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29222-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2026年度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29222-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清河三街52号
联系方式: 62923892
供应商(乙方): 金檀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2026年度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1.58016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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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pdf

1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2025-2026年度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签约时间:2西年6月7日1甲方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乙方:金檀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MA0INWP34T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大街23号一幢一层1016联系电话:13911032111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2025-2026年度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经公开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补充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公开招标文件(含公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二、服务内容第一条为院内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主要内容是院大门、门急诊大厅等重要岗位的值守、门诊楼和急诊楼安全检查、院内车辆管理、院内全区域巡逻、消防巡查、义务消防及应急救援、财务人员取款送款护送等工作。第二条乙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职责范围,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合同期限、范围第三条本合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第四条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三街52号。第五条服务范围:白班工作时间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工作内容是门岗执勤、门急诊安检、门诊急诊大厅岗位及楼内巡逻、院内车辆管理、院内全区域巡逻等。夜班工作时间是晚上六点到次日早上六点,工作内容是门岗、急诊、家属院区巡逻,院区内、2各个建筑物内巡逻。其他工作内容是护送财务人员取款送款;消防设施设备定期巡查;院内紧急救援任务;配合各科室进行临时性工作;领导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其他要求是白班、夜班均须最少设置副队长1名。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以月份为单位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安全保卫管理服务人员排班表(合同首月排班表在合同签订之日提交),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次月安全保卫管理服务工作。四、合同执行及付款方式第六条合同总价人民币:1515801.60元(大写:壹佰伍拾壹万伍仟捌佰零壹元陆角整)。第七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甲方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15天内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最多支付至今年财政预算拨付金额632872元),共计:632872元(大写:陆拾叁万贰仟捌佰柒拾贰元整);甲方2026年预算批复,甲方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15天内支付至总金额的90%;双方验收合格,填写《履约验收单》,甲方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共计:151580.16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伍佰捌拾元壹角陆分);甲方每次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第八条付款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支票或电汇转账。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第九条根据京劳社[2004]101号关于《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由乙方办理保安员参保和缴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派驻至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提供电话等执勤设备设施,按实际情况提供住房、水电、床铺、床垫、桌椅、柜子等必要的办公、生活用品。第十一条甲方配合乙方,对保安员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保安员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员。第十三条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调整门卫、巡逻、夜班、车场、门诊大厅等岗位的分布和保安人员的分配。3第十四条因乙方保安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人员、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或发生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给予支持、配合。第十六条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与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第十七条保安队长每日向甲方保卫科责任人汇报服务情况。(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等全部费用的支付和缴纳,乙方应按时、足额的支付和缴纳上述费用。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仅建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甲方与乙方派驻至甲方处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聘用关系。第十九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基础业务和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并负责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及违纪问题的处理。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提供以外)的保安员装备;乙方派驻至甲方提供服务的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值勤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调换。第二十条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保安员实行保安责任制,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违纪、违章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保安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5日内撤换不称职的保安员。第二十三条乙方遇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临时出现缺员,乙方必须在确保甲方安全的前提下,在5日内选派有半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员补齐,逾期仍不到位,甲方按实际缺员时间从保安服务费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第二十四条乙方遇有保安队长严重失职或乙方认为需更换不称职的班、队长时,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待更换队长到位后,方可实施更换。如甲方不配合致使乙方无法以组织形式安排工作时,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含乙方人员)应对本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获悉不为公众知悉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六、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二十七条乙方未执行本合同或保安服务未达到北京市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2%)。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任何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因乙方保安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分包或转让,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二十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七、争议的解决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不可抗力第三十一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责任。5九、其他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金檀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62912024电话:1391103211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大街23号一幢一层1016邮编:100085邮编:101300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账号:20000033331000013871570账号:0200041209200319032签订日期:20年6月27日签订日期:202J年6月27日06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保安服务质量标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5-18批准2001-09-01实施DB11/T131-2001保安服务质量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保安服务质量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2定义本标准规定的保安服务及服务种类采用下列定义。2.1保安服务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的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采取巡逻、门卫、守护、押运、技术防范等形式,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2.2巡逻服务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的服务业务。2.3门卫服务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2.4守护服务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2.5押运服务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保卫客户财物运输安全的服务业务。2.6技术防范服务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3保安人员基本条件3.1政治素质条件。3.1.1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科学。73.1.2无违法犯罪记录。3.1.3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3.2业务技能条件。3.2.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3.2.2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3.2.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3.2.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3.2.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3.3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3.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4服务标准4.1着装4.1.1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4.1.2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4.1.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4.1.4在驻勤单位除工作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4.1.5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4.1.6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借给他人。4.1.7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准配戴领导机关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不准配戴其他徽章和饰物。4.2仪容仪表4.2.1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84.2.2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保安发辫不得过肩。4.2.3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4.3礼节4.3.1在下列场合行举手礼4.3.1.1着装遇领导时。4.3.1.2站岗、值勤、交接班时。4.3.1.3纠正违章时。4.3.1.4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4.3.1.5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4.3.1.6着装在大会上发言开始和结束时。4.3.1.7接受颁奖时。4.3.2在参加集会、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4.3.3对日常接触的上级领导可以不敬礼。4.4举止4.4.1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4.4.2着装外出工作、值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4.4.3不准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4.4.4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4.4.5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4.5语言4.5.1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语言。要注意称谓的使用。在与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外籍人士交谈时,不准使用对方禁忌的语言。4.5.2值勤时应讲普通话。4.6岗位纪律94.6.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4.6.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4.6.3不准刁难群众。4.6.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4.6.5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4.6.6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物品和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4.6.7要爱护公物。4.6.8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4.6.9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4.7卫生4.7.1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值勤区域整齐清洁。4.7.2内务卫生4.7.2.1床单、被褥整齐干净,床下无杂物。4.7.2.2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4.7.2.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4.7.2.4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4.7.2.5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5质量标准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满足客户单位安全需求。5.1巡逻服务5.1.1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保卫客户安全。5.1.1.1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5.1.1.2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105.1.1.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5.1.2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5.1.3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5.2门卫服务5.2.1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保卫客户安全。5.2.1.1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2.1.2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5.2.1.3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5.2.1.4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5.2.2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接待工作。5.3守护服务5.3.1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5.3.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5.3.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等工作。5.4押运服务5.4.1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保卫客户的财物运输安全。5.4.2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5.4.3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5.4.4对押送财物置放、运输的条件、环境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发生挤压、丢失等情况。5.4.5对押送的财物要进行清点、核对,防止出现差错。5.5技术防范服务115.5.1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防服务业务,保卫客户安全。5.5.1.1防止客户单位遭受不法侵害。5.5.1.2接到入网客户的报警信息,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5.5.1.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措施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5.5.1.4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5.5.2对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防止设备出现故障。5.5.3技防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5.5.4对于客户提出的设备报修、移机应迅速给予处理。6保安设备设施保安设备设施应满足提供服务的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适当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7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7.1检查的内容与方式7.1.1检查内容根据DB11/T130-2001《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本标准的要求,对保安服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7.1.2检查方式7191监招核查1独立驻勒保安队自查。2大、中队对独立驻勃但安队的格查3分公司对大、中队的检查和对独立驻動保安队的抽置,平家户投诉,4总公司对所属分公司进行检查,对独立驻勁保安队捆宜。5公司保安纠实队对所属的保安队伍进行纠察和检套。6)分公可保女药家队对所层保安队进行日常纠察和检查。7)保安人员对保安服务质重发官理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127.1.2.2客户评价1)分公司定期向客户单位征求意见。2)发放征求意见表。3)公布保安服务质量监督电话。4)驻勤保安队经常向客户单位汇报工作,征求意见。5)做好投诉接待工作。7.1.3检查记录以上检查方式,均应有详细的记录。7.2服务质量的改进与提高7.2.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客户、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投诉,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7.2.2对改进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改进的效果,进行复查和评价,使服务质量得到改进和提高。将改进的方案、措施及效果主动向客户、群众反馈。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保卫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