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SDGP370102000202502000285C_001
二、合同名称: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SDGP370102000202502000285
四、项目名称: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本级)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联系方式:0531-88151211
供应商(乙方):山东泉心意家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655号万科翡翠公园16号楼3单元202
联系方式:138691358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养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371656.00元
合同金额: 237.165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06-25;东关、姚家、趵突泉3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C包-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合同.pdf

C包-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102000202502000285C_001计划编号:37010200030600120250007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本级)供应商:山东泉心意家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毕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泉心意家政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服务地点:东关、姚家、趵突泉3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3.服务内容和范围:东关、姚家、趵突泉3个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且人员进场后一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陆元整(¥2371656.00);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新敏。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2371656.00元;财政专户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服务期间,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根据被服务老人的人数、时间以及单价固定的服务费和管理经费据实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先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该笔款项,款项分批次进行支付。具体结算付款约定如下:1.采购人在合同生效后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5%;2.剩余价款按季度分肆次支付:每个季度考核合格后,按照该季度被服务老人的人数、时间以及单价固定的服务费和管理费据实结算金额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个季度工作完成并考核合格后,按照全年据实结算总金额扣除之前已付款总额后本着多退少补原则予以支付(合同总结算金额不得高于签约暂定合同价)。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有权拒绝支付本季度费用,中标人无权主张考核不合格季度的费用。□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2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公章)供应商:山东泉心意家政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1997号万科翡翠公园16楼3单元2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4委托代理人:4电 话:0531-88151415电 话:0531-86952366传真:/传真:0531-869773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华北路支行账号:账号:8661100210142100682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合同签订且人员进场后一年(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1.3服务内容:东关、姚家、趵突泉3个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包括:1.3.1服务对象:经申请并评估符合条件的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历下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3.2服务内容:(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助浴、个人卫生清洁、就餐等生活照料服务;(2)家政服务:主要是卫生清理、洗衣做饭、拆洗被褥、清洗、家用照明等家政类服务。(3)康复保健服务:协助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身体检测、康复训练、健康教育等服务。(4)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沟通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5)文化娱乐服务:提供阅读、棋牌、手工、上网等文化娱乐服务。(6)对不属于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超出上述服务标准、服务范围的,若需要提供服务,应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自行协商,费用自理。1.3.3服务标准:对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根据其年龄、生活能力、经济条件、居住环境、认知能力、特殊贡献等情况,按照评估分值高低,分别给予一、二、三、四、五类居家服务。一类服务:对评估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老年人,每天服务8小时。二类服务:对评估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的老年人,每周服务5天,每天提供4小时服务,不能自理的可服务至6小时。三类服务:对评估分值在70分(含)至80分的老年人,每周服务5天,每天提供2小时服务。四类服务:对评估分值在60分(含)至70分的老年人,每月提供30小时服务。五类服务:对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的老年人,每月提供20小时服务。1.4服务的进度安排: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服务期间,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根据被服务老人的人数、时间以及单价固定的服务费和管理经费据实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先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该笔款项,款项分批次进行支付。具体结算付款约定如下:(1)采购人在合同生效后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5%;(2)剩余价款按季度分肆次支付:每个季度考核合格后,按照该季度被服务老人的人数、时间以及单价固定的服务费和管理费据实结算金额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个季度工作完成并考核合格后,按照全年据实结算总金额扣除之前已付款总额后本着多退少补原则予以支付(合同总结算金额不得高于签约暂定合同价)。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有权拒绝支付本季度费用,中标人无权主张考核不合格季度的费用。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解决10.1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或诉讼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投标人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无。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公章)供应商:山东泉心意家政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1:合同清单附件2: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1:合同清单单位:元服务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数量总价居家养老服务费2297440小时2143680.00居家养老服务公司管理经费118161人*12个月227976.00合计小写:¥2371656.00大写:贰佰叁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陆元整附件2: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得分运营管理(30分)规章制度健全(5分)有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人事管理、服务流程、培训考核、投诉处理等,能满足日常运营管理。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服务过程中不可预知的危急、紧急事件明确处置方法程序,具有可行性。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档案台账(20分)老年人实行一人一档:含评估报告、养老服务申请表、服务协议等材料。通过管理系统对用户基本资料、服务过程及回访内容做到充分详实的记录。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服务人员人事档案一人一档:含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用工合同、培训档案、社保或保险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投诉处理记录档案齐全,系统内服务记录完整,平台内服务记录应包含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位置信息、现场照片、签字确认等,服务机构的电话回访有录音记录,实地回访有视频记录。每出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服务质量(55分)满意度调查(30分)从服务记录中随机抽取7%比例的老年人电话回访,满意率小于等于60%本项不得分;满意率大于60%,得分=满意率*10从服务记录中随机抽取7%比例的老年人电话回访,服务率小于等于80%本项不得分;服务率大于80%,得分=满意率*5从服务记录中随机抽取3%比例的老年人上门回访,服务次数及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服务项目是否满足老人相关需求,老人对服务是否满意,满意率每达到10%,得1.5分;小于80%,本项不得分。从服务记录中随机抽取3%比例的老年人上门回访,服务率小于等于80%本项不得分;服务率大于80%,得分=满意率*5。服务总量(10分)必须完成合同总服务量的95%,服务比例每达到10%,得1分,小于80%,本项不得分。投诉处理(8分)查看投诉及处理台账,计算结案率。若结案率小于80%,本项不得分;结案率大于80%,得分=结案率*8分。服务机构自我评价(7分)服务机构每月开展一次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年度内自评报告少于或等于3次本项不得分;得分=次*7/12社会评价(15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6分)现场查看相关资料文件。每举办一次宣传机构形象或有助机构文化建设的活动,得2分。社会满意度及社会检查情况(5分)抽取老年人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机构上门服务情况,听取老年人及家属建议;走访相关社区,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并根据反馈进行主观打分。表扬、表彰、奖励情况(4分)查看表扬、表彰等相关资料文件。每有一封来自老人的感谢信得1分、锦旗2分;每有一份来自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嘉奖或致谢得4分。注: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