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财务审计采购合同公告(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2-FW2025-02051
二、合同名称:滨江办事处6个行政村“两委”经济责任审计、同康村财务审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5-02051
四、项目名称:滨江办事处6个行政村“两委”经济责任审计、同康村财务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联系方式:13775699079
供应商(乙方): 江苏瑞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180526307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滨江办事处6个行政村“两委”经济责任审计、同康村财务审计
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5-02051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 ¥105000.0
项目地点: 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采购单位: 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 刘安晴
联系电话: 13775699079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83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7 09:17
合同.pdf

审计业务合同甲方: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乙方:江苏瑞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所属村“两委”有关成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1、对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下属6个行政村“两委”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其具体审计内容包括:村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及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2、对同康村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被审计单位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被审计单位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三、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审计工作设计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设计程序取决于乙方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3、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5年7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5、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叁佰元整。由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后,开据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收款账户和账号向甲方收取。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甲方的审计要求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肆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及已审计的会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及相关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终止条款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相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供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靖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十、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乙方: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去必授权代表1二名并盖章)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责任审计 财务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