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2025)



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E341522001002787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34140076900449XQ-20250521-000262-0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霍邱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霍邱县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6-30 15:19: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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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E341522001002787

合同名称
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E341522001002787

项目名称
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

标段编号
E341522001002787001

标段名称
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

合同甲方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合同乙方
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公路工程

合同金额
3200000.00元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6月30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6月30日

代理机构
安徽蓼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7a750412-8ce6-4edb-bc6d-6be8115fd031&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72265fc5-d19f-4ba9-baa3-57507855cf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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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签署附件.pdf
附件:
霍邱县2025年普通···合同公告.pdf

合同编号:E341522001002787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施工合同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接受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703+000至K709+000,计长6000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询标回复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如有);(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3200000.00)。5.承包人项目经理:俞士成。承包人项目总工:何梦青。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根据承包人呈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支付工程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本工程质保金为合同价的2%,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2%)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双方协商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564-3220109传真:0564-3220109收款单位名称: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六安金安支行银行账号:13140010091000599892025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第1页共1页造)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1100清单第100章总则109350.452200清单第200章路基188719.023300清单第300章路面2500108.004600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401822.535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3200000.006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7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3200000.008计日工合计9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10投标报价3200000.00【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工程量清单表编制范围: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第1页共5页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清单第100章总则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473.8210473.82101-1保险费10473.8210473.82-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0007973.827973.82-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002500.002500.00102工程管理85457.6285457.62102-1竣工文件总额1.0007500.007500.00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0004800.004800.00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0073157.6273157.62103临时工程与设施5400.005400.00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总额1.0001800.001800.00103-2临时占地总额1.0001800.001800.00103-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总额1.0001800.001800.00104承包人驻地建设8019.018019.01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0008019.018019.01清单第100章总则合计人民币109350.45元【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工程量清单表编制范围: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第2页共5页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清单第200章路基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89033.7389033.73202-1清理与掘除2274.362274.36-a涵洞清淤(含外运)道12.000189.532274.36202-2挖除旧路面68072.7868072.78-a挖除基层(含外运)m3138.38010.741486.20-b铣刨老路沥青面层2cm(含外运)m253855.0000.9953316.45-c铣刨老路沥青面层4cm(含桥面,含外运)m24752.0002.009504.00-d铣刨老路沥青面层6cm(含外运)m21512.5002.493766.13202-3拆除结构物18686.5918686.59-a拆除单柱式、双柱式交通标志套43268.0011524.00-b拆除交通标志牌面个1639.99639.84-c拆除路侧广告牌套1294.991139.88-d拆除爆闪灯套2194.991994.79-e拆除道口标注个28611.003146.00-f拆除里程牌个67.0142.06-g拆除凸面镜套2100.01200.02205路基处理99685.2999685.29205-1钻孔注浆(地聚物)m2369.30038.7114295.60205-2桥头注浆(地聚物)m239.00038.711509.69205-3视距清理83880.0083880.00-a视距清理m212000.0006.9983880.00清单第200章路基合计人民币188719.02元【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工程量清单表编制范围: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第3页共5页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清单第300章路面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07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9056.5029056.50-a厚200mmm2645.70045.0029056.50308透封层和黏层123667.49123667.49308-1透封层m2854.1504.994262.21308-2黏层m265969.7701.81119405.28309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2230802.402230802.40309-1厚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含修补、桥面铺装)m25552.75033.99188737.97309-2厚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加0.4%抗车辙剂)m253855.00036.991992096.45309-3厚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m2925.33354.0049967.98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116581.61116581.61-a沥青路面热沥青灌缝m7089.3002.0114249.49-b裂缝维修(扩缝、热沥青灌浆)m1127.7002.512830.53-cPE高强抗裂贴m25358.80018.0096458.40312-2C20水泥砼修补3043.193043.19-a厚200mmm246.20065.873043.19清单第300章路面合计人民币2500108.00元【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工程量清单表编制范围: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第4页共5页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4-1道路交通标志108851.03108851.03-a单柱三角形标志更换版面(A=90cm)套1380.011040.13-b单柱圆形标志更换版面(D=80cm)套-c单柱正方形标志更换版面(D=112cm*56cm+128cm*48cm)套2650.031300.06-d单柱长方形标志更换版面(D=445cm*275cm)套11800.051800.05-e单柱三角形标志(A=90cm)套8600.014800.08-f单柱八角形标志套25534.0013350.00-g单柱正方形标志(D=80cm*80cm)套4650.012600.04-h单柱圆形标志(D=80cm)套3650.011950.03-i单柱长方形标志(D=116cm*80cm)套2650.031300.06-j单柱长方形标志(D=181cm*145cm)套21400.022800.04-k单柱式双版面交通标志(△+O)套7750.005250.00-1单柱式双版面交通标志(△+△)套2750.011500.02-m爆闪灯套10750.007500.00-n里程牌套14350.014900.14604-2凸面镜套2500.051000.10604-5单悬臂式四版面交通标志(△+△+O+口)套46800.0427200.16604-6单悬臂式双版面交通标志(△+口,含信号灯)套46800.0327200.12604-7单柱式交通标志(迁移利用)套9280.002520.00604-10百米牌个1207.00840.00605道路交通标线243978.58243978.58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157113.19157113.19-a反光热熔标线m24068.22035.00142387.70-b震荡标线m2119.700123.0214725.49【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工程量清单表编制范围: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第5页共5页养护工程(路面改造)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5-6万能反光贴m2630.00094.9959843.70605-7立面标记(标志板换膜)m212.23894.991162.49605-8交通标志立柱喷漆根17120.003420.00605-9护栏刷漆(涂料、反光漆)m220.30010.01203.20605-10减速带m204.000109.0022236.00606道口标注48992.9248992.92606-1道口标注A型个116163.0018908.00606-2道口标注B型个92327.0130084.92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合计人民币401822.53元【新点2013公路造价全国版V10.4.6】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地址:霍邱县城关镇21.1.2.6监理人:(经发包人招标的监理单位)由发包人另行通知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监理人签发变更令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点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工程开工7天前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1011.5.1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2%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0元/天12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0%或增加收益的0%给予奖励。1316.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本项目具体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a、范围: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b、幅度:单项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调整。价格上涨时,涨幅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涨幅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时,跌幅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跌幅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c、依据:基准价格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25年第4期霍邱县信息价为准,霍邱县没有的部分参考六安市城区信息价。d、计算方法:价格上涨时材料单价结算价差=材料在工程中实际使用月份信息价-投标月份信息价×(1+5%);价格下跌时材料单价结算价差=材料在工程中实际使用月份信息价-投标月份信息价×(1-5%)。e、以上因材料价格变化调整的费用,只计取税金,不计其它费用。符合本款调差规定的,承包人每月报送书面月形象进度,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后期结算依据。14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承包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同金额的支付担保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1517.2.1(2)无材料、设备预付款16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717.3.3(1)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接收确认。经监理人、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工程交(竣)工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1817.3.3(2)本条不适用本项目19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017.6.1承包人向监理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118.2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2218.5.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由业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3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由业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4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25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2620.2.1工伤保险费,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27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不低2.5‰28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霍邱县。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9目:1.1.2.9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指受发包人委托实施本合同工程试验检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发包人对本合同进行抽检并对监理人和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现场管理。本合同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由发包人另行确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4图纸的错误:本项补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有明显错误或与现场情况出入较大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没有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的指令,承包人不能随意进行工程变更或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否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发包人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就此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本项补充:承包人除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修复缺陷外,还应对施工有交叉、有衔接的施工项目主动积极做好配合,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交验配合工作,若出现矛盾或纠纷,承包人应服从监理人或发包人安排;由于现场部分管线/管道位于施工范围内,中标人施工期间需要注意,必要时需采取临时的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清单不单独计量,中标后不予调整。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本项补充:承包人应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运输方案等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或监理人或评审专家的核备或评审通过,并不免除承包人因工艺缺陷等造成的相关责任。4.1.7避免施工对公众或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本项补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路段的道路运营安全,且不得干扰临近公路、航道、管道的正常运行。承包人应将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公路、航道、管道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1.10其他义务(6)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细化为:(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为配合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和本项目其他工程施工提供方便和必要的协助,以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所提供的方便与必要的协助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工作:配合发包人对本项目可能进行的科研和试验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人员及辅助工作,承担召开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相关费用等;配合发包人和相关检测单位做好检测工作;承包人应为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管理中提供交通的便利。承包人为完成上述目标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若没有完成本项工作或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及时修复;否则,发包人将从本合同段的承包人计量款中扣除后续单位完成本项工作的报价金额。(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取得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协调好本合同段与各方的关系,避免施工干扰,同时避免给其他承包人造成施工干扰。不可避免时,应主动与被干扰方协调以减少干扰。4.3分包4.3.7原文修改为: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有分包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加:4.3.8承包人必须按六安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当承包人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无法立即支付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留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如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按10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14天内,其项目经理、总工需到施工现场开展工作。项目经理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需交审查费5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5‰计算其金额少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后确定的项目经理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1、死亡;2、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3、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4、因重病或重伤(县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履行职责的;5、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6、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每月住工地不少于26天,如需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项目负责人办理请销假手续,同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25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给予承包人及该项目经理给予6个月至3年在投标资格限制。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文末增加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需交审查费3000元/人次,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需交审查费1000元/人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格和经历的人员替换,即使同意更换也视同承包人违约,课以承包人的中标价的2.5‰作为违约金,按中标价的2.5‰计算其金额少于3万元的,按3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替换各2次以上和拒不调关键施工设备进场,上报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增加4.6.7承包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住工地不少于26天,如需离开工地必须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发包项目负责人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工程实施过程中未按上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以后的每次按25000元支付违约金,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给予承包人及该班子成员给予6个月至3年在投标资格限制。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增加6.1.36.1.3承包人应使合同文件中的施工机械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进场后的2个月内,如果进场的机械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投标书中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及仪器仍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加大机械设备及仪器投入,书面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承包人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落实,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进场后的设备应登记造册,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备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撤场。7.3场外交通增加7.3.37.3.3.1承包人利用原有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时,使用前承包人应征得当地政府同意,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维护,确保安全畅通。若因承包人在施工中损坏了原有的公路设施,应积极主动进行修复。当工程完工后,若未能按要求进行修复,则发包人有权在其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关费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3.3.2承包人为了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自费养护维修由他人修建和使用的所有临时道路和桥涵(包括利用和加固的村镇便道),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和桥梁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临时道路和进场道路所发生的建造、使用、维护、拆除、恢复等一切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关支付细目中报价。施工单位不得以共用便道、便桥的问题要求增加费用。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承包人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和因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发包人概不负责承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9.1.4发包人重点对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但发包人监督管理不免除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5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为最高限价的1.5%。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第9.2.8(4)项细化为:(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增加9.2.12: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该:(1)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协。a.每个施工封闭路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b.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瓦斯检查员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c.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d.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自费定期按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和标定,并将检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e.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交通部有关规范的具体规定。(2)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公安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建造符合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仓库,完善管理制度,24小时专人值班,加强防范工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3)承包人应采取充分措施,避免因施工危害第三方的安全,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水利沟渠管道、居民房屋、过往车辆及人员、森林火灾等。(4)承包人及所属施工单位职工、农民工在选择驻地、仓库时,必须避免可能发生洪水、雷击等地段,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病残、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对于承包人所出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整改并按整改方案确定的期限整改完毕,2日内拒不启动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按中标价的0.2%支付违约金。5天内拒不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9.4环境保护增加9.4.12本项目实施期间应执行省、市各相关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文件规定,自觉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1.5承包人工期延误(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时间自预定的交工日期起到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交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二期),按天计算。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写明的限额。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本款第(6)项文末增加为:由于承包人未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职责引起地方阻工的暂停施工。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本款补充13.2.11、13.2.1213.2.11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不及时进行整改或修复,发包人将暂不支付工程款,直至整改或修复工作结束并符合规范要求。13.7业主检查发包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履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进度目标,发包人将制定检查考核办法,根据检查结果对承包人进行奖罚。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16.1.1、范围: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16.1.2、幅度:单项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对超过部分予以调整。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或受益,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损失或受益。16.1.3、依据:基准价格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25年第4期霍邱县信息价为准,霍邱县没有的部分参考六安市城区信息价。16.1.4、计算方法:价格上涨时材料单价结算价差=材料在工程中实际使用月份信息价-投标月份信息价×(1+5%)价格下跌时材料单价结算价差=材料在工程中实际使用月份信息价-投标月份信息价×(1-5%)。16.1.5、以上因材料价格变化调整的费用,只计取税金,不计其它费用。符合本款调差规定的,承包人在实际使用月份信息价发布后7天内,就材料价差调整情况(包含相关证明材料)向监理人、发包人递交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材料价差调整资格),监理人集中相关证据后签署意见,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签署的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的,承包方即可视为材料价差调整要求已被确认。17.2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承包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同金额的支付担保后,委托人支付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接收确认。经监理人、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工程交(竣)工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注:在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按12%比例将农民工工资汇入专用账户。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不低于2.5‰。承包人必须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作为第一次计量支付时的凭证。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本款约定为:依据皖人社发【2018】22号规定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工程开工前必须购买。20.4第三者责任险第20.4.2项补充内容文末增加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不低于2.5‰。保险单作为第一次计量支付时的凭证。20.5其他保险文末增加: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其施工的相关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及除上述外的其他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2.1承包人违约22.1.1(4)细化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将根据合同总工期要求,下发各阶段工期节点要求(具体到每月),并在每月末对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进行考评,如果承包人工程进度过慢,发包人将有权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同时有权将本标段剩余部分工程(或剩余全部工程)交由业主指定施工单位完成。对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已进场的合格材料由监理人予以测量、计量并进行确认,原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工程分割后的剩余工程单价不低于原承包人合同单价,高出部分以及其它新增费用均由原承包人承担。22.1.1(10)细化为:(10)违反4.5.1、4.6.3项规定,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本项补充第22.1.1(11)-22.1.1(18)目:(11)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擅自离开工地现场;(1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环保问题或污染周边环境、生态的;(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发包人收到追责的,或受到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14)在各种报表、检查记录及检测、试验数据中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的;(15)对地方道路、设施或其他交叉工程造成损坏或污染的;(16)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无视发包人、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不及时回复、不及时落实整改的;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本项补充第22.1.2(5)-22.1.2(21)目:(5)承包人发生第22.1.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担保;(6)承包人发生第22.1.1(2)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将课以承包人3万元/次的违约金,若在接到监理人关于修复、调回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的通知或指令后限期不执行的,另外将课以承包人1万元/次·天的违约金;(7)承包人发生第22.1.1(3)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按每处每次课以0.5~3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使用其他队伍予以清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发生第22.1.1(4)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除按10.1款处理外,其剩余工程由发包人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单位实施,切割工程增加的工程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9)承包人发生第22.1.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分别处以1-5万元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指定的施工单位代为实施,工程单价按市场单价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10)承包人发生第22.1.1(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以开工令颁发之日计,推迟一天课以2万元违约金;(11)承包人发生第22.1.1(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人员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6项执行;关键施工设备未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场,课以承包人1~2万元/台·天的违约金;(12)承包人发生第22.1.1(9)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视违约程度,课以承包人0.1~5万元/次的违约金。(13)承包人发生第22.1.1(10)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5.1、4.6.3项规定执行;(14)承包人发生第22.1.1(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5、4.6项规定执行;(15)承包人发生第22.1.1(12)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视违约程度,课以承包人0.1~10万元/次的违约金。(16)承包人发生第22.1.1(13)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视其情节轻重,课以承包人5~10万元/次的违约金。(17)承包人发生第22.1.1(14)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一经查实,作假者或诱导他人作假者将被驱逐出场,并报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课以承包人2万元/次的违约金;(18)承包人发生第22.1.1(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修复和赔偿费用;(19)承包人发生第22.1.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在日常的项目巡查中,如发现承包人存在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不按规范施工等,除责令改正、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外,同时每次处以1~5万元的违约金。在被要求整改后而不立即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按照3万元/天支付违约金。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指令后,承包人应按监理指令立即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对同一问题再次下发监理指令时,每有一份监理指令,承包人应按2万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增加25.125.1依照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含补充条款)的约定,发生应当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或损失赔偿情形的,经双方确认并报备案后,其违约金、罚款、损失赔偿金从保证金中划转或在中期支付中扣除。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道路工程师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安全员不得由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兼任。资料员/试验员/1.上述人员为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招标人要求进行人员增加,但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评标时不再评审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合同签订时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沥青砼拌合站SCD40001挖掘机(带破碎锤)PC200-84推土机SD150洒水车/平地机PY181液压式破碎锤挖掘机WCQ600装载机ZLM50E-5振动压路机20T双钢轮压路机HD0138胶轮压路机XP303福格勒摊铺机1880-3L戴纳派克摊铺机SD2530CS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机WCQ600套1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项目经理委任书致: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万世林代表本单位委任项目经理、俞士成为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俞士成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万世林(签字)2025年6月30日合同编号E341522001002787合同名称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41522001002787项目名称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标段编号E341522001002787001标段名称霍邱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G328霍邱县新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改造)施工招标合同甲方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合同乙方六安市交通公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公路工程合同金额3200000.00元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6月30日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30日代理机构安徽蓼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公告http://ggzy.luan.gov.cn/jyxxparentDetail.html?infoid=7a750412‐8ce6‐4edb‐bc6d‐6be8115fd031&categorynum=001001005&relationguid=72265fc5‐d19f‐4ba9‐baa3‐57507855cfbf免责声明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