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7-02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码:RHP-C692500321308-1 四、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燕南路和锦绣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崔文亮 供应商: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创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郑硕0312-65880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86000 合同金额:268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止。 服务地点:雄安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二三四六七层),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7-01 八、合同公告2025-07-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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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采购人:
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中标人):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明确两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采购项目之招标文件,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采购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2、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A.产业导入:根据雄安高新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引入相关的创新主体(科技创新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科创服务机构或平台)等,形成产业集聚效应。B.孵化培育:建立创业导师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项目诊断、技术指导等服务。开展创业培训课程和活动,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C.生态搭建:构建包括技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在内的创新创业服务生态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D.商务管理:为入驻企业对接工商注册、税务申报、财务代理、法律咨询等基础商务服务资源,协助企业办理各类审批手续,确保企业顺利运营。E市场推广:制定并实施孵化器的品牌推广计划,提高孵化器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行业展会、研讨会、推介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形象。F.巡检接待:安排人员定期对入孵企业办公空间使用率和共享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检,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来访嘉宾等的接待工作,展示孵化器的建设成果和企业发展情况。G.物业对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对接,协调解决企业在办公场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装修、维修、保洁、安保等,保障企业的正常办公环境。H.信息报送: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孵化器内企业的运营数据、创新成果等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二条采购价款与支付方式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68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包含服务费用及税费。具体金额视服务验收结果而定。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且项目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0%合同总价的前期服务费用;半年服E主务期满,甲方根据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服务绩效评分机N制(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评分机制)对各项服务进行评价,结合评价结果按照最高30%合同总价进行支付;年度服务期满,甲方根据评分机制对各项服务进行评价,结合评价结果按照最高30%合同总价进行支付。支付逻辑同上。在甲方每次依约定的付款阶段支付价款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并交付符合国家规定的当次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E时更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而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予以谅解。3、合同费用支付与服务绩效评分结果挂钩,其中:(1)绩效评分结果为“优秀”时,当期合同价款100%支付。(2)绩效评分结果为“合格”时,当期合同价款扣除合同金额的(95-绩效考核分数)/100*100%后,进行支付。(3)绩效评分结果为“不合格”时,当期合同价款,不予支付;注:95≤评分结果≤100为“优秀”,80≤评分结果4、乙方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自贸试验区支行开户名: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3050111781800000757乙方应确保上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账户发生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账户问题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服务期限1、服务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止。2、服务地点:雄安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二三四六七层),建筑面积为13000平米。3、其他约定事项:无第四条组织验收11、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相关要求,半年服务期满和年度服务期满由甲方进行组织验收。E2、如果甲方未及时组织验收工作,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拒不组织验收,应视质量优秀。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甲方有权了解掌握并监督乙方服务项目情况,有权开展绩效评估。(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乙方服务人员违反甲方工作规章制度或所在岗位操作规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日内调换人员;调换后仍不能遵守上述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甲方应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单位。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支付的,乙方有权在10日内书面催告甲方支付;(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派驻的服务主要人员应固定,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经验,相关资质应符合业务要求;(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情况,并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第六条保密义务1、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乙方知悉的甲方人员信息、采购需求、相关项目情况、工作安排及本合同相关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3、本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条款继续有效。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合计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应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4义务而使另外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出具相关说明,由本级财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九条通知及送达Ky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书面方式发出。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按合同签署页所列信息发送,相关联系信息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信息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保密义务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255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合同解释对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义解释。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因本合同之成立与效力、履行、解释、票据等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均适用中华人2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效力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单位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签字日期互异的,以最后签日期为生效日。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非合同签订方。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两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合同构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其他约定的事项无。(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崔文亮8:电话:地址与邮政编码:河北雄安新区雄县燕南路和锦绣街交叉口071800签约时间:2025年7月1日乙方(盖章):雄安国创中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郑硕电话:地址与邮政编码: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创综合服务中心0700012025年7月1日签约时间:附件1:考核标准(整年表)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整年服务绩效评分机制序号评分指标服务内容权重(预算占比*100)数量得分计算最高得分质量得分计算最高得分小项得分1产业导入根据高新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引入创新主体不少于40家,其中优质创新主体不少于15家(院士团队或****项目、TOP10高校教授项目、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项目、国高新项目、新区内部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项目或其他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优质项目),入孵企业办公人数不少于450人。32.14引入创新主体数量得分=引入家数/40*40;40引入优质创新主体数量得分=引入优质创新主体家数/15*30+企业办公人数1450*30。60数量得分+质量得分2生态搭建一是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对接专业技术人才和前沿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技术难题攻关等服务,每年不少于8次。二是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聘请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协助企业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维权等。三是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对接银行、风投机构等,举办不少于4次投融资对接会,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1.43服务次数得分=对接技术服务次数/8*30+组织投融资对接会次数/4*2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3咨询服务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涵盖政策解读、战略规划、市场分析等领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全年不少于50次咨询服务。12.5服务次数得分=咨询服务次数150*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4商务管理为入孵企业对接工商注册、税务申报、财务代理、法律咨询等资源,协助办理各类审批手续。3.5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5信息报送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孵化器内企业运营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1.79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6创业培训邀请成功企业家、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培训课程,全年不少于4次。3.57服务次数得分=培训服务次数/4*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7项目路演举办项目路演活动不少于2次,邀请创新企业、投融资机构、行业专家等参加,落地创新企业。10.71服务次数得分=路演活动次数/2*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8概念验证邀请专业团队为创新项目进行概念验证评估不少于3次。1.79服务次数得分=概念验证服务次数/3*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9巡检管理对入孵企业办公空间使用率和共享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检,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每月不少于2次。0.71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0形象提升对场地进行形象提升、标识更新等。3.5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1市场推广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孵化器,如制作宣传视频、组织孵化器企业参加行业展会等。2.86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2来宾接待负责来访嘉宾的接待工作。1.43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3员工服务需求对接设立专门服务岗位,收集整理入孵创新主体员工的工作生活需求,每月报送。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4物业等外部服务对接与物业公司、通信供应商等外部服务机构沟通协调,保障办公条件。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5宣传材料打印制作孵化器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6节日活动在重要节日举办员工团建、企业交流等活动。0.71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7总得分计算方法每一项得分=数量得分+质量得分;总得分=16项得分分别乘以得分权重之和,再除以100。备注:第一项评分指标【产业导入】需统筹考量装修改造完成时间。(一)若改造完成时间早于2025年10月31日,则1.半年运营期满,入孵企业办公人数以300人为满分;2.整年运营服务期满,入孵企业办公人员达到450人为满分。(二)若改造完成时间晚于2025年10月31日,则以上人员考核以改造完成时间节点按期等比例顺延。附件2:考核标准(半年表)2025年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项目半年服务绩效评分机制序号评分指标服务内容权重(预算占比*100)数量得分计算最高得分质量得分计算最高得分小项得分1产业导入根据高新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引入创新主体不少于20家,其中优质创新主体不少于7家(院士团队或****项目、TOP10高校教授项目、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项目、国高新项目、新区内部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项目或其他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优质项目),入孵企业办公人数不少于300人。32.14引入创新主体数量得分=引入家数/20*40;40引入优质创新主体数量得分=引入优质创新主体家数/15*30+企业办公人数1300*30.60数量得分+质量得分2生态搭建一是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对接专业技术人才和前沿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技术难题攻关等服务,不少于4次。二是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聘请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协助企业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维权等。三是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对接银行、风投机构等,举办不少于2次投融资对接会,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1.43服务次数得分=对接技术服务次数4*30+组织投融资对接会次数/2*2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3咨询服务组建专家咨询团队,涵盖政策解读、战略规划、市场分析等领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不少于25次咨询服务。12.5服务次数得分=咨询服务次数125*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4商务管理为入孵企业对接工商注册、税务申报、财务代理、法律咨询等资源,协助办理各类审批手续。3.5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5信息报送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孵化器内企业运营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1.79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6创业培训邀请成功企业家、创业导师开展创业培训课程,不少于2次。3.57服务次数得分=培训服务次数/2*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7项目路演举办项目路演活动不少于1次,邀请创新企业、投融资机构、行业专家等参加,落地创新企业。10.71服务次数得分=路演活动次数/1*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8概念验证邀请专业团队为创新项目进行概念验证评估不少于1次。1.79服务次数得分=概念验证服务次数/1*5050服务质量评价50同上9巡检管理对入孵企业办公空间使用率和共享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检,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每月不少于2次。0.71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0形象提升对场地进行形象提升、标识更新等。3.5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1市场推广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孵化器,如制作宣传视频、组织孵化器企业参加行业展会等。2.86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2来宾接待负责来访嘉宾的接待工作。1.43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3员工服务需求对接设立专门服务岗位,收集整理入孵创新主体员工的工作生活需求,每月报送。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4物业等外部服务对接与物业公司、通信供应商等外部服务机构沟通协调,保障办公条件。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5宣传材料打印制作孵化器宣传册、海报等宣传材料。1.07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6节日活动在重要节日举办员工团建、企业交流等活动。0.710服务质量评价100同上17总得分计算方法每一项得分=数量得分+质量得分;总得分=16项得分分别乘以得分权重之和,再除以100。备注:第一项评分指标【产业导入】需统筹考量装修改造完成时间。(一)若改造完成时间早于2025年10月31日,则:1.半年运营期满,入孵企业办公人数以300人为满分;2.整年运营服务期满,入孵企业办公人员达到450人为满分。(二)若改造完成时间晚于2025年10月31日,则以上人员考核以改造完成时间节点按期等比例顺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器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