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用设备 手持式电磁超声测厚仪 压力管道单线图绘制仪 超声波流量计 多功能数据记录仪 电梯视频采集设备 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信息智能系统 声波成像泄漏检测仪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 HWKJ20250116
二、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专用设备购置7包
三、项目编号: HB2025054140210020003
四、项目名称: 专用仪器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河北市场监管10号楼
联系方式:0311-83896891
供应商(乙方):河北禹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0楼1006
联系方式:0311-809333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专用仪器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9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98.7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专用仪器设备-7包新.pdf
合同-专用仪器设备-7包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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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WKJ20250116采购单位(甲方)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计划号:J4141430供应商(乙方)河北禹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你(2025)-02-33招标编号:签询地点:石家庄市签订时间:2025年月26日根据华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套)单价金额1手持式电磁超声测厚仪上海宥辉EMA2800-YH上海:上海宥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195600956002压力管道单线图绘制仪安格利SLDsir-C4成都:安格利(成都)仪器设备有限公司2945001890003超声波流量计格润恒通F601-T北京:北京格润恒通科技有限公司12490002490004多功能数据记录仪天津嘉信MDL天津:天津嘉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24500735005电梯视频采集设备飞猛科技TJ-F24-JLY石家庄:河北飞猛科技有限公司315000150006制动性能参数仪天津玉剑YCC-ZD1天津:天津玉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36500365007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信息智能系统珠海安粤ANYS-PLine-V3珠海:珠海市安粤科技有限公司2665001330008声波成像泄漏检测仪珠海安粤ANYS-LT128珠海:珠海市安粤科技有限公司11550001550009飞灰取样器中碳检测1200山东:中碳(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550011000投标总价(¥):987600元整投标总价(大写):玖拾捌万柒仟陆佰元人民币2、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1、7方所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产品之质量、技术、环保、安全、卫生等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标准为本合同执行的最低标准。但是,招投标文件规定或承诺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必须按该约定的标准执行,即使交付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该约定标准,仍应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7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令用户满意。3、产品上应印制或粘贴产品标识牌,包括:厂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产品装箱单中应提供产品清单、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上没有相关标识,又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一律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4.7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①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如果是产品不合格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贬值损失)。③退货外理,7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包装、装卸、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第三条、权力保证1、7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7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本合同货物,至安装调试(如有)完毕后,所有货物均归甲方所有。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7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包装物外侧醒目位置应标明装箱清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22、货物的运输方式:甲方确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本合同交付货物不接受损耗4、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5、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6、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甲方初验(数量、规格、型号等表面状况)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货物交付1、交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50天内(以甲方签署“收货证明”的日期为准):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装卸。2、送货前,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以便做好设备的接收、验收工作。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设备检定/校准证书(需检定/校准设备)、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第六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质保期为货物安装验收后12个月。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①自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为乙方对标的物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由乙方负责对标的物整体进行维修和维护,标的物发生任何故障均由乙方负责恢复,不再收取任何费用。m②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包安装、包调试、包正常运行:如确属甲方人为原因损坏,亦须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换、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但甲方应给予合理费用。③质保期满,标的物需要维修或维护的,乙方仍应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派员检查与维修,并确保优质服务和质量合格且能正常运行。有关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给予最优惠价格。④无论于免费保修期内还是有偿维修期间,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的4小时内3响应甲方或甲方所属部门的要求,8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作为代替使用,以确保货物设备能够满足正常工作。乙方必须为甲方指定的人员及甲方用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包括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的专业培训。使之能够正确操作与使用全部设备并能进行常见故障排除,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设备的说明书。第七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当采购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应收款总额的70%增值税普通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货款。货物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提供的应收款总额的30%增值税普通票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检测和验收1、在清点设备之前,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处于原始的、完好地包装状态。如遇产品在交付前已被拆封,或者证实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2、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组织验收。3、验收合格以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4、甲方应当在到货并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本合同产品涉及进口设备的,每一进口设备均需向甲方提供报关清单,如有缺失按不合格产品处理。第十条、违约责任4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应及时更换补足,未在约定的交货期结束前完成更换的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在3日内一次性退还全部货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延期退款的,按应退款额每日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处理纠纷或参与诉讼须支出的罚款、赔(补)偿金、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等。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故延期支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次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此次招标资金为财政拨款,因财政拨款不能到位未能支付货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8、其他违约行为,每项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9、违约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对方须采取有关措施进行追讨的,因此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全部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甲方指定)对货物质量进行检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5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3、投标函;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以下无正文)甲方: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乙方:河北禹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188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1-3068联系电话:联系人:12联系人:联系电话:031-83896891联系电话:1073146563税号:12130000MB10627729税号:91130104MACDUQE39H账号:012212200000127账号:50357101040005790开户行:河北银行槐安路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新石中路支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大街河北质检检测中心10栋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0楼1006室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设备 手持式电磁超声测厚仪 压力管道单线图绘制仪 超声波流量计 多功能数据记录仪 电梯视频采集设备 压力管道检验检测信息智能系统 声波成像泄漏检测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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