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 工业通风实验平台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1989102025001607
二、合同名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ZZC-CG-2025004
四、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
联系方式:0851-86829918
供应商(乙方):江西笛泰晨昕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二路99号南昌保利中航城J14-3#a南楼1-167室
联系方式:173708769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19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2.合同金额(元):219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 - 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pdf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0004292474877;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业务联系人:杨军红;联系电话:13885061219乙方:江西笛泰晨昕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3981X74X;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二路99号南昌保利中航城J14-3#a南楼1-167室;业务联系人:游亭;联系电话:17370876923;制造商规模:微型。供应商规模:微型甲、乙双方根据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ZC-CG-2025004)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一、采购清单1.1货物清单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元)备注1工业通风实验平台套1DTCX2002,196,800.00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合计2,196,800.00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2,196,800元)人民币。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三、技术资料、协调3.1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制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包括场地改造、平台布局、平台设计、线路铺设、工程进度等内容。3.2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3.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质保期6.1工业通风实验平台(除传感器等精密部件外)质保期为5年,其他精密部件(如传感器等)质保期为3年。(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八、货款支付8.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提供给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均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满1年后无息退还。8.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经采购单位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所付款项等额发票。8.3履约期间,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确保甲方能很好的使用。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等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除外)。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0.2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0.3使用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并于验收时一并移交甲方。10.4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10.5货物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等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十一、安装、调试和验收11.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所有装置要求的尺寸为暂定尺寸,最终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建设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11.2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11.3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1.4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5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在现场,甲方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建设完成的工业通风实验平台所涉及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十五、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5.1合同的变更(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5.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5.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六、争议解决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七、通知与送达17.1本合同签章部分所载明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各方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及法院相关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均为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17.2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以邮政物流签收时间视为收讫:若发生一方拒绝签收的,仍视为送达。17.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等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其他各方仍按照原来的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一方自行承担。17.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含更改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的澄清文件(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8.3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18.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5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将合同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江西笛泰晨昕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二路73号99号南昌保利中航城J14-3#a南楼1-167室法定代表人或艳国、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牟帮易联系人:游亭电话:86829918电话:17370876923传真:传真:无邮政编码:550004邮政编码:3300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九江银行青云支行贵阳省新支行开户账号:2402002109008810148账号:787099000000006706签订地点资的市签订日期:22年年6月了日附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196,800.002,196,800.00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工期我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180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式工作,确保实验平台能够按时交付使用,满足采购单位的教学和科研计划安排,如因我公司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合计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2,196,800元附件2技术参数明细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所有装置要求的尺寸为暂定尺寸,最终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交货期1水平吹吸式通风实验装置1.1实验装置由水平均匀送风装置、水平均匀排风装置和操作平台三部分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2mm不锈钢。1.2工作台长1600mm×宽800mm×高900mm。1.3工作台上设置滑轨,可横向自动移动排风罩,实现送、排风装置之间距离可自动调节,调节范围100-1200mm。1.4均匀送风装置高600mm×长800mm×宽200mm,罩口送风风速0-2m/s内可调,风速在1m/s时,罩口送风风速不均匀度小于0.25。1.5均匀排风装置高600mm×长800mm×宽200mm,罩口排风风速0-2m/s内可调,风速在1m/s时,罩口排风风速不均匀度小于0.25,排风罩口设有宽度可调式法兰边,可作为变量研究不同宽度的法兰边与罩口排风量和捕集效果的关系,法兰边宽度满足在5-150mm范围调节。1.6实验装置实现送、排风装置间距可调,送风、排风风量可根据实验需要自动调节、独立控制,排风罩口法兰边宽度可调的功能要求。2合同签订后180天内2下吸式通风实验装置2.1实验装置由下吸式均匀排风装置和工作台两部分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2mm不锈钢。2.2均匀排风装置长700mm×宽700mm×高200mm,罩口排风风速0-2m/s内可调。2.3排风装置满足风速在1m/s时,罩口风速不均匀度小于0.25。2.4工作台长800mm×宽800mm×高900mm。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3上吸式通3.1实验装置由工作台、伞型罩两部分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2mm不锈钢。1合同签订后1803风实验装置3.2工作台长700mm×宽700mm×高900mm。3.3伞型罩罩口尺寸长800mm×宽800mm,伞型罩角度小于90°,罩口风速为0-2m/s内可调。1天内4侧吸式通风实验装置4.1实验装置由工作台、侧吸罩两部分组成,材质均采用厚度2mm不锈钢。4.2工作台长800mm×宽800mm×高900mm。4.3侧吸罩罩口尺寸长600mm×宽300mm,罩口风速为0-3m/s内可调,罩口设有宽度可调式法兰边,可作为变量研究不同宽度的法兰边与罩口排风量和捕集效果的关系,法兰边宽度满足在5-150mm范围调节。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5净化与动力装置5.1除尘净化装置,粉尘(0.3μm以上粉尘)过滤单元过滤效率不低于95%,可实现清灰自动报警功能。5.2排风机风量不低于6000m/h,机外静压不低于1500Pa,风机预留控制模块接口且满足OPC协议,变频范围15-50Hz;动力装置采取减震降噪措施。5.3送风机风量不低于3000m/h,机外静压不低于1000Pa风机预留控制模块接口且满足OPC协议,变频范围15-50Hz;动力装置采取减震降噪措施。5.4风管采用厚度2mm的不锈钢,风管采用多段设置,通过法兰连接,风管长度和布局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风管预留风压和风量测孔;变径三通管,主管上夹角为5°-15°,下部支管和主管夹角为10°-30°,送风支管2个、排风支管5个(预留送、排风支管各1个)。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6通风监测与控制装置6.1电控柜及配件、变频器(变频范围:15-50Hz)、PLC及组态软件、屏蔽线、监控电脑、通风监控平台。6.2通风监控平台应实现以下功能:(1)可在电脑端对各通风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可实时调控风阀开度、风机频率,按需调整系统风量。(2)可实时监测通风管路的风压、风量/风速、风机频率及粉尘浓度参数,可在电脑端显示实时上述参数数值,并可调阅相关历史数据,实现报表管理。(3)可根据监测的粉尘浓度实时调整系统风速、风量,实现“精准控风、智能调风”。(4)可实现通风管理信息化,包括以下模块:1)通风系统图可视化模块;2)智能调风模块;3)通风网络解算模块:4)通风网络调节模块。(5)构建智能通风仿真决策系统,实现图形数据显示一体化,查询修改一体化。(6)完成能智能通风仿真决策系统不限制网络规模通风网络解算调节,网络解算一次≤5秒,响应时间≤20秒。6.3参数监测装置:风速监测范围(0-30)m/s;风压监测范围(0-1500)Pa;粉尘浓度监测范围(0-100)mg/m,温湿度传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6通风监测与控制装置感器(温度测量范围-40℃-+120℃,精度±0.3℃;湿度测量范围0%RH-100%RH,精度±3%RH)、有害气体检测仪(对常见有害气体如甲醛、苯、二氧化硫、氨气等的检测下限和精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传感器安装支架和校准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6.4支路风量调节装置:各通风支路设电动风阀,风阀开合自动控制,可在电脑端实现通风支路风量自动调节和手动调节两种模式。6.5气溶胶发生系统:可进行稳定气溶胶发生,配气溶胶发生用空压机。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7通风实验平台场地布局建设场地布局建设,包括场地隔离墙修建及水、电线路铺设、照明设施、通风设施和安装等,确保场地符合工业通风实验平台建设需要。(工业通风实验平台建设要求场地面积约120m。)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研究中心建设 工业通风实验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