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绿化养护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2025)



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074A_001
二、合同名称: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3000202502000074
四、采购项目名称: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13863306497
供应商(乙方):日照市阿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车庄村063号
联系方式:159063322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
31.9776
31.977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供应商:日照市阿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26日采购人(全称):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日照市阿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驻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范围:镇驻地范围内所有道路两侧绿化带及镇政府大院等部分单位内的绿化日常养护和树干涂白及绿化补植等。养护标准参照岚山区城区养护二级标准及三级标准。4.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及续签要求(1)服务期:一年。(2)续签要求: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双方根据实际养护面积,续签本合同。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柒佰柒拾陆元(¥319776.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琪。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1)按季度(三个月)支付,供应商须出具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结算上季度(上三个月)绿化养护管理承包费。(2)因考核进行扣除养护费用的,在当季度养护费用中结算并在支付当季度养护承包费时扣除。八、服务要求(一)、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和要求:供应商负责养护范围内的行道树(包括树下草坪砖)和绿地的养护管理,具体如下:1、绿化养护方面做好养护范围内的所有绿化苗木(包含新植树苗)的养护管理。(1)负责杂草清除、中耕、清墩、切边,落叶清扫、垃圾清理,排涝,倾斜树木扶正、加固,规范树木支撑,抹芽,清理下垂枝、病枯枝,树穴平整,苗木补植。(2)负责植物病虫害的日常巡查监测及疫情上报工作、病虫害的防治(行道树病虫害防治的主材由采购人负责)。(3)负责施肥、抗旱浇水、花草栽植养护、涂白、防寒保护等工作(涂白的主材和名贵树木的防寒由采购人负责)。2、绿地看护管理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绿地苗木及绿地内设施的看护管理工作(绿地内的设施是指绿地内园路、广场等硬化场地、园林建筑小品、雕塑、沿路石、界石、花坛石、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景观照明灯具,健身器材、垃圾箱、座椅座凳、各种匾牌等)。(1)禁止乱栓乱挂、乱刻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2)负责绿地设施的维护等工作(设施的正常粉刷及维护主材由采购人提供)。(3)负责对养护范围内的一切毁绿、占绿、盗绿(如绿地内乱搭乱建、乱挖乱埋、盗剪苗木、堆放杂物、放养牲畜、车祸毁绿等)行为的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上报工作。(二)、绿化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1)供应商的养护质量,参照《岚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二级标准。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商定。2、养护考核(1)供应商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合同的要求做好所辖标段的绿化养护工作,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采购人按照《岚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及《岚山区绿化养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供应商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4)因供应商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死亡或设施损坏由供应商无偿补种修复。若供应商认为造成绿化苗木死亡或设施损坏的责任不在供应商,由供应商承担举证责任。(三)、绿化养护管理承包项目的交接供应商须于服务期满前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由采购人双方对标段内的设施、苗木等进行检查、清点、核对,若有丢失或损毁,应及时恢复原样。若供应商不能恢复的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给予采购人赔偿所有损失。(四)、其他要求1.服务期内,因供应商未能切实履行绿化养护管理职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绿化养护费:(1)供应商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采购人或相关利害人之间发生争执、推拉、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的;(2)绿化养护问题整改未能限期完成的;(3)违规使用除草剂造成苗木伤害的;(4)绿地内有私自施工及其它毁绿、占绿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的;(5)其它绿化养护管理失职行为。2.因供应商未能切实履行绿化养护管理职责,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供应商须承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若供应商不支付上述费用时,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费用先行支付,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另行支付。3.遇台风、暴雨、上级检查等园林绿化紧急突发、重要事件,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采购人有权自行安排处理,一切费用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一次性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的。(2)乙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分包或转包的。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绿化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供应商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6.因增加或改造导致绿化养护管理面积变更,需增加或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定议定。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合同条款;(6)服务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果有);(8)服务费用表;(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政府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日照市阿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安东卫街道明珠时代广场6号楼108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633-6196658传真:传真:0633-619665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安东卫支行账号:账号:911011104054205000037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6807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具体包括:镇驻地范围内所有道路两侧绿化带、巨峰湿地公园以及镇政府大院等部分单位内的绿化日常养护和树干涂白及绿化补植等。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的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佣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包括不限于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或者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合同约定。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1)按季度(三个月)支付,供应商须出具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结算上季度(上三个月)绿化养护管理承包费。(2)因考核进行扣除或奖励养护费用的,按照考核通报中扣除或奖励的金额,在当季度养护费用中结算。(3)绿化养护管理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拨付承包费,合同期满交接后所有费用一次性结清。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诉讼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可向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合同附件1:费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内容简要描述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绿地二级绿化养护修剪、除草、施肥、打药等常规养护项目772002.94226968.002行道树及独立树养护修剪侧生枝、下垂枝、涂白、保温、施肥、打药等37006.925530.003法桐整枝定型修剪及养护整枝定型修剪、涂白、保温、施肥、打药等(含吊车费用)茶安路和马疃中学法桐74027.220128.004绿化带补植按照原绿化带品种补植,绿篱带每平方不少于16棵,草花类每平方不少于50株,主要品种红叶石楠、卫矛、金森女贞、金边黄杨、小龙柏、麦冬、石竹等(不含行道树)471.510047150.00总价319776.00附件2:岚山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细则(试行)一级、二级绿地养护标准及考评细则养护标准养护标准1、绿化养护方案详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10分)1.养护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未制定的,每项扣1分;制定不详细、不完善的,每项扣0.5分(共3分)。2.无详细的月度及年度园林绿化的修剪、病虫害及水肥计划、实施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0.5分(共3分)。3.安全生产资料及各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没制定或不健全的以及未进行半年一次演练的,每项扣0.5-1分(共2分)。3.未进行月度考核的扣1分;考核资料不齐全的扣0.5分,(共2分)。2、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及日常养护管理,加强绿地绿化保护措施(20分)1.专职巡查员未履行日常巡查职责的扣1分,巡查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日常养护人员每3.5万平米绿地不少于1人,不在岗位的扣1分(共5)。2.绿化植物被擅自修剪、砍伐以及没有批准手续在绿地内擅自施工,未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的,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扣2.5-5分,并承担损失(共5分)。3.有乱搭建、乱挖、乱放、乱堆、乱设摊点、种菜、种庄稼、沤粪、放牧、圈养动物现象,每处扣1分(共5分)。4.园林树木(包含行道树)出现明显乱贴乱画、栓挂、绑扎(非支撑)物,铁钉、牵拉、铁丝缠绕、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现象,每处扣1分(共5分)。3、保持绿植生长态势良好,绿地内无裸露土地现象(10分)1.因养护不当造成绿植生长态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共3分)。2.绿地内有明显裸露地面,每处扣1分,绿化带明显缺档断垄的,每处扣1分(共5分)。3.绿植叶片大小、颜色不正常,出现明显黄叶、焦叶、卷片的,每处扣1分(共2分)。4、乔、灌、球无倾斜倒伏、缺株;树杆涂白标准整齐,无遗漏(10分)1.绿地内出现乔木、灌木、球类倾斜倒伏未及时扶正救助,每处扣1分;树木支护歪斜、松落、残缺,影响景观效果的,每处扣1分;树木(含行道树)缺株,在具备补植条件却未及时补栽的,每处扣1分;死树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共8分)。2.树杆涂白不规范不标准,每处扣1分;涂白有遗漏的每处扣0.5分(共2分)。5、绿植进行精修细剪,冠形饱满、造型优美,乔木、灌木、绿篱、草坪错落有致,线条分明(15分)树木修剪不合理,存在枯枝、段残枝、病枝现象,每处扣1分;灌木、球类、绿篱修剪不精细、造型不美观,每处扣1分;草坪修剪不平整,花带模纹轮廓不清晰,每处扣1分(共15分)。6、病虫害监测、防治及时,园林植物上无明显的病虫危害,叶片上无明显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10%。(10分)各类病虫害监测、防治不及时,园林植物存在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蛀干害虫的,每处扣1分;被虫咬的叶片每株超过10%的,每处扣1分(共10分)。7、健身器材、栏杆、园路、桌椅、照明设备、牌示等园林设施完好无损(10分)健身器材、栏杆、园路、桌椅、照明设备、井盖、牌示等配套园林设施因养护管理不到位、维护不及时造成损毁的,每处扣1分(共10分)。8、加强安全保障,严格绿地内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等的有效防控(15分)1.绿地内发生火灾造成苗木毁损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共5分)。2.水系内有垂钓的,靠近水系游玩可能发生意外未及时劝阻制止的,每处扣1分(共5分)。3.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及时清理倒树断枝的,每处扣2-5分(共5分)。附件3:镇驻地绿化带测量统计道路名称具体位置绿篱宽皮绿化带宽皮路口数量路口长皮(m)红绿灯桥采共计(m)各注道路长度道路总长面积(m)茶乡大道东侧1.412002501450285057005950.00西侧1.4183沿河路314南西侧1.526026064012802295.00东侧325沿河路314北西侧81203015090018007425.00东侧114茶韵路东段两侧11227050320112022401920.00茶安路西侧1.236036097019401896.00东侧1.231茶礼大道东侧1382120502113022601802.00西侧1.0540青赵线西段南250500500105021003150.00北113013001300青赵线东段南5101441447503030.00小学东至加油站南2.413130130300600822.50北1.1农商银行往东至小学两侧1.2373703705001000756.00清风街东侧3750502104201017.50西侧2.5大集路两侧1.7121001003707401088.00茶韵路东两侧38404050010002880.00加油站至初中西两侧21015015051010201740.00金港路西侧1.21.81045.81976.95930.70东侧1.21.8931.1金铭路两侧1.11.914112238.76908.77两侧2.11670.7南侧2.81157金栈路金铭路交汇处往南青赵路2.515755752012.50加油站节点683.92S222和清赵线交汇西南节点662.11党委大门口两侧172.00纪委院内15.00纪委路北侧356.00党委1000.00茶礼大道南2节点1100.00小学东加油站两侧100.00茶安路东侧草坪3000.00茶安路西侧草坪1800.00茶安路节点600.00派出所1200.00金港与青赵节点700.00青赵线与茶礼大道交叉3个节点1000.00历家庄加油站200.00222与314交汇东1500.00巨峰四村加油站1500.00散点500.00湿地公园绿化10492.80共计77205.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驻地绿化养护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