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西林县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0804012X2025802                     

二、合同名称: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5-C2-300081-TWZX                         
四、项目名称: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林县财政局                         
   地      址:西林县八达镇振达路206号                        
   联系方式:0776-8688822                         
   供应商(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                         
   联系方式:0776-28772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292810.8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项目经理:韦发琼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131758640  

    2.合同金额(元):1292810.8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pdf

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发包方:西林县财政局承包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6日目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附件一:廉政协议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西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二、工程地点: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总长3.504公里,路基宽4米,C25混凝土路面宽3米,15cm厚风化石垫层宽3.3米,错车道共10道300平方米,路口加宽30平方米,弯道加宽68.46平方米,涵洞共10道等。(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四、成交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元捌角陆分(¥1292810.86元),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结算为准。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五、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六、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6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在监理工程师发布总开工令之后,承包人应立即开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合同段的所有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进场,并且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随便更换或撤离现场。七、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韦发琼,注册专业:公路工程、等级及注册编号:二级、桂245131758640。技术负责人:王丽琴、中级职称编号:0000093。八、工程质量要求:1.施工前,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图纸等资料的会审工作,明确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另外,乙方无权单方更改设计图纸。如发现图纸有错漏之处,应向建设单位如实反映,由建设单位进行更改,更改部分造价按有关定额和单价套算。2.所有工程建筑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主要材料钢筋、水泥需有产品合格证才能使用。同时,乙方不得偷工减料。凡因施工技术差和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所有返工费用概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服从甲方委派的施工技术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同时,必须切实注意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商业保险,以防意外发生有保障,否则发生工伤事故,所有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在施工中,做好便道维修,保证车辆畅通。4.乙方要按规定做好砂浆和砼试件的抗压实验,以备验收用。5.工程质保期:1年。九、工程验收、结算及付款办法:1.乙方必须进行材料和工程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2.合同签订生效后,施工方进场施工后可按合同价款30%申请工程预付款,须乙方完成各项保险费用的购买;工程款原则上按工程进度支付(如有政策规定按政策办),但预拨和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量不超过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经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价100%(含已付)。施工方需在审计造价结果出来后按结算审定金额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3%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上工程款项转入公司账号,开户名称: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账号:805055649200003,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3.各种应交税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税法规定交完税,否则甲方不给予结算。十、乙方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保障。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单方违约的,必须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工程款后自动失效。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西林县财政局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0900MA5PW06U7B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3500电话:0776-8682497电话:0776-287721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账号:账号:8050556492000032025年06月26日2025年06月26日附件一:廉政协议根据交通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西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施工完后止。七、本合同作为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测设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西林县财政局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电话:0776-86824972025年06月26日电话:0776-28772112025年06月26日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西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发包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5103000804012X8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联系人:农华联系电话:0776-8688820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0MA5PW06U7B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联系人:韦泽彬联系电话:0776-2877211为保证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桥涵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无。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质量保修期12个月。如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从最后一次维修时间算起。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处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在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渠道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_3_%。在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乙方申请提交退款报告,甲方将项目质保金退回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其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西林县财政局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电话:电话:0776-28772112025年06月26日2025年06月26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西林县那劳镇洞坚村洞坚屯岩老良产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方西林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贰份。甲方:西林县财政局乙方:广西胜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迎宾路经济适用房4号楼1单元302号电话:0776-86824972025年06月26日电话:0776-28772112025年06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