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采购合同公告(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 N5117022025000024-1
二、合同名称: 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17022025000024
四、项目名称: 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
地 址: 文华街54号
联系方式:18080681315
供应商(乙方):重庆祖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云阳县盘龙镇永昌路17号
联系方式:135082586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0.000000元
合同金额: 93.41604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合同(1).pdf
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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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发包人: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承包人:重庆祖建筑程有限公司X月2日签订日期:年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重庆祖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川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2.工程地点: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建议书的立项批复》(通区发改审【2024】)35号及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的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通区发改概评【2024】22号)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5.工程内容:对一、二层卧室、卫生间、客厅、活动室、用餐区等室内区域进行适老化改造、地面防滑处理、全屋粉刷等提升改造:二层增设医务室、康复室、多功能室、照护单元房间:室外休息场所等区域进行无障碍改造、铺设防滑地砖等,并对室外长廊、绿化进行优化。购置护理床、衣柜、康复器材、文化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教米类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十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据C不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肆仟壹佰陆拾元肆角肆分(¥934160.44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伍佰柒拾捌元壹角玖分(¥44578.19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捌仟贰佰捌拾伍元肆角(¥128285.4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邹祖松。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件(1)中标通知如果有)(2)投标函及菜附录电有(3)专用合同条级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公章)承包人:重庆祖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m法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181828011883508258677银行:中国万商银行云阳县支行0920008304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系电话:028-8432109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四栋一单元16层8-12号。1.1.2.2设计人:名称:正道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51026363联系电话:1379569112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书房社区兴业大道198号36栋(1层1号)。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场地、临时用地、临时办公用地相关场所。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施工期间国家及各部门、四川省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施工图所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等;(2)国家、行业或四川省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当这些标准、规范、规程不一致时,以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最高的为标准;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3.4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无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盖有图审章施工图;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的,发包人协助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图纸内容。1.4.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遗漏或缺陷的,按通用条款执行,并应暂停工程相应部位的施工,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因此实际导致延误的,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顺延。1.4.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经图纸原设计人同意且发包人确认后,由监理人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4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当在现场准备壹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6交通运输1.6.1场外交通由承包人负责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及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施工期间,如遇交管及相关执法部门限制管制交通,给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造成延误工期的,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工期计划中。1.6.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合同工程用地红线为界,红线以外交通为场外交通,红线以内交通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以投标报价时的现状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②承包人接收施工场地后自行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③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免费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7知识产权1.7.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仅能用于本项目。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等相关一切费里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因此,承包人应自行向知识产权权利人购买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导致的侵权赔偿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赔偿发包人损失。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_郝国钞身份证号:******************职务:局长联系电话:1355142408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69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进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协调;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工期及经济签证、工程洽商、工程进度款审批与拨付等有关手续;履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赋予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代表行使上述权利时涉及与工程价款等有关的书面资料(如①工程签证单、付款申请单;②对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的任何调整;③对有关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事项的确认;④免除承包人、监理人任何义务和责任等)应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3.承包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邹祖松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渝2502008200805827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渝250200820080582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渝建安B(2022)000363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与本项目有关的现场施工管理活动。4支付方式4.1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4.1.1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4.2工程进度款支付4.2.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资料完成内部审批流程且承包人提交增值税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月进度支付。即:1)工程款按当月进度完成工程总量造价金额的80%进行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3)竣工结算并经通川区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4)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承包方可以提供等额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进行替代,发包方在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形式)后,5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工程款,在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保函到期作废。5.保证金缴纳5.1履约保证金5.1.1按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10%比例缴纳,缴纳方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者专业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3)以现金、支票形式、银行保函或者专业公司保函、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6.计量6.1计量原则6.1.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7.缺陷责任期7.1.2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7.1.2.1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1.2.2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7.1.2.3: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8.保险8.1工程保险8.1.1双方当事人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列。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办理后,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工程出险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工程出现损失、损害或损坏、承包人须立即负责修复、补救及更换或维修任何受破坏或损1坏之物料,清理及弃置任何残骸。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购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列。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签定各自的保险合同时,其第三方责任险应将对方互相视为第三方,因承包人原因而延长保险期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8.2工伤保险8.2.3关于工伤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列。8.3其他保险8.3.1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办理承包人施工现场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列。。8.3.2承包人应为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办理财产保险,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列。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不得因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延误工期。逾期竣工的,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从应支付工程款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承包人16.2.5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主张权利:(1)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4)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承包人(全称):重庆祖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通川区碑庙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二次)(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壹年;3.装修工程为壹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2.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公章)承包人:重庆祖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m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杯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8182801788电话:电话:135088586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云阳具支行账号:31000184092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