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贫保采购合同公告(察哈尔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2025)


察哈尔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2025年察右中旗防贫保合作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WSZCZQS-C-F-250002-HT-2569778

二、合同名称:2025年察右中旗防贫保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WSZCZQS-C-F-250002

四、项目名称:察右中旗2025年防贫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察哈尔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农牧局
联系方式:13847461384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系方式:18247426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察右中旗2025年防贫保项目1包
1(项)
¥450,100.00
¥450,100.00
【无】

合同金额: 450,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零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9a21345-9a7e-45ef-b641-c8593f90d9f6_2025年防贫保合同(大地保险).pdf
察哈尔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06月27日

防贫保险合作协议书甲方:察哈尔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防贫保险业务的通知》(内乡振发(2022)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防贫保险业务的开展,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益、保险理赔效率、牢牢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底线,结合防退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察右中旗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防贫保险业务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防贫保险模式为商业型防贫保,签订本协议书。一、保障对象及防贫保障线(一)保障对象:防贫保险保障对象为察右中旗农村牧区居住满1年的常住农牧户人口,分为两类,一类是脱贫户、监测户”、另一类是“其他农牧户”。(二)防贫保障线: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设为“防贫保障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543元。2024年“防贫保障线”为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1.5元。对投保主体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主体)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防贫保障线2的,由苏木乡镇统一提出理赔名单,保险公司核实无误后进行理赔。二、赔偿标准(一)人身保障保障对象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以上自付医疗费用赔偿比例年支付限额计算方式脱贫户监测户0.1万元10000元(含)以下50%2万元/人/年「(医保报销目录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社保、大病、民政医疗救助等各类补偿支付部分)-免赔额]×支付比例10000元-30000元(含)60%30000元以上70%一般农户0.3万元10000元(含)以下50%2万元/人1年10000元-30000元(含)60%30000元以上70%(1)2024年人均纯收入-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赔偿。(2)2024年人均纯收入-自负合规医疗费用>11271.5元不纳入赔偿。(二)财产保障保障内容累计限额防贫对象免赔额支付比例计算方式保障对象家庭房屋建筑物、基本生产物资0.3万元60%1万元/户「自付部分的重置或维修费用一各项救助-免赔额]×支付比例(三)学费保障3防贫对象免赔额支付比例累计限额计算方式保障对象0.4万元70%1万元/人「(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各项救助-免赔额]×支付比例三、保费来源及分担比例防贫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和投保的农牧户按比例共同分担,具体为:脱贫户、监测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其他农牧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以户为单位,户内每人每年保费标准为50元。四、工作流程(一)信息收集。建立部门监控、苏木乡镇嘎查村排查、农户申报的三种申请途径:一是相关行业部门对数据进行监控:二是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定期排查上报:三是农户自行申报。(二)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对被理赔保险对象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三)理赔公示。保险公司按照标准核定保险理赔金额后,苏木乡镇政府将结果在拟发放对象所在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四)理赔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在七日内进行资金拨付。(五)上报备案。保险公司承保后,每月一次将承保单、4相关数据报表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存档。五、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成立以旗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贫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金融、财政、医保、教育、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税务、广播电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定期提供或接受信息查询,实信息共享:保险公司负责调查核实、认定理赔: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负责政策宣传,并配合保险公司开展核查公示,做好防贫保险精准落实等工作。(三)加强督查。严格督查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把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四)搞好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对“防贫保”工作目的、意义、措施及程序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五)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骗取“防贫保“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六、责任免除5以下几种情形不纳入保障范围:(一)不符合“防贫保障线”标准的,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主体)产生费用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防贫保障线的。(二)非察右中旗常住户,相关部门无法统计其家庭收入的。(三)非“因病、因意外、因灾、因学、因残”所导致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发生收入减少的。(四)未投保新农合的人员。(五)农牧户未按规定缴纳个人自付部分保险费或缴费不足的,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七、支付方式、承保区域(一)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察布集宁支行账号:15001666647052503549(二)承保区域:察右中旗宏盘乡、乌兰苏木、大滩乡、土城子乡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6(1)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工作安排和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与防贫保险项目相关的资料。(2)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有权对乙方就本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2)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必要的文件、资料。(3)应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由其落实的协调事项,提供协议实施必要条件。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保险费。(2)有权自甲方处获取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7(1)及时落实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交办的与防贫保险业务相关的所有事务,做到应保尽保,并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核查要求逐项落实。(2)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并受到专项培训的工作人员用于防贫保险项目的核查工作。(3)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5)按照防贫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体系,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并妥善保管,以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6)建立健全赔付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防贫保险的宣传、解释工作。+十、保险期间保险的保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间)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的自然年度。相关单位人员应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提出理赔申请,2026年6月30日后保险人不再受理2025年度理赔工作。8十一、反商业贿赂与商业秘密保护(一)双方同意,双方将清楚并严格遵守关于反商业贿赂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及其员工均不向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与本协议业务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可能对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利益。如甲方或其员工违反前述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要求退还所支付的报酬,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在因本项目从任何第三人处收受未经披露的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时,还应将该报酬或利益转移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起的对第三人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可向国家有关部门就甲方的行为进行举报,甲方应当履行协助并配合调查等义务。(二)甲乙双方应遵循保密原则,双方均应采取不低于对其自身信息保密的措施,妥善保管并保护对方的保密信息。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解除或撤销,任何一方均不得复制、印刷或通过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传播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非公开信息以及合作业务中涉及的相关商业信息及客户信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及客户信息用于双方合作业务之外的任何目的,无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一方泄密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密9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要求相关人员负有同等保密义务。双方应仅向其有必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该保密信息(且仅可披露必要披露部分的保密信息),以实现本协议项下交易之目的。双方均应告知其人员本协议项下保密条款的要求,双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该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项下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信息公开之日,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十二、其他事项(一)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必要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盖章)(章)乙方:甲字)负责人负责人2字)签署日期:205年十月30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贫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