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采购合同公告(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2025)


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ZCZLTS-C-G-250053-HT-2567115

二、合同名称: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HZCZLTS-C-G-250053

四、项目名称: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扎兰屯市萨马街乡团结村
联系方式:18647003677
供应商(乙方):西安嘉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369号永恒大厦1幢2单元20 层22006号
联系方式:18847039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施工
1(项)
¥2,036,576.87
¥2,036,576.87
【无】

合同金额: 2,036,576.87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叁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捌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9月1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fbec356-573e-4d89-b16b-f964588e96b9_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07月01日

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合同协议书HT发包人: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承包人:西安嘉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六月萨马街乡2025年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地址:扎兰屯市萨马街乡团结村乙方:西安嘉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中段369号永恒大厦1幢2单元20层22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HZCZLTS-C-G-250053的成交结果、磋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一)根据磋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及设施设备(如有)、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2025年红炮台新村四组五组道路硬化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全部内容。(二)资金来源:2025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三)工程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量等具体内容,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产地以及与工程、材料、设施设备相关的服务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清单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注:如工程建设分阶段,应详细列明各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郭阳震技术负责人:四、承包范围及要求:承包方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施工,不得使用假、次等建设材料。承包人服从监理人员监督,项目所在村安排具体人员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承包方遵照执行。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承包在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有权停拨工程款,并追究乙方责任和损失。五、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一)承包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乡政府质量监督员,各村质量监督小组对对施工全程监督,监督人员如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有权终止工程实施,直至乙方整改到位为止,承包方所受损失自负。(二)工程结束后,发包方进行初验,并依据上级建设工程类验收有关政策,申请时相关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承包方要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三)工程质保期为工程初验合格后1年(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有相关行业要求质保期超过1年的以相关规定为准)。质保期内如出现工作质量问题,施工方应及时维修解决。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2036576.87元(小写)贰佰零叁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捌角柒分(大写)。七、付款方式(一)按照上级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开工时预付合同价款的30%,按照施工进度经监理核验工程量签字后按照进度拨付,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预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及财政评审后按评审金额予以支付,评审价格高于合同价的以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高于评审价格的以评审价格支付,并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二)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做出工程决算。发包方协调财政评审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工程造价评审,核算工程造价。工程最终造价以评审价格为准。(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西安嘉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一路支行银行账号:61050173004200000057八、安全生产(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十、违约条款(一)承包方施工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承包方承担。(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三)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条件而造成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28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叁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四、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4甲方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无。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5年6月20日乙方名称:(章)西安嘉轩交通玉程有限公司吉科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25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