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 报警应答器 防汛呼叫器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水利厅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2682025624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AGK00712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03514666385
供应商(乙方):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137548437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报警应答器 数量:11400.00 单价(元):38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国信华源规格型号:GX-82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防汛呼叫器 数量:1140.00 单价(元):11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国信华源规格型号:GX-880
2.合同金额(元):566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甲方要求,合同签订的60个自然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合同(11N0121502682025624).pdf
A大电电三★用7TD7o.s0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1502682025624项目名称: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甲方(需方):山西省水利厅乙方(供方):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太原A货物采购合同大电电三★用7TD7o.s0甲方(需方):山西省水利厅乙方(供方):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项目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结果公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甲方所购货物明细及价款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报警应答器个11400382.004354800.00功能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约定,需按甲方要求与山西省山洪旱情监测预警平台做好对接,实现预警同步发送。2防汛呼叫器个11401150.001311000.003合计:人民币:5665800.00(大写:伍佰陆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二、履行期限、地点、合同内容与方式(一)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三)合同内容:完成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购置的采购及安装,由呼叫器和报警器组成,为“1拖10”设计,即1个防汛呼叫器拖10个报警应答器。在山西省11个市的114个县(市、区)安排安装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1140套,即防汛呼叫器1140套、报警应答器11400套。第1页共6页A大电电三★用7TD7o.s0三、合同金额及付款(一)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伍仟捌佰元整(¥5665800.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二)支付方式:分次转账支付(三)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函,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陆仟零陆拾元整(¥3966060.00);2.乙方的设备到货安装完成验收且通过验收并经过2025年汛期运行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1699740.00);3.退还履约保证金:设备质保期结束且质保期内按照合同约定为该批货物提供报修服务,甲方退还乙方全额履约保函,即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283290.00),不计利息。4.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学府支行账号:04112101040046501四、质量标准及验收1.乙方保证所交货物与之前为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同品牌同款同材质的全新未使用产品,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且具有产品合格证。乙方保证其所交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第2页共6页A大电电三★用7TD7o.s0良好性能。2.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应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该货物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或退还货物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五、质保条款1.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批货物提供质保一年(非正常使用所发生的故障或自行拆卸损坏的除外),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乙方实行“三包”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2.本合同为甲方保修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如有维修需求请打乙方客户服务部电话0351-4666048。乙方保证该电话在工作日8点到18点,随时可以接通。非工作日可先联系相关销售人员。若未能依此取得联系,甲方有权找任何第三方进行修复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甲方不需要承担因维修而产生的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员与甲方对接维修。如无法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更换同类型同材质的产品。4.乙方拒绝维修或怠于维修的(经两次维修不合格或超过24小时不维修或超过24小时没有完成维修的,视为怠于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5.质保期以外或质保范围以外的维修,甲方需承担维修所产生的材料费,以及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单程车辆通行费。第3页共6页A大电电三★用7TD7o.s0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难。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它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如延误行为发生在不可抗力出现之前,则应视为违约行为,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免责任。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将证明文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七、合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交通费、差旅费、甲方其它实际损失等):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或履行之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1.2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合格货物逾期超过15天;1.3乙方已交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修复或调换后经甲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1.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所交货物经两次维修或更换,乙方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5乙方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包第三人的;第4页共6页A大电电三★用7TD7o.s01.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义务的;1.7乙方实施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2.本合同自甲方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立即无条件退场。八、违约责任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交通费、甲方其它实际损失等)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以上费用:1.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检测、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更换合格货物至甲方检测、检验合格为止,且合同约定期限不顺延。未在合同期限内更换合格货物的,按本合同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九、争议解决条款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2.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补充或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页共6页AA大电电大电电三★三★用7用7TDTD7o.s7o.s00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内容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山西省水利厅单位名称:山西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入户型报警叫应终端设备 报警应答器 防汛呼叫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