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伊川县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5-18-A

二、合同名称:伊川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5-18

四、项目名称:伊川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伊川县民政局

地址:伊川县立奇大厦B区409

联系人:韩刚灿

联系方式:0379-69360207

2.供应商(乙方):洛阳正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魏紫路5号龙派机械研发办公楼401号

联系人:褚小帅

联系方式:15937911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889234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5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管康、中科益家、舒美捷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伊川县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共改造500户,建设内容包括护理床、轮椅、拐杖、地面改造、入厕洗浴辅助、夜间指示等辅助装置,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
1
889,234.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27日

2024年家庭适老化改造合同.pdf

伊川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伊川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招标(2025)0009号-1科技甲方合同编号甲方:县民政局伊乙方:洛阳正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5月26日甲方:伊川县民政局乙方:洛阳正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县民政局2024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二次)委托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伊川政采招标(2025)0009号-1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伊川政采招标(2025)0009号-1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相关附件、图纸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响应文件提供下列货物: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防滑地垫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FHDD-011174046802高差处理---可移动式坡道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YDPD-011773256643安装床边扶手(固定)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CBFS-0111611614安装床边扶手(落地式)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ZG-0122905805字形扶手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FS-01812419446L形扶手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规格型号:GK-FS-02246926L形扶手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FS-02246927助力扶手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FS-03612414648配置淋浴椅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XZY-01326153498789四脚手杖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SJSZ-0111932380810凳拐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GD-019581769511防走失手环品牌:赞为制造商:深圳市赞为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840193772012护理床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A01-I45999845808213轮椅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YIV100-SR-G-01AP35632211463214助行器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ZXQ-0160113678015防压疮气垫品牌:护无忧制造商:河北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XT-01B29274794616便椅品牌:管康制造商:河北管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规格型号:GK-ZBY-011281612060817助食餐具套装品牌:中科益家制造商:山东中科益家老年人用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ZK-CO1-CO4500974850018助老椅品牌:舒美捷制造商:舒美捷康复器械河北有限公司规格型号:RH-003500298149000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889234.00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整-3-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大写:捌拾捌万玖仟贰佰叁拾肆元整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889234.00元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项目所包含的采购机械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小电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X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3年。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时预付合同价款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合同价款的70%一次性支付到乙方账户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1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5.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本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参与验收,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也可以视项目情况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落标人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5-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3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褚选民;联系电话:15937911875第八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36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4(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36(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6-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10%的违约金。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7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7方市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万因此遭受的损失。4其它未尺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米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7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腹仃、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7-①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②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甲方:伊川县民政局乙方:洛阳正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洛阳正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4楼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魏紫路5号龙派机械研发办公楼401号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祚小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基本账户):253349898868签订时间:2025年5月26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