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路灯维修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1202-THZX-C2025-0027001
二、合同名称: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1202-THZX-C2025-0027
四、项目名称: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
地 址: 吴陵南路1号
联系方式:18112196500
供应商(乙方):泰州市城光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6号
联系方式:150610028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路灯维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02318.91
合同金额: 250.231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1).pdf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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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CG-2025-甲方: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园林养护服务中心乙方:泰州市城光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一、采购标的1、服务名称: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2、服务内容: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质保期2年(其中防水保修期为5年)。二、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502318.91元,大写贰佰伍拾万贰仟叁佰壹拾捌元玖角壹分整。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补充条款:本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四、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交成果。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五、合同责任: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常春联系方式:15951166456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冯健联系方式:18112196900六、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5%;以电汇、网银、保证保险方式递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无息退还。七、费用与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2年质保期满后结清(以上款项皆不计付利息)。具体付款时间节点政府财政部门另有要求的以财政部门的要求或审批拨款进度为准。八、安全生产1.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2.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应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3.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4.若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在4小时内递交事故发生的情况报告。5.因乙方导致的一切事故或意外,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九、奖惩措施1、若因一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调查事故或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2、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将按照影响程度处以合同总金额5%-50%罚款。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本项工程,按每延迟一个月处以合同总金额2%的罚款。十、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泰州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鉴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服务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江(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K(三)中标通知书;转(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u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五、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六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另外一份由甲方报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甲方:泰州市海医政园林养护源中心(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2025年06月乙方:泰州市城光道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户名:开户银行:账号:2025年06月26日街0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路灯维修 老旧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