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E9477609720255401
二、合同名称:瑞安市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RCG2025012
四、项目名称:瑞安市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86号
联系方式:0577-66613620
供应商(乙方):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56号
联系方式:188577089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瑞安市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金额(元):7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合同.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瑞安市2025年县乡道提升工程工程地点:瑞安市境内合同编号:2025101238(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甲级A133015965委托人: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设计人: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6月27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编号:2025101238甲方: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瑞安市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甲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乙方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瑞安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合同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包括补充协议书)3.2中标(成交)通知书(文件)3.3磋商函3.4采购文件3.5设计技术要求3.6投标报价汇总表及计算书3.7其它合同文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概况及设计服务内容4.1项目概况瑞安市2025年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实施规模为X313陶金线、X305瑞枫线、Y340屿河线等约8条县乡道公路,里程共约27公里,内容为水泥路面提升、沥青路面提升、桥头跳车整治、排水系统提升、沿线安全设施完善等,建安费约3000万。4.2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瑞安市2025年县乡道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现场指导与后续服务。项目负责人及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陈永乐: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孟宗灵: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应卫中: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叶思论。4.3成果要求(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12套。(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即时出具相关成果,以便采购人安排其它工作。(3)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书面资料。(4)书面资料数量:不计费用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需提供。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第六条合同服务期限(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5天内,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4)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5)服务期至交竣工验收止。第七条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整(¥780000元)。(2)本项目建安费以施工图报批稿建安费为准,依照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工程设计费,作为基准价。其中,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取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1。(3)若本项目施工图报批稿建安费大于等于预估建安费(3000万),则按中标价结算;(4)若本项目施工图报批稿建安费低于预估建安费,则按等比下调中标价金额结算最终结算设计费:实际结算金额=(施工图报批稿建安费/预估批复建安费)*中标价(5)合同价款为承包完成本项目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本次设计工作所需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专家评审费用、图纸会审、图纸资料费、管理费、调查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8.1履约担保乙方须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担保。8.2预付款(1)预付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等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2)预付款的扣回:在支付第一期设计费时予以全额扣回,如本期设计费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则剩余部分累计至下一期扣回,以此类推。8.3.进度款在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100%。(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甲方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9.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缓实施或取消,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已完成工作量足额支付设计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9.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设计返工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文本资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未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或未通过甲方审查,需退回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9.2.2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三倍的赔偿金。9.2.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处以违约金1000元/天(上限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违约金。9.2.4乙方需承担项目的设计变更服务,乙方需及时完成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的质量负责。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甲方增加设计内容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大9.2.5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变更进行核对及质量标准控制,并在相应的联系单中签字确认。9.2.6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2万。9.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乙方负责向甲方或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交)工验收。9.2.8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要全力配合。第十条版权甲方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而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因受甲方委托进行的本项目勘察设计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需经另一方同意,但若甲方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勘察设计成果,则无须经过乙方的同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12.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承包人名称: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EK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媒金(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5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电话:电话:0577-8857783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温州市中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203203009049008656日期:205年6月27日日期:202年6月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县乡公路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