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采购合同公告(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河池市宜州区妇女儿童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960839920251003
二、合同名称:印刷合同。
三、项目编号:YZZC2025-W3-00731
四、项目名称:印制近视防控知识笔记本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中路9号
联系方式:18178855692
供应商(乙方):广西河池市创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
联系方式:199778760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印制笔记本 数量:3200.00 单价(元):6.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5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其他-其他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创嘉合同.pdf
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至2026年广告服务供应商入选合同甲方: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乙方:广西河池市创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乙方被确定入围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至2026年广告】服务供应商库,成为向甲方公司提供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至2026年广告服务的备选机构。根据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至2026年广告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事项如甲方及甲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至2026年广告】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2.甲方有权对乙方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有权对入围资源库的乙方进行工作考评管理。依据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年度动态调整,在之后的聘用工作中,优先选用考评结果档次高的机构。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乙方违法违规、诚信不佳、公共评价较差、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从资源库中删除,不得重新入围。(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指导公司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中介机构选聘活动,维护乙方平等参加公司选聘中介机构活动、获取相应报酬的权利。2.甲方应保护乙方及其执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预。3.乙方及其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提出的疑义、投诉和举报,甲方应及时响应。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根据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平等的参加公司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HGHYE2.乙方为公司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并获取相应的报酬。3.乙方及其执业人员有权不受任何形式的干预,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出具合法、真实的执业报告。(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仔细阅读、理解全部条款并接受有关条款的约束。2.乙方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管理。3.乙方应当依法对执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特定事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正专项业务培训。4.乙方为公司提供服务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委派与业务能力要求相适应的执业人员提供服务。5.乙方及其执业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出具合法、真实的执业报告。6.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对本机构执业人员履行严格管理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7.乙方向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8.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及聘用合同或委托合同所作出的服务承诺按时高质提供服务,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公司委托的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9.乙方应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10.乙方应遵守关于国资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和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乙方的义务”的,可以终止乙方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并有权采取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取消乙方中介机构资格;2.禁止乙方及其执业人员从事公司中介业务。73.依法提请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二)甲方在对乙方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YY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公司要求的,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同通(三)甲方要求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冷(四)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合同终止。第六条争议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签署地为招标人办公室。(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甲方:河池市宜州区妇幼保健院乙方:广西河池市创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城中中路9号法定代表人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溪路中央联系人:李不豪庭1栋16号门面联系电话:19977876066联系电话:1572388222)2020.9.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