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SC2025-DLJC-C0079-B00/1-001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年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SC2025-DLJC-C0079-B00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年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78号
联系方式:0826-2663667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6号2501-2508
联系方式:028-832560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年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96000 元
合同金额: 149.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服务期限: 2025 年 07月 01 日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2.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7-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年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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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2025年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供应商: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时间:2025年6月-1-合同编号:HT-SC2025-DLJC-C0079-B00/1-001签订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签订时间:2023年6月30日采购人名称(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成交供应商名称(乙方):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以下称为“甲方”)与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税总采购发(2023)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纳税综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一、基础服务内容供应商以进驻税务机关工作场所的方式,提供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承担采购人委派的各项税费服务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税费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税费咨询办理服务工作,涉及岗位共计20个。供应商提供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服务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服务中心)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团队储备实力,储备人员可以满足合同执行期间随时补充必需的人力资源。本项目服务人员具体涉及的岗位:(一)税费咨询办理服务岗主要负责线下导税咨询、办税咨询、网上办税辅导;线上业务办理、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对外公开电话、征纳互动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12345咨询工单等相关服务。1.线下咨询岗: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在自助办税区税费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涉税费相关问题,辅导纳税人进行相关表单的正确填写;帮助纳税人在自助办税终端完成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用发票等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在自助办税区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办税,提高纳税人的网上办税意识加强税收法律政策的解读,增进纳税人权力与义务对等观念,提高诚信纳税意识。-2-2.线上咨询岗:负责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对外公开咨询电话、证纳互功平台在线咨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留言咨询、12345咨询工单转办等咨询途径,解答纳税人税费政策疑问,税费疑难咨询,远程协助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二、运营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大厅人员日常纪律管理、用工管理、绩效化管理,保障大厅业务正常运营,不断提高大厅人员业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三、绩效考核甲方对乙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费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四、服务方式及期限本合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合同,故乙方派驻甲方大厅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与甲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乙方系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该全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工伤赔付等劳动权利由乙方承担。服务岗位共计20个,由甲方进行分配。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本合同的服务费用由基础服务费、运营管理费和年度考核费构成,费用合计1496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其中年度考核费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为: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中的基础服务费和运营管理费按月支付,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金额为123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元整),年度考核费于合同结束前一个月内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同时乙方开具同等金额普通发票给甲方。若乙方未提供,甲方有权视情况拒绝支付相关服务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同意支付服务费用至以下乙方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建路支行账号:51001885336051508950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税务专业知识培训。-3-2.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并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场地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大厅运营管理服务考核,甲方可根据考核结果奖惩乙方,具体奖惩细则见附件。5.若乙方提供的服务被纳税人投诉而致使甲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6.因乙方优质的服务,使甲方的纳税服务工作(如:满意度测评、营商环境指标测评、疏堵保畅指标等)达到甲方预期目标,甲方可给予乙方额外的奖励(以双方具体协商为准)。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提供专业的大厅服务,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2.乙方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按照甲方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规范开展工作。3乙方服务人员因无法胜任或其他原因调离,乙方须另行安排服务人员到位。4.乙方仅能为履行本合同事项下的义务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名称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保证对所获知的任何甲方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披露,避免给甲方带来损失。5.乙方服务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工作作息时间出勤,乙方服务人员应向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的服务。6.乙方应不断提高服务技能,通过辅导、分流、高效率工作,将排队等候时间达到或超过20分钟的纳税人缴费人占比控制在30%以下。7.乙方应按时发放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及时缴纳“五险”和国家政策对员工的其他保障。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派驻服务人员未达到约定人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为派驻人员按时发放劳动报酬、缴纳保险等给甲方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因乙方服务人员的原因致使甲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政府政策或行政命令)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了解的甲方信息及相关资料;甲方交予乙方的任何资料、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访谈记录等。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公司知情人员及服务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保密内容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故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三、合同权利义务变更/补充1.合同期内,服务费随项目变化进行调整,若甲方增加本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的条款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费用标准及金额由双方订立的书面补充合同具体规定,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若乙方在履约期间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社保、公积金费用因当地政策变化需做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费用,费用标准及金额由双方订立的书面补充合同具体规定,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5-2.本合同签章页中甲乙双方之联系地址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所预留之有效通讯地址,任何一方将通知以邮寄方式寄出之日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地址变更方承担送达不利的后果。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金额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以下无正文)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乙方: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甲方(授权)代表:L有限公司乙方(授权)代表: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78号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电话:0826-266366726号2501-2508电话:028-83256052日期:2025年6月30日日期:202年6月3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收业务咨询及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