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协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2025)



【初始合同】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BADL2025000113-A-2025-1
二、合同名称: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DL2025000113
四、项目名称: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保安服务公司综合楼(办公场所)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按照服务需求书中服务范围要求,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配合福海街道维护好日常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2624
合同金额:1482624.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福海街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1_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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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甲方:统一社会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g乙方:统一社会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11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安保服务的内容1、根据招标项目“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项目编号:BADL2025000113)中服务需求书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福海街道辖区交通协管服务,按照服务需求书中服务范围要求,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配合福海街道维护好日常交通安全整治工作。2、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劝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指挥、疏导交通。3、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施救和勘查,维护现场交通秩序。14、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为“事件发现-紧急报告-现场处置”,对于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在事发15分钟内口头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及时依职权在事件现场采取应急防范、补救措施,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和现场情况。5、在民警的带领下协助民警堵截、查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嫌疑人:协助民警实施公路巡逻或定点路检。6、宣传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协助交警对行人、车辆及非机动车辆非法行为进行纠正。7、完成甲方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第二条甲方的责任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乙方改进。2、甲方提供必要的条件与支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运作目标。3、在合同期限内,因故需修改合同服务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以便协商解决。如因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单方终止合同时,需提前通知乙方。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此服务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到岗。5、不得安排乙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与本服务合同等职责无关的事项。第三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备用。乙方应根据甲方服务区域的客观条件及甲方明确的任务范围,制定合理的方案,该方案须包括交通协管员的岗位安排及工作职责等基本内容,经甲方同意后,遵照执行。2、乙方应与本服务项目配备的交通协管服务人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服务范围内因工作致使伤、致残、致死和遭遇不测,由乙方承担责任。不得因劳动争议纠纷影响甲方的工作。因甲方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人员伤亡的,甲方承担相2应赔偿责任。3、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转让其他第三方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4、乙方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交通协管服务,服务配备的交通协管服务人员由甲方直接管理监督,人员必须政审合格,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业不良记录。乙方必须对甲方认为不合适继续执行该任务的人员在3日内进行更换。5、甲方针对交通协管服务工作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答复或改进。6、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交通肇事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依职权采取应急防范、补救措施,应在事发15分钟内口头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尽力采取措施协助保护发案现场,善处置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7、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审计、调查等工作。如甲方提出需求,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考勤记录、人员排班表、人员花名册、人员社保清单、人员工资清单等资料。该项内容可作为合同售后服务条款,即使合同服务期限结束,乙方也需履行该条义务。8、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应急事件的指挥和调度,协助完成好应急工作任务及其它临时任务。9、乙方须确保符合人员要求、岗位要求,全年须出动624次劝导行动(平均每天2次劝导行动,平均每次劝导行动出动22人次),具体工作时间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勤务安排表,每天8小时。第四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为总包于费用,合同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48262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肆元整),即111123552元/月(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伍佰伍拾贰元整)。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费(含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3保险、补贴补助、各类节假日增派人员费用等费用)、人员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设备材料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用、法定税费、合理利润、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不可预见风险预备金等依据当时管理情况和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2、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月为周期结算一次交通协管服务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人员考勤表、验收表等,甲方在收到乙方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3、乙方的开户名:开户银行:,银仃账号:4、以上款项支付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开具有效发票。5、乙方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6、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支付时间。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2025年7月1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如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评价为“优秀”或者“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六条考核办法及验收方式签订合同后,由甲方进行管理、考核,考核细则如下:每月实行考核考评,年有三次不合格者,招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依据下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1、人员编制考核如考勤发现人员不齐、少编的情况,按实际考勤人数支付相应比例服务费,并督促补满人员,经协商不成,缺编超过5日视为拒不补编,拒不补编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仪容仪表(1)按甲方有关规定着装,统一穿制服,黑色皮鞋、戴大檐帽、系领带,上岗必须佩带工作牌:(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4(3)举止文明、大方、得体,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挖耳抠鼻孔或玩弄其它物品;(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5)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6)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打赤脚。(7)其他交警支队关于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的有关着装要求3、纪律要求(1)按时交接班,上班其间不许喝酒、吸烟,不嬉笑、打闹,不迟到、早退,忠于职守;(2)不准在岗位上坐卧、倚靠、闲谈、吃东西、看书报,不脱岗、睡岗;(3)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4)遵守廉洁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不收受钱财和物品,不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保守内部机密;(5)上班不会客、闲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6)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事,不挑拨是非;(7)不擅自留宿他人,日常用品按规定摆放整齐;(8)禁止利用空暇之余进行赌博等其它变相的违法行为;(9)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10)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11)其他采购方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违反以上考核项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相关协管员予以辞退,并要求乙方更换。情节轻微的,实行月考核扣分制度,扣完为止,月考核总分未达80分以上视为不合格,最终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支付比例的依据。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职责,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财5产损失的(需第三方评估损失金额),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即一次损失达10万元或累计损失达20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以两个月的服务费总额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及以造成具体损失数额为赔偿金承担赔偿责任。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两方,否则须按两个月的服务费总额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根本违约导致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仍须支付违约金。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影响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乙方应按逾期支付工资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且因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人员工资的,造成服务人员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承担责任。5、如因政策的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对甲方提出索赔,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物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索合同总额30%违约金。7、乙方对执勤中获知的甲方内部信息、公民个人信息等承担永久保密义务,泄密需赔偿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索合同总额30%违约金。8、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对差额部分,违约方应予以补足。实际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守约方因违约行为直接遭受的实际损失:2.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因争议解决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仲裁费用:(2)合理差旅费用(以实际发生且符合财务制度为限):(3)符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律师费(需提供正式发票)。前款所述赔偿责任的承担,不影响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及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救济权6利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自然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约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一方不履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可以免除相关责任。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服务实际需求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合同终止,双方不作追究违约责任。2、如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通知及合同变更1、本合同约定的双方住所地为履行合同的通讯地址,一方如变更通讯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快件送达合同约定的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其他方式无效,因传真件为复印件,在证据效力上难以得到认可,应以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形式发送。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各方需要提出修改时,需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氵乙方:地址地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7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1025年6月3日日期:0025年6月3。日经办人:8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协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