乙方项目联系人;(二)乙方项目联系人应于24小时内将甲方的要求传达给项目组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项目联系人提交各项报告。(三)如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期限提交全部逐隧道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及有关的全部资料的电子文档)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减相当于总技术服务报酬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报酬。2.乙方提交的逐隧道检测报告未通过甲方验收的,应在【7】日内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检测报告或重新提交的检测报告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报酬。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的依据为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一)乙方应做好施工中的交通疏导,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二)乙方在实施隧道检测之前,需制定方案确保施工中周边构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三)乙方应按投标人须知表7.7.1款提供履约担保。(四)因乙方检测工作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中标单位拟投入人员一经确定,必须确保全部到位并在本标段履职,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如有兼职,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予以扣分或扣减违约金等措施。第十六条本协议书由双方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中以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完成。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附件:履约检查考核办法甲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盖单位章)乙方: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26日附件履约检查考核办法履约检查考核办法为做好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工作,依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考核方式:现场检查和内业检查。二、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完成情况。三、考核时间:不定期抽查。四、考核内容:履约检查考核表。五、考核标准:5.1考核标准按考核内容共计分为2部分(详见附件)。5.2每次考核记分办法按履约检查考核表内各项细目进行评分,以实得分为准,满分为100分.5.3履约满意率:履约满意率(%)=累计各项考核得分/考核次数六、罚则履约满意率95%以上按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履约满意率低于95%,每低1%,合同单价下浮1%,下浮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附件:履约情况评价表项目标段名称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承包人名称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工日期填表日期评价内容得分项目部人员情况1、项目部人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到岗到位(10)2、项目部人员综合管理水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0)3、项目部人员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10)现场检测情况1、检测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10)2、检测质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15)3、安全保证措施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5)4、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等是否满足相关规定(10)5、资料、档案是否完整(10)综合得分业主(签章):年月日承包人(签章):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技术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项目概况1.标段名称: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2.地理位置:北京市怀柔区3.工程规模:对怀柔区国市县级公路隧道15座进行定期检测(仅指隧道土建检测部分),隧道全长约7610延米。二、安全生产目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合同实施中要求安全地完成项目的检测任务。总的目标是: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三、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北京市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测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承包人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通知发包人,同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纪要;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7)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12)承包人应该详细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以及濒临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同时承包人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建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13)承包人在雨季、冬季、高温季节、夜间等特殊季节和环境条件下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安全措施。临时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以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和成品保护。(14)承包人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以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15)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6)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17)本工程开工至交工验收期间本标段范围内的任何生产以及因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四、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其安全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未限期改正的,发包人有权暂付或扣除安全生产费用。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扣除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五、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本项目完成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办理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和交工结算手续,在承包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尾款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六、附则1.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安全生产合同;(2)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所有组成部分。2.本协议书由双方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中以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完成。发包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承包人: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怀柔公路分局(盖单位章)研究院限公司(盖单位章)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26日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项目法人与检测单位)廉政合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2025年6月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的项目法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以下称“甲方”)与该项目的检测单位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保守、保护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提醒,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或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谋取私利。三、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干涉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谋取私利。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将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取消其1-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五、本合同作为2025年怀柔区隧道定期检测项目(土建部分)—第1标段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书由双方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中以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形式签署完成。甲方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乙方单位: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公路分局(盖章),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定期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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