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 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割草机 农业无人植保机采购合同公告(金沙县平坝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52052325635166442496062025000201
二、合同名称: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XYD—ZB2025—0527-2
四、项目名称: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沙县平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平坝镇
联系方式:15761634495
供应商(乙方):贵州舜民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145号
联系方式:182307647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7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台
2.合同金额(元):57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编号:甲方金沙县平坝镇人民政府乙方贵州舜民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18日签订时间:I甲方:金沙县平坝镇人民政府骆翔法人:联系地址:金西县平坝镇平社区五组)85768460049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11522424MB00079357480702乙方:贵州舜民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杨琳联系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145号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18230764710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MACOCUBU5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见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一)采购项目名称:金沙县平坝镇双兴社区2025年中东西三个片区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P52052320250004MZ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如下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履带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4LZ-6.0A(G4)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1台279920.00279920.002农作物收获割台吴桥县五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GGT-5吴桥县五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台36899.0036899.003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成都鼎峰盛现代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GZL-150成都鼎峰盛现代农业机械有限公司3台51587.00154761.004割草机神农战士R70神农战士2台1500.003000.005农业无人植保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DJIT7OP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台50710.00101420.00合计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576000.00元2.合同合计金额包含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保险、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售后服务、掊训费、人工费、税金、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三、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符合农业机械相关标准并满足谈判文件中采购技术参数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四、交货方式及时间、交付清单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运费,甲方指定具体收货地点。甲方收货地点有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双方签署《货物验收确认单》时视为完成交付,因甲方变更收货地点导致的送货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2.交货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或甲方不具备交付条件的,交货周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支付款项或甲方满足交付条件后,乙方再行发货。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付甲方时起转移。3.交付清单: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时,一并移交随车备件、《保修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出厂资料。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有特殊需求的,应当提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未提出的,不得以缺少交付资料为由拒收产品五、包装和运输方式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质量合格证。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合同订立前,乙方应告知甲方产品需转移,产品轮胎、履带等有略微磨损为正常现象,甲方知悉并认可)。2.货物的运输方式:陆运六、安装及指导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安装前技术指导和调试时的现场指导。七、验收方式1.货到后,乙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确认单》(见合同附件)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申请甲方(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3.验收时甲7.双方必须在货物验收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由承担方负责。八、保修期1.产品质量保修期按产品生产厂家《保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将《保修手册》随货物一并交付甲方。2.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产品使用说明书》随货物一并交付甲方。保修期内,如甲方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产品,导致出现产品损坏或出现其他妨碍使用的情况,相应维修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3、保修期内,甲方擅自对产品进行改装或加装附件致使产品损坏或出现其他妨碍使用的情况,相应维修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全部设备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存放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县乡两级验收合格后视为货物交付完毕,乙方开具对应发票至甲方,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货款: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小写:576000.00元2.乙方收款账户为:贵州舜民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中华支行账号:070200001200011196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将款项全额支付至上述账户后视为完成付款义务。该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事宜唯一结算账户,甲方如向以上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改变收款账户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货物标的总额以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货物验收确认单》为准。十、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退货运输费用。2.售后期限:1年,在售后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甲方还必须赔偿乙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合同的,需要赔偿甲方在本次谈判文件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2.当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验收的,其验收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累计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3.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6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4甲7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国家政策调整、公共卫生事件、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5争等情形。2.由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履行受到影响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产生的揚失自理。由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履行超过约定交货期限60天以上的,任何一方均可在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十四、争议解决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联系邮箱均视为本合同确定的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联系;若前述信息发生变动,变动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动,相应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联系,签收当日、拒收当日视为送达成功,或邮寄后第五日视为已送达;若采用短信、微信方式送达联系,短信、微信发送当日,视为已送达成功;若采用邮件方式送达联系,邮件发送当日,视为已送达成功。十六、合同生效、终止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制约,本合同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冲突,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4.本合同在有以下事实之一发生时终止:王(1)本合同履行完毕,协议终止;(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的;(3)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4)因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十七、其他事项1.对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临时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I代表人签字、盖章(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地址:金沙县平坝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河滨路145号二楼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邓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8877-7460029联系电话: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机区域化服务中心建设 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割草机 农业无人植保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