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司法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沙雅县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沙雅县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01101000022584946
五、合同编号:11N10572379G2025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7446
4744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沙雅县司法局
联系人:龚伟国
联系电话:13565161966
传真:/
地址: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博孜村4组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572379G20256401).pdf
合同编号:11N10572379G20256401采购单位(甲方):沙雅县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雅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品牌:1项47446.0047446.00合同总价(元)47446.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柒仟肆佰肆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在租凭期间拥有租凭车辆使用权。2.甲方有权从乙方处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3.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4.甲方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并妥善保管租赁车辆。5.甲方协助乙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甲方应及时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失或人员伤亡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7.租赁期满,甲方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8.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由甲方负责承担。9.甲方自行承担车辆充电费、燃油费、停车费(含电子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含ETC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沙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镇信用社账号:账号: 8540102120101146404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