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伊州区建国南路新腾飞广告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21101000022414483
五、合同编号:11NB16791747202513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3660
136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0902-2238315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饭店路8号2栋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广告制作合同(盖章).pdf
广告制作及印刷合同书甲方: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伊州区建国南路新腾飞广告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广告制作及打印、装订、印刷等业务,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制作项目及单价:本项目总金额23460元,具体以实际制作清单为准。二、合作期限:自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5日。三、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派人验收,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四、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五、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预付13660元,项目完工后一周内付清剩余9800元。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进行制作。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及时通知乙方。4、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的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的安装义务。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如有短缺或破损,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5、对于甲方核对完定稿的印刷类的物品,乙方要保证印刷物的不缺页,不漏字,字迹清晰,否则由乙方重新印刷并承担相关费用。6、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7、乙方对其制作安装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乙方应积极妥善的予以处理,如因懈怠处理造成上访事件或法律事件牵连甲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和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之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双方约定为元,赔偿金包括实际损失,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学签约时间:2025年6月25日乙方:(盖章)伊州区建国南路新腾飞广告部法人签字:王看电话:15026115886税号:91652201MA77HON480开户行:哈密市商业银行向阳路支行账号:908060100100034876签约时间:2025年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