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 肉牛养殖 建安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59060X20251

二、合同名称: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242025BCS00039
四、项目名称: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大营村
联系方式:13994079477
供应商(乙方):山西国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源街道兰亭御湖城西区1-2-302
联系方式:173034403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874170.5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建设牛棚1376㎡,出入厂检测区133㎡,消毒池10.5㎡,消毒棚13.5㎡,生产配套用房160㎡,并对现有库房(青贮池)198㎡进行改造,对现有建筑物拆除1287㎡,同时配套厂区硬化、给排水和电气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施工工期:4个月项目经理:郭艳霞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晋2142023202380866

2.合同金额(元):2874170.5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合同(11N01259060X20251).pdf

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地点:繁峙县大营镇涧头村签订地点:繁峙县大营镇镇府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6日发包方: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方)承包方:山西国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简称发包方)拟实: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2、工程地点:繁峙县大营镇涧头村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牛棚1376㎡,出入厂检测区133㎡,消毒池10.5㎡,消毒棚13.5㎡,生产配套用房160㎡,并对现有库房(青贮池)198㎡进行改造,对现有建筑物拆除1287㎡,同时配套厂区硬化、给排水和电气等基础设施工程等(详见工程项目预算表)。4、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柒万肆仟壹佰柒拾元伍角柒分(小写:2874170.57元)。二、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工程建设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若该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发生增减或变更时,发包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三、工程结算及验收方式1、款项支付方式:项目开工后,发包人先向承包人预付30%项目预付款,剩余部分按项目进度情况拨付,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验收合格,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2、验收标准:采购人依照国家指定的最新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四、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郭艳霞五、施工期限工程自2025年06月27日开工,至2025年10月27日完工。六、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要求1.承包方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说明以及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2.承包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3.承包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七、双方责任(一)、发包方责任1、按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文件资料。2、与承包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并提供测量基准点。3、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建设费用。(二)、承包人责任1、做好工程施工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指定质量专职负责人;施工场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2、若完工的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标准或出现质量问题以及经检验不合格的,承包方负责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清理场地,包括建筑物周围因施工所产生的堆积物,同时拆除临时设施。4、若承包方在承建期间因自身原因停工,未能完成的工程发包方有权另行处理,承包方无权干涉;所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5、如承包方不能够在本协议约定期内竣工,属于违约行为,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八、双方约定1、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遇工料价格变动,承包价格不变。如因设计变更或发包方主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范围内的费用由发包方依照工程类似单价予以支付。2、若发生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和相关部门的管理以及不按规范施工的现象时,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停工处理,因停工延误期间双方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担。3.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发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6.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I营通人I营通人印薛L电子尚海FI★可AA可0100026510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山西国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2025年06月26日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繁峙县大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西国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协商一致就繁峙县大营镇2025年涧头村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主要保修内容包括为本工程主要建设牛棚1376㎡,出入厂检测区133㎡,消毒池10.5㎡,消毒棚13.5㎡,生产配套用房160㎡,并对现有库房(青贮池)198㎡进行改造,对现有建筑物拆除1287㎡,同时配套厂区硬化、给排水和电气等基础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人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期满壹年后七日内(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一次性返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I营通人I营通人印薛L电子尚海FI★可A0100026510A可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或本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牛养殖项目建安工程 肉牛养殖 建安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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