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增殖放流 白鲢 鱼苗 鳙鱼 草鱼 编鱼采购合同公告(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322202501000264
二、合同名称: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264
四、项目名称: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郧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地址:郧西县兴农巷7号
3、联系方式:13872771090
4、供应商(乙方):郧西县水产试验站
5、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7号
6、联系方式:136357069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在郧西县境内河流水库及山塘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500万尾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655000元
5、合同金额:65.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6日;履约地点:郧西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12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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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420322202501000264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甲方(采购人):郧西县农业农村局乙方(中标人):郧西县水产试验站签订地:郧西县年6月2签订日期:2025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郧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2.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264(项目库编号4900001189732742)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1204.项目概况:采购淡水鱼苗一批,在郧西县境内河流、水库及山塘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cm)数量(万尾)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备注1白鲢鱼苗7-103000.1133000012鳙鱼鱼苗7-101500.1522500013草鱼/编鱼鱼苗7-10500.21000001合计655000.00元三、货物(服务)质量质量合格,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规格合格率不低于90%,运输成活率不低于95%,伤残率、体色异常率之和不超过5%。供应商提供的鱼种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除不可抗因素10天。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郧西县C五、包装及运输按照甲方指定要求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伍仟元(¥:655000.00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合同款项(小写金额:262000.00,大写金额:贰拾陆万贰仟元):2.方对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剩余合同金额60%的项目尾款(小写金额:393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玖万叁仟元)。八、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质保期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十、其它补充条款无O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五、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六、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郧西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郧西县水产试验站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兴农巷9号单位地址: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7号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陈功元开户银行:郧西农商行银河支行开户银行:郧西农行人民街支行账号:84010000000010730账号:17208201040001640税号: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业增殖放流 白鲢 鱼苗 鳙鱼 草鱼 编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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