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2025)
一、合同编号:洛采竞磋-2025-82-A
二、合同名称: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82
四、项目名称: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滨河北路与新街交叉口东
联系人:曹琥
联系方式:15236243227
2.供应商(乙方):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1-B-701、702、703、704、705、706(存在多址信息)
联系人:张晓菊
联系方式:186220082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99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为6个月,履约地点为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参照合同执行
参照合同执行
6个月
参照合同执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30日
政府采购项目-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采竞磋-2025-82招标采购文件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5)0074号-1甲方合同编号:0075-2025062401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甲方:乙方: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签订时间:2年6月日起1(甲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委托(河南路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审小组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响应)文件3.乙方在投标(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1.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2.主要服务内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依托回洛仓、含嘉仓世界遗产占,利用数字技术开展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对回洛仓遗址坑(C3)和遗址坑(C47),含嘉仓遗址坑(160号)进行数字化采集制作,并以“回·洛”为主题进行数字化展示和传播设计制作,分为“回洛之窗”文物AR展示视窗和“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两个部分。通过文物AR展示视窗、沉浸式复原展示系统等手段,生动深入展示和阐释隋唐大运河漕运、仓储系统和仓窖修建2技术,提升游客参观体验感受,让游客能更直观地认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更好地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以史育人,以文化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作用。且服务成果须符合《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全部内容。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小写:¥13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款在《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未发生变更的合同总价不变,合同执行期间各单项价格不变。因工作量发生减少的,费用相应予以减少。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乙方承担长期保密责任,违反约定的,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其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违反本条约定的,需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33.本项目资料及本合同约定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违反该约定的,乙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不包含预付款;3.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且成交人按照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完整项目资料送交财政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评审金额的100%,成交人须在采购人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技术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乙方应及时将该工作进度及相关内容反馈甲方。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甲方指定杨浩烨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沟通联系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工作;如需变更项目联系人,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4甲方有权接收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并享有该技术服务成果的财产权及知识产权。025.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必要的现场支持,包括扫描场地,文物主体,采集许可的现场协调等,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便利。乙方不得采取有损文物保护的方式、方法进行本合同约定事项,且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单方进行本合同约定事项。4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该指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时间、质量、进度、程序等各方面的要求,并按甲方的要求和意图进行制作和修改,符合甲方要求,直至通过甲方验收。7.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事项节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甲方有权以原始权利人身份,自行或授予第三方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无需再次征得乙方许可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事宜。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因进行本合同约定事项获取的信息、资料。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信息和因进行本合同约定事项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为长期。违反该约定的,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由此产生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分解进度目标,科学编制阶段性进度计划,保证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履行时限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交付技术服务成果。3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协议以外的目的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5乙方指定王刚为项目联系人,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与甲方联系并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如需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6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未经甲方事先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转委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违反该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予以赔偿。7除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外,乙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需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5第八条验收1.服务期限:6个月。服务地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验收时间:22025年12月验收地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2.甲方验收前,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甲方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但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组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九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6项目负责人姓名:曹琥;联系电话:15236243227第十条售后服务1.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甲方相关人员掌握有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一般故障处理、日常检测和维护等工作的目标。2.售后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售后技术人员力量、设备实力等。(2)提供全部硬件3年质保期,7天×24小时全年无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提供免费维修和更换配件。不接受该保修期、质保期的投标将不被接受。(3)保修期:正式运行后3年,维护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算起)应当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咨询。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现场响应。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售后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甲方能够正常使用。乙方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3.运维服务要求7项目验收后,需提供常驻运维人员,负责对设备、软件的维护保养,定期出具运维报告。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使设备软件始终保持最优化。4.其他要求(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本磋商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第三方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且保证甲方享有该软件的永久无偿使用权。(2)乙方为履行本协议书而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策划文件及说明资料等的权属和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对前述资料和本协议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提交工作成果后,不得留存属于甲方的技术文件等资料。乙方保密期限为长期,但甲方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公开的除外。违反该约定的需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和赔偿甲方损失,由此产生的其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分包本项目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8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超过30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应付款项的逾期利息,但因财政审核或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二次整改,仍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除招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内容、双方约定或自身承诺、保证的,乙方需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6.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等费用,甲方均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7.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9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用服务质导间题发出争议的应当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进仃金。资山7生行执什服条合质是标准的,监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童标准的,金定资田力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大上院审湘间险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应按合同余款维卖履门。第十五条其他1项目验收后7方须为甲方提交项目全部原始资料,项目成呆等。7方承对本合同项目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档及其他资料、信息于以保密,保密期限为长期,乙方违反该义务的,需承担法律责任。QA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补允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合同附件:《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方: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7方:天津恒达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河南省洛阳市滨河北路与巡河路交叉口西北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韩用民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时间:35年6月0日10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承担的服务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遗址文物本体三维采集制作(C47)否1处80000800002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遗址文物本体三维采集制作(C3)否1处1000001000003文物信息资源数字化遗址文物本体三维采集制作(160号)否1处70000700004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回洛之窗”文物AR展示视窗/透明展示屏否1台78000780005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回洛之窗”文物AR展示视窗/内容资源制作否1项2300002300006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沉浸式交互服务驿站终端机(含自助导览服务驿站客户端软件V2.0)否1台38600386007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AR沉浸式交互终端(含沉浸式AR导览软件V1.0)否12台5680681608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流量卡否12张1000120009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一次性耳机否300个10300010数字化展示和传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统/沉浸式交互服务驿站管理系统SaaS服务否5年100005000011之屏定和/“寻亦仓城”沉漫式遗址复原服示系实景AR引警(ySLAM)/地图构建否1年3000030000/亦城”源式绿12实景AR引擎(VSLAM)视觉同步定位否1年8000080000新之展示和佳播/“寻亦仓城”沉式址发原展小13实景导览内容制作/内容创意否1项9100091000展和化/“寻亦仓城”式址复小14实景导览内容制作/设计创作/UI设计否1项4000040000粮展和/“寻亦合城”沉式遗址复原示系15县号监内空制作/设计创作/三维模型特效制作否1项140000140000/寻合城”沉漫式遗址复原展示系16实导览内容制作/设计创作/全景集及制作否1项2000020000米展和/“寻亦合城”次漫式址复原展示系统17实景导览内容制作程序开发/Unity开发否1项140000140000料之化民宗和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系18实景导览内容制程序开发/安卓开发否1项2400024000之化屁宗和/“寻仓城”沉没式遗址复原服示系统19实景导览内容制作/程序开发/测试否1项1240012400之化展示和播/“寻迹仓城”沉浸式遗址复原展示乐20实景导览内容制作程序开发/识别服务否1项700007000021数字化展示和传播/线上展示否1项5000500022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否1项1684016840合计1399000元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